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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

 三组 2012-01-09
“道法自然”
——老庄的治国理政思想(上)
2012年1月9日 14:10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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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

  西洋思潮从某种意义上说带有性恶论的因素,在政治上的一个基本命题叫做“多元制衡”,互相牵制,争取维持在一个谁也不能为所欲为的程度。
  我们中国基本上是性善论,起作用最大的还是以德治国。中国的封建社会没有“多元制衡”观念,靠德行的自我掌控和约束。另外,靠“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纵向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知识分子,对于读书人,一个中庸之道,一个儒道互补,有它的积极意义。
  儒家承认人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社会必须有秩序,有主从上下之分,有君臣父子夫妻之分。但是要给这个不平等、这个主从关系树立一个合情合理的规范,不能胡来。儒家思想之所以成为主流,原因有二。第一,对于读书人来说,儒家治国平天下是有理念的,不是光为了乌纱帽,这个理念就是德。 第二,对于掌权者来说,孔子的这一套有助于社会按照秩序运行,实现和谐、平衡,不会失控。
  老子庄子不是以德来治国,是以“道”,也就是自然而然地治国,以人的天性来治国。老庄的这种思想有两个作用:首先是启发。他让你知道世界上的事儿还有这么想的,还有这么做的,不无道理,哪怕是片面的理。其次是补充。整天学孔子,谦恭有礼,忠心不二,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样有时候太累。碰到挫折的时候——君主不让你尽忠,把你废为庶人——这时候老庄的思想能起到补充的作用。
  我主要从四个方面谈谈老庄治国理政的一些思想。
  
  无为而治
  
  第一个思想我称之为“无主题治国”,“无为”的“无主题治国”。老子庄子都主张“清静无为”,这个“无为”,主要是针对诸侯、君王、大臣和士人讲的,是说掌权的人不要先给自己立一个主题,“不要刻意为之”。办什么事儿都应该走着瞧,别处心积虑的,事情还没办呢,就一定要如何如何,事先都规定好了,这就是主观主义,就会和老百姓发生矛盾。所以为政不要先确定主题。
  老子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圣人没有永恒不变的看法,一切跟着老百姓走。他又说,“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意思是,无论办什么事儿都要符合天道,天道就跟拉弓一样,高的地方要往下压一压,低的地方往上举一举,劲使得不匀的地方调整一下,这就是天道。
  老子还说,执政的人头脑不要太复杂,别给老百姓捣乱,别逗他们玩儿。“无厌使食,无厌其生。”古文里的“厌”就是现在“讨厌”的意思,也可以当施加压力的“压”讲。“无厌其生”,打鱼的你让他打鱼,做豆腐的你让他做豆腐,你别捣乱,用咱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别折腾”。“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掌权的人不给老百姓添乱,不扰民,老百姓也就不会给你添乱。老子认为最好的领导、最好的权力运作是根本就不运作,大家该干啥干啥,这是一种无运作、有政府的乌托邦。
  老子讲的这个又有点儿道理。比如今天掌权的人,或者说在国家公务方面占一定位置的人,很容易以创造政绩作为刻意追求的目标。那么,你究竟是把政绩放在前面还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前面?要把“民心”放在前面,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的含义。
  庄子说,刻意地去治理天下是“欺德也”,就是说侵犯了“大道”的功能。他说治国的人不需要涉海凿河,那儿本来是大海,你跳到海底下再凿一条运河,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鸟高飞以避矰弋之害”,鸟都知道高飞躲避短箭,“鼷鼠深穴乎神丘之下以避熏凿之患”,老鼠要想安全就要往深处躲。什么事儿能干,什么事儿不能干,老百姓自己知道,你儒家就不要再啰唆了,不要对老百姓耳提面命。
  老庄所提倡的“无为而治”,多少有一点“小政府大社会”思想的萌芽。政府做的事儿有限,尽量让老百姓按照他自己的天性,按照他自己的利益追求做事,略加引导即可。他的说法就算是乌托邦,也能给我们作为参考。
  “无为”的思想除了“无主题治国”以外,还有一个想法也挺好。《庄子》里讲得比较清楚,就是“上无为,下有为”。“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而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意思就是说,你的权力越大、地位越高,你越得少说话、少做事、少折腾,你让底下干。这种情况下,“无为而用天下”,你没有说很多话,你也没有下多少命令,但是天下都听你的。那么“下”呢?下边的老老实实干活去,该加班加点就加班加点,你为我所用就是为天下所用,为国家所用。
  从“上无为,下有为”这个话里我还想到西方管理上的一个观念,纵向分权。就是说权不但有横向的分,即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地区分别由相应的部门、单位负责,还有纵向的分,简单地说就是部长有部长的权,局长有局长的权,处长有处长的权,别互相掺和。
  “无为”里面还有一层意思。庄子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什么意思呢?这又和现代的法治思想有关,当然这是西方的观念,我们不能照搬,但可以参考,我们可以把它当一个学术问题来讨论。国家法律的主要作用在于防止你干坏事,而不是组织你干好事,因为这个“好事”每个人的要求不同。庄子的话恰恰是这个意思。为什么掌权者必须保持这个权力的存在,为的是“恐天下之淫其性也”、“恐天下之迁其德也”。“淫其性”就是失控,“迁其德”就是德行的偏差。就是说我必须保持我这个权力的存在,而不能让社会失控、让社会道德混乱。就是说,权力的存在主要用于防止坏人干坏事,至于该干什么应该主要由老百姓自己想自己做,上边不要掺和得太多。在古代中国有这种思想观念也挺有意思的。
  
  保持距离
  
  老子和庄子还主张权力的运作要和老百姓保持一点距离。老子提出一个很有趣的思想,首先是“太上,不(下)知有之”。“太上”就是最佳,最佳的状况是老百姓知道有这么一个国君,也有朝廷,这就够了。谁是国王,跟我没关系。谁也不妨碍谁的事儿,老子认为这是最好的状态。其次,“亲之誉之”。最值得人掂量的就是这四个字。“亲之誉之”怎么会成了二等?老百姓一见着你说你真英明,你永远是我们的榜样,我们一见你就热泪盈眶,这不好吗?“亲之誉之”的结果是建立了一种高调的权力运作的关系。你不但是一个有效率的权力,而且是精神的导师,是德行的代表。这种高调的运作有极强的号召力,但也引起过高的期望值。过高的期望值就容易导致失望。儒学是很好的学问,为什么到后来被骂成那个样子呢?就是因为说得太好了,但做不到。所以说,权力和百姓的关系“不(下)知有之”就行了,各干各该干的事,不要“亲之誉之”。“亲之誉之”后面是“其次畏之”,是说要让人怕这个权力。老子也很实在,对于这个权力,老百姓一点儿不畏是不行的。
  这种“不(下)知有之”的说法,使我想到了近现代的一个观念,“虚君共和”。现在世界上有相当数量国家的元首是虚的,没有实权,但它又是不可更迭、不可改变的。比如说英国女王、日本天皇、荷兰女王,还有瑞典、丹麦也都是君主立宪制的王国。1987年,我去泰国访问,和泰国的教育部长聊天,他说:“我们泰国的制度有一个好处就是谁也别争‘一把手’,‘一把手’是国王,你乱不起来,最后是国王说了算。他平常什么也不管,只管人道主义事业。”当然泰国也有泰国的问题,现在我们也看到了,但这是另外的问题。这是君主制国家的情况,非君主制国家也有这种思路。比如说德国总理是默克尔,它的总统是谁你们说得清楚吗?反正我不知道是谁。以色列也是这样一种情况。这种虚君共和、虚位共和,也是在权力使用上的一种平衡方法。
  这些方法我们显然不能照搬,但是我们应该知道世界上对治国理政、对权力运作、对权力的转移交接有各种各样的思路。我们多知道点儿没害处。
  

 (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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