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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应带头在公共场所控烟

 憨憨的妈 2012-01-10
领导干部应带头在公共场所控烟
作者:憨憨的妈

 

中国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我国1979年开展控制吸烟工作30余年以来,我国男性吸烟率仍高居60%以上,这对于国民健康、医疗费用支出和环境卫生均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现实生活中,人们也经常在火车站、宾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看见许多“烟民”不顾场合、不顾他人健康和感受公然地“吞云吐雾”,就是在有不少领导出席的公共场所也能够看到烟雾缭绕的场景——这种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习惯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不但国民的素质需要提高,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文明卫生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领导干部带头控烟无论从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还是弘扬文明、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

因此建议:一是应在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大力普及控烟知识,提升控烟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做到自觉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二是应在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创无烟工作场所,领导干部率先履约”活动。让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在室内公共场所和所有工作场所不抽烟、不敬烟、不接烟,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三是应在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形成控烟工作制度,将其作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考核内容之一,并出台相应惩罚措施,形成长效约束机制。四是应在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中规定不得提供招待用烟,更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烟草制品和接受他人的烟草馈赠,否则以贪污罪或行贿受贿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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