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由相贺兼介设计,福井高梨组施工,砖混结构,地上主体两层,中央塔楼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131平方米。楼体采用对称布局,中央方塔高耸,塔楼屋顶的瞭望台成为伪满时期内外要人视察新京“国都建设成就”的必登之处。大楼建成后由伪满洲国文教部与国都建设局合用,后归新京特别市公署使用。
1945年东北光复后,由中华民国长春市政府使用。塔楼在1946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攻打长春的战役中被焚毁,后虽经重新修缮,但高度没有恢复。
1948年长春解放后,由中共长春市委党校、中共长春市委使用,被定为长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7月爆破拆除。
新京特别市公署
中共长春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