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实力评价结果。 城市综合实力比较得分是根据各城市在某一领域实际水平值与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平均值的差异程度,乘以一定权重汇总而来。它反映了城市综合实力相对强弱程度。0分为平均水平。正分值表示高于平均水平的程度,负分值表示小于平均值的程度。分值越大,表明实力越强。为了保证城市之间的可比性,这次评价不包括四个直辖市。拉萨市由于上报的数据缺少太多,本次评价也没有被包括。因此,201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综合实力评价结果如下: 第一类:包括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1个城市。 综合实力得分(见附表1)最高的是深圳市。按排序高低,前20名城市依次为:深圳市、广州市、大连市、杭州市、南京市、武汉市、成都市、长沙市、宁波市、青岛市、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福州市、郑州市、长春市、厦门市、哈尔滨市和昆明市。 第二类:包括不含省会城市的地级城市,共有251个城市。 综合实力得分(见附表2)最高的是苏州市。按排序高低,前50名城市依次为:分别是苏州市、东莞市、佛山市、鄂尔多斯市、无锡市、克拉玛依市、珠海市、威海市、中山市、包头市、大庆市、常州市、烟台市、芜湖市、株洲市、盘锦市、九江市、唐山市、马鞍山市、沧州市、绍兴市、泉州市、秦皇岛市、鞍山市、晋城市、南通市、东营市、镇江市、岳阳市、扬州市、淄博市、营口市、锦州市、湘潭市、嘉兴市、廊坊市、梅州市、邯郸市、保定市、惠州市、铁岭市、吉林市、嘉峪关市、新乡市、滨州市、泰州市、桂林市、临沂市、齐齐哈尔市、辽阳市等。
按区域分布来看,排名靠前城市分布。地域分布特征明显。按照区域分类,东部地区城市进入70强城市的总量和比例都居全国领先地位(见表3)。东部84个城市有38个进入70强城市,进入比例为45.2%;中部地区城市在70强城市中占据了11位,进入比例为13.6%,进入比例最小;西部地区有8个城市进入70强之列,数量最小,进入比例为10.5%,进入比例最小;东北地区城市在70强城市中占据了13位,进入比例为38.2%。
|
|
来自: 马儿1 > 《中国城市协调发展及综合实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