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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凯旋号 2012-01-18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哪些大学生应纳入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驻沈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大学生怎样办理居民医疗保险?
    大学生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实行按年申报、缴费。

新参保大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填写《大学生参保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困难家庭大学生还须提供《低保证》、《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和《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我市参加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续保时须向所在学校提供医疗保险卡卡号和身份证复印件,困难家庭大学生须提供《低保证》、《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和《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本市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即每人每年筹资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40元,低保家庭学生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重度残疾学生政府补助144元、个人缴纳16元,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40元。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经学校认定后应从学生领取的国家助学金中解决。
4、大学生是否可以一次性缴费?
    经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沟通,可一次性收缴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这样不仅简化了大学生每年缴费的繁琐程序,更保证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医保待遇连续。
5、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否可以视同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大学生就业后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6、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起止时间,自参保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
7、春季入学的大学生参保后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春季入学的大学生,由高校自入学的当月起到市医保局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按年缴费,缴费标准同秋季入学大学生)等相关事宜;自参保缴费到账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止。
8、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发生以下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一)门、急诊
1、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
2、除门诊规定病种外的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和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死亡发生的医疗费;
4、急诊抢救留观并符合住院标准转住院治疗的,其留观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二)住院
1、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
3、大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日回家探亲期间在当地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
4、异地实习的大学生在实习地点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
5、经审批后转往外地就医的医疗费;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7、经审批后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的医疗费。
9、限额结算门诊规定病种的种类有哪些?
    1、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
2、慢性病毒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仅限1年);
3、Ⅰ型糖尿病和伴有并发症的Ⅱ型糖尿病;
4、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
5、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
8、再生障碍性贫血;
9、尿毒症透析治疗;
10、恶性肿瘤放疗及膀胱灌注化疗。
10、如何办理门诊规定病种?
    患有门诊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大学生可持本人近2年病历资料、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经医疗专家组审核鉴定合格后,由市医保中心核发《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证》。
11、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限额支付标准是多少?
    各门诊规定病种年统筹基金限额支付标准详见下表:
门诊规定病种年统筹基金限额支付标准
 门诊规定病种名称 年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元)
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  10000
慢性病毒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仅限1年)  10000
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  1000
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抗病毒治疗  1000
系统性红斑狼疮  1000
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  1000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1000
再生障碍性贫血  1000
尿毒症透析治疗  10000
恶性肿瘤放疗  5000
膀胱灌注化疗  3000
12、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
    门诊规定病种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各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
选定在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个人自付比例为15%;
选定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选定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选定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选定在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个人自付比例为45%。
13、大学生门诊统筹是如何规定的?
    (一)大学生门诊统筹范围:除门诊规定病种之外的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二)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及年最高报销限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年最高报销限额应不低于300元。具体报销比例及报销限额由各高校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要求自行确定。
(三)大学生门诊统筹的就医管理:参保大学生因常见病、多发病、意外伤害等一般应在校内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具体管理细则由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本校医疗机构共同制定。
14、统筹基金如何支付急诊抢救转住院和急诊抢救死亡的医疗费用?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抢救留观并符合住院标准转住院治疗的,其留观期间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不符合住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在门诊急诊抢救死亡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15、大学生如何办理住院手续?费用如何结算?

    (1)参保大学生须持本人医疗保险卡和就医手册,到就读学校医疗机构或沈阳市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者,需预先交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及个人承担比例部分,并将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交定点医疗机构;
(3)结算时,大学生只需要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医保局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4)结算后,将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取回。

16、对于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个人分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大学生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具体分担比例如下: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           单位:元 
费用发生地 医院等级 统筹基金
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
比    例
本   市 一    级  100  80%  20%
区属二级  150 75%  25%
市属二级  200  70%  30%
三    级  300  60%  40%
 特大型三级  500  55%  45%
外  省  市 实  习  地   300  60%  40%
寒暑假及法定
假日回家探亲
  500 55% 45%
转 外 就 医   1000  45%  55%

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门槛”,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但参保大学生因患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专科医院及设有专科病床的医院住院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大学生因患恶性肿瘤住院治疗的,每年只交纳第一次住院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17、大学生是否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待遇?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支付。
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及就医管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与疾病住院相同。
按照意外伤害责任主体支付费用原则,特明确下列因本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有明确责任主体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 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故意自伤自残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2. 因医疗事故采取补救性医疗措施和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4、因整形美容造成伤害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5. 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6. 因刑事案件造成的伤害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7. 有责任主体的其它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18、大学生如何办理转诊转院?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患者持卡住院,因病情需要或者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力量所限需转院治疗的,由所在医院提出转院申请,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成功后,患者可直接转入医院进行治疗。
参保人员从低等级转往高等级医院治疗、高等级转往下一等级专科医院或者同等级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之间转院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按照重新住院处理,但患法定传染病的除外。
19、大学生因急诊、急救等特殊原因在定点医院未持卡就医的如何补办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参保大学生因急诊、急救等特殊原因未持IC卡和就医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登记备案,并于3日内提供IC卡和就医手册,补办医疗保险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垫付医疗费用退费手续。参保大学生逾期不办理手续,住院费用自理,对不持卡、证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局不予结算。
20、大学生如在挂失期间急需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如何补办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参保大学生如在挂失期间急需在定点医院住院,可凭入院通知单或住院病历首页和本人的身份证(代办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到医保局办理挂失业务(挂失单上盖加急章)。自挂失之日起一周后到医保局领取IC卡,医院在参保人员入院七个工作日内,凭挂失单的复印件和补办的IC卡,补办医保住院手续,费用从实际入院时间计算,如未按要求持卡住院的费用自理。
21、大学生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应如何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急救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病情稳定应当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待治疗终结后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局审核报销,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50%,医保局对于报销完的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报销人报销钱款。
22、大学生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在非定点医院门诊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或门诊急诊抢救死亡的费用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在医保局按比例报销。
23、大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如何就医及报销医疗费?
    大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医疗证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交给所在高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再由高校统一报送医保局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个人自付45%。
24、大学生报销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的医疗费需提供哪些材料?
    报销住院医疗费需提供: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临时、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影像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出院小结)、住院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单;
报销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或留观抢救死亡医疗费需提供:急(门)诊留观病历、急(门)诊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单;
同时提供本人医保卡、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原件,零星费用转帐单,如果是学校或他人代理的,还应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25、大学生异地实习的,对实习学生在实习地点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处理?
    大学生异地实习的,由高校将实习地点及学生名单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医保局审批并备案。对实习学生在实习地点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医疗证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交给所在高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再由高校统一报送医保局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审核报销,统筹基金起付标准300元,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26、大学生如何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大学生因患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尚未开展治疗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疾病,必须经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大一院、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有关科系专家会诊,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转往外地就医,原则上可转往京、津、沪三市为主的三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7、转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转往外地就医的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由个人先行垫付,对符合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六个月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局审核报销,符合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000元,统筹基金支付45%,个人自付55%。医保局对于报销完的费用通过银行转帐或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报销人报销钱款。
28、报销转外地就医医疗费应准备哪些材料?
    报销转外就医医疗费需提供: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临时、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影像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出院小结)、住院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单,同时提供患者医保卡、零星费用转帐单、转外就医审批表,另外报销时如果是患者本人办理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原件;如果是单位或他人代理的,应出具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29、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根据沈人社发【2010】54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
30、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生育住院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正常产补贴300元,剖宫产、难产补贴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补贴100元;行剖宫产术同时施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分别增加补贴100元。

31、大学生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在生育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医疗费用,超出定额补贴标准的部分,由大学生个人支付。
32、大学生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异地生育住院分娩的应如何办理手续?
    大学生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包括异地)住院分娩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出院后凭相关手续到医保局申领生育医疗费补贴。否则,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报销所需的材料:
1、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
2、医疗费收据原件:需有所在地财政或税务部门票据专用章及收款处专用章;
3、医疗费用明细单:要求列出费用的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费用总金额必须与收据总额一致,加盖公章;
4、 院病历: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5、 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2、3、4为医院提供的部分,所有复印件要求B5纸复印。
33、大学生因分娩引起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因分娩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住院标准并办理住院治疗的,参照《生育保险统筹项目因并发症、合并症治疗需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病种名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34、大学生分娩期间,新生儿因疾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医保局给予报销。(也可按区域到铁西、东陵、沈北、苏家、新民、辽中、康平及法库分局办理)。
新生儿住院报销需要的材料:
1、住院病历(加盖病案室专用章):包括入院记录、临时、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单、出院小结等;
2、住院收据(原件):要求有财政或税务部门票据专用章,并加盖收款处专用章;
3、总费用明细单(加盖公章):明细金额、住院、出院时间、姓名与患者收据、住院病历相符;
4、医保卡
5、户口本原件及家长身份证原件。
35、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的病种范围有哪些?
    (一)糖尿病并发症;
(二)心脑血管疾病及并发症;
(三)慢性肺心病;
(四)癌症(晚期)。
36、如何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
    参保大学生本人生活不能自理,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实有困难且需要系统治疗的,可以办理治疗型家庭病床。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生提出申请,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建立家庭病床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确实因病情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7、统筹基金如何支付家庭病床的医疗费?
    治疗型家庭病床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区二级(含比照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个人自付比例为25%;
市二级(含比照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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