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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市容”,还是要“便利” 上海

 城市行者 2012-01-12

要“市容”,还是要“便利”

流动摊贩该不该管?怎么管?代表委员们“各执一词”

发布者:新闻人 时间:2012-01-12 07:51:48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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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谈燕 王海燕

    根据最新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可有条件地为食品摊贩“解禁”。

    流动摊贩满足了平民化消费需求,但也带来“脏乱差”。要“市容”,还是要“便利”?代表委员们各执一词。

    流动摊贩该不该管?昨天,这一话题经由本报与“上海发布”微博平台合作的《热点碰撞》栏目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截至晚上发稿,评论、转帖达830余条。网友们集思广益,纷纷亮出观点与建议。

第一回合:流动摊贩应否放开?

    甲方:城市容量有限,不能毫无限制放开

    乙方:为老百姓提供便利,不应一味阻拦

    调查显示,近八成的食品摊贩占道经营、零星设摊,给市容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带来困难。

    流动摊贩该不该放开?市人大代表谢榕榕认为,上海空间资源有限,尤其是中心城区,必须对流动摊贩加以控制。因为一旦放开,可能面临摊贩不断涌入,“赖”着不走的局面,无论是管理,还是市容环境,都将难以负荷,

    一些代表、委员提到新加坡、台北管理设摊的经验,这些地区之所以流动摊贩可控,是因为当地人口相对固定,摆摊数量出入不大,而上海的实际情况不同,不能一味照搬照抄。

    但也有代表委员认为,既然市民有需求,就应为流动摊贩留出空间。沈国明代表说,城市既需要高档商务中心,也需要中低档的亲民摊位,而且这也为解决部分市民就业提供了出路。只要疏导得当,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这将成为市场繁荣的一大民生景观。

    市政协委员孙海彬也认为,尤其是在商业配套尚不完善的区域,流动摊贩的存在,为当地老百姓提供生活便利,不应一味阻拦,而是考虑将其纳入合法经营的范畴。

第二回合:流动摊贩如何疏导?

    甲方:政府应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力度

    乙方:委托第三方,引导摊主自我管理

    “对中心城区的流动摊贩,还是要加强管理力度,”谢榕榕认为,比如城管的上下班时间也与摊贩同步。如果摊贩是占道经营,那么交警也应参与管理。对难以疏导的个别路段,可以从规范环境入手,比如进行划线治理,严格规范摊贩的用餐环境、卫生条件等等。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政府部门应该研究摆摊小贩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尽可能为其解决生计,为其规范经营创造合法的生存空间。比如,静安区曾经以“一摊一策”的方式进行整治,每拔除一个流动摊点前,都为摊主解决一份工作,或安排进菜场设摊位,或纳入低保等,消除摊贩后顾之忧。另外,在商业项目规划中,也应预留发展空间,而不是等摊贩冒出来再去管、再去疏。

    对流动摊贩的管理,需疏堵结合,重在疏导,这为很多代表委员所赞同。但对于管理主体,意见各不相同。在市人大代表安培看来,政府不应冲在太前面,“应该引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引导摊主自我管理。”他以法国管理流动摊贩的经验为例,法国全国有三个街市管理公司,当政府明确某一地块在规定时间段可以作为集市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公司,由公司发布信息、确立标准、审核摊主,并进行现场的秩序管理,“这样一来,各得其所。”

    市人大代表王中提到了台北的士林夜市、高雄的六合夜市,他们都是由行业协会自我管理,积累了成功经验,“坐下来,哪个摊位都能吃,摊主也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第三回合:可否仿效士林夜市?

    甲方:规划得当,有望成为城市旅游新亮点

    乙方:各方面条件不成熟,集中经营难负荷

    作为台湾知名观光点的士林夜市、六合夜市、庙口夜市无不是小摊贩的天下,烹煮蒸炸花样俱全,安全卫生两不误。王中认为,台湾夜市的成功,在于把散落街角的摊贩集中起来,既便于行政部门组织疏导,又使摊贩们逐渐成为自我管理的主体,在卫生和安全上形成了一套内部标准。自我管理体现出台湾食品摊贩对自我的认可。保障摊贩的权益和尊严,当摊贩成为管理主体之一,他们和城市管理者之间就不再是猫和老鼠的关系。上海可以借鉴台湾经验,在城区发展类似的摊贩集中点,“这也能为本市旅游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记者了解到,本市一些街区对管理流动摊贩进行过创新、探索。比如长寿街道曾设想过为流动摊贩开辟集中经营点,但“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难点,导致计划最终搁浅:比如要有闲置空地,需要排水、排污的整体设计;一旦摊贩进驻,在卫生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管辖区域将承担很大压力。

    一些代表、委员提到,寸土寸金的中心城区,要开辟一个合适的疏导点,实在不易,既要人流量大,又不能影响交通。疏导点建成后,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规范监督。世博期间,黄浦区曾利用闲置工地开辟疏导点,摊主无须缴纳摊位费就可申请进场,但附近小贩并不领情,嫌没人气,不久,疏导点就“夭折”。

    安培也提到一点,食品摊贩的消费者和夜市观光客不同,前者对于食物品质要求相对比较低,在意的是能否“随时随地”买到吃的,照此情况,不太可能把菜场周围、城乡结合部马路两侧的流动摊贩归并到夜市。

场外连线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城管老孙:

    以前摆摊的多为老弱病残,现在都是年轻力壮的,靠硬堵是堵不住的。在中心城区,一些摊贩见主干道摆不成,就躲到附近弄堂摆摊。为了“围堵”小贩,我们经常要延长上班时间,甚至通宵执勤;而执法力度一旦减弱,摊贩又卷土重来。在摊贩管理中,执法手段太少,且需要其他部门的合作与配合,有时执法时,市民会比较偏向摆摊的小贩,这都会影响对流动摊贩的管理。

安图路小百货市场摊主刘延广:

    我打过20多年的“游击”,为了摆摊,还钻过城管的车底。若不是为了养家糊口,谁愿意每天过着“老鼠躲猫”的日子。一年多前,街道说要在安图路设立“疏导点”,只要实名登记,获发准入证后,就能在划定的固定区域内经营,街道也定下“规矩”,如果不符合要求、不服从管理、不遵守规定,就要清退。街道牵头组织成立义务志愿者队,我第一个报名。有几次,外来的摊贩过来,没等城管开口,我们就主动出击,劝他们离开。毕竟,这里秩序维护得好,我们也就能长期摆下去。

上海发布@网友议政

    love一天一年:流动摊贩很难杜绝,有需求才有市场,还是要从根本上提高老百姓的收入,保障外来人员的生活保障,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要开设租金低廉的市场供这些小本经营的人使用,他们也希望有一个固定的地方!

    koala-panda:坚决要管!我家门前的临汾路一到晚上各种烧烤味、叫卖声弥漫!都不敢开窗!有的还把摊子设到马路上,非常危险。两边都是摊贩,行人只能往非机动车道走,很危险。

    Meierlink:看热闹的论点永远是脱离实际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最主要的还是从提高人的素质下手。小区门口的市口永远比疏导点好,所以疏导点是脱离实际的解决办法。只有市民都去正规菜场、市场购物,流动摊点才能真正解决。如果还抱着对摊贩管理的理念,那么这个问题将长时间走弯路!

    英雄hai:流动摊贩要合理安排!在每个区设立夜市点夜市街,摊位摊主免费发放摊位证,每月收取少量的道路清洁费,夜市街道每10米一个垃圾筒,对已成型的夜市重点推广,直至每区都有一个夜市。对夜市食品卫生,抽查抽检,对不合格地沟油使用进行没收摊位证。

    嫩绿的豆芽: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第一,规定时间段,也就是在这个时间段里面可以摆摊;第二,规定地点,也就是摆摊只能在这个范围,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进行严厉的惩罚,这些惩罚也一定要说到做到。

    雪苍原:我家住普陀黎金苑,今早去买早点,发现门口早市不像原来:要么停着城管的车不让摆摊;要么没城管,各类摊位都靠近路中央,本来就不宽的马路更难行车,也不安全。今天摊位被几个来疏导的城管大叔限制在马路两侧的白色实线以外,摊位也整齐了,也方便群众买菜,中间双向单车道也不受阻,好!

本文栏目:上海 作者:谈燕/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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