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对于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个人分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
参保大学生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具体分担比例如下: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 单位:元
费用发生地 |
医院等级 |
统筹基金 起付标准 |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
个人自付 比 例 |
本 市 |
一 级 |
100 |
80% |
20% |
区属二级 |
150 |
75% |
25% |
市属二级 |
200 |
70% |
30% |
三 级 |
300 |
60% |
40% |
特大型三级 |
500 |
55% |
45% |
外 省 市 |
实 习 地 |
|
300 |
60% |
40% |
寒暑假及法定 假日回家探亲 |
|
500 |
55% |
45% |
转 外 就 医 |
|
1000 |
45% |
55% | 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门槛”,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但参保大学生因患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专科医院及设有专科病床的医院住院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大学生因患恶性肿瘤住院治疗的,每年只交纳第一次住院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
17、大学生是否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待遇? |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支付。 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及就医管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与疾病住院相同。 按照意外伤害责任主体支付费用原则,特明确下列因本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有明确责任主体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 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故意自伤自残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2. 因医疗事故采取补救性医疗措施和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4、因整形美容造成伤害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5. 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6. 因刑事案件造成的伤害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7. 有责任主体的其它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
18、大学生如何办理转诊转院?费用如何结算? |
参保患者持卡住院,因病情需要或者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力量所限需转院治疗的,由所在医院提出转院申请,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成功后,患者可直接转入医院进行治疗。 参保人员从低等级转往高等级医院治疗、高等级转往下一等级专科医院或者同等级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之间转院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按照重新住院处理,但患法定传染病的除外。 |
19、大学生因急诊、急救等特殊原因在定点医院未持卡就医的如何补办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
参保大学生因急诊、急救等特殊原因未持IC卡和就医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登记备案,并于3日内提供IC卡和就医手册,补办医疗保险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垫付医疗费用退费手续。参保大学生逾期不办理手续,住院费用自理,对不持卡、证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局不予结算。 |
20、大学生如在挂失期间急需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如何补办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
参保大学生如在挂失期间急需在定点医院住院,可凭入院通知单或住院病历首页和本人的身份证(代办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到医保局办理挂失业务(挂失单上盖加急章)。自挂失之日起一周后到医保局领取IC卡,医院在参保人员入院七个工作日内,凭挂失单的复印件和补办的IC卡,补办医保住院手续,费用从实际入院时间计算,如未按要求持卡住院的费用自理。 |
21、大学生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应如何进行报销? |
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急救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病情稳定应当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待治疗终结后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局审核报销,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50%,医保局对于报销完的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报销人报销钱款。 |
22、大学生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
在非定点医院门诊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或门诊急诊抢救死亡的费用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在医保局按比例报销。 |
23、大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如何就医及报销医疗费? |
大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医疗证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交给所在高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再由高校统一报送医保局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个人自付45%。 |
24、大学生报销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的医疗费需提供哪些材料? |
报销住院医疗费需提供: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临时、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影像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出院小结)、住院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单; 报销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或留观抢救死亡医疗费需提供:急(门)诊留观病历、急(门)诊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单; 同时提供本人医保卡、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原件,零星费用转帐单,如果是学校或他人代理的,还应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
25、大学生异地实习的,对实习学生在实习地点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处理? |
大学生异地实习的,由高校将实习地点及学生名单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医保局审批并备案。对实习学生在实习地点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医疗证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交给所在高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再由高校统一报送医保局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审核报销,统筹基金起付标准300元,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
26、大学生如何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
大学生因患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尚未开展治疗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疾病,必须经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大一院、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有关科系专家会诊,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方可转往外地就医,原则上可转往京、津、沪三市为主的三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
27、转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
转往外地就医的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由个人先行垫付,对符合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六个月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局审核报销,符合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000元,统筹基金支付45%,个人自付55%。医保局对于报销完的费用通过银行转帐或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报销人报销钱款。 |
28、报销转外地就医医疗费应准备哪些材料? |
报销转外就医医疗费需提供: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临时、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影像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出院小结)、住院收据、医疗费用明细单,同时提供患者医保卡、零星费用转帐单、转外就医审批表,另外报销时如果是患者本人办理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原件;如果是单位或他人代理的,应出具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
29、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
根据沈人社发【2010】54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 |
30、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
大学生生育住院医疗费实行限额补贴。正常产补贴300元,剖宫产、难产补贴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补贴100元;行剖宫产术同时施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分别增加补贴100元。
31、大学生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
大学生在生育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医疗费用,超出定额补贴标准的部分,由大学生个人支付。 |
32、大学生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异地生育住院分娩的应如何办理手续? |
大学生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包括异地)住院分娩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出院后凭相关手续到医保局申领生育医疗费补贴。否则,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报销所需的材料: 1、医疗保险就医手册、IC卡; 2、医疗费收据原件:需有所在地财政或税务部门票据专用章及收款处专用章; 3、医疗费用明细单:要求列出费用的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费用总金额必须与收据总额一致,加盖公章; 4、 院病历: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出院小结(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5、 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2、3、4为医院提供的部分,所有复印件要求B5纸复印。 |
33、大学生因分娩引起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
大学生因分娩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住院标准并办理住院治疗的,参照《生育保险统筹项目因并发症、合并症治疗需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病种名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
34、大学生分娩期间,新生儿因疾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
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医保局给予报销。(也可按区域到铁西、东陵、沈北、苏家、新民、辽中、康平及法库分局办理)。 新生儿住院报销需要的材料: 1、住院病历(加盖病案室专用章):包括入院记录、临时、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单、出院小结等; 2、住院收据(原件):要求有财政或税务部门票据专用章,并加盖收款处专用章; 3、总费用明细单(加盖公章):明细金额、住院、出院时间、姓名与患者收据、住院病历相符; 4、医保卡 5、户口本原件及家长身份证原件。 |
35、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的病种范围有哪些? |
(一)糖尿病并发症; (二)心脑血管疾病及并发症; (三)慢性肺心病; (四)癌症(晚期)。 |
36、如何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 |
参保大学生本人生活不能自理,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实有困难且需要系统治疗的,可以办理治疗型家庭病床。建立治疗型家庭病床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生提出申请,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建立家庭病床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确实因病情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
37、统筹基金如何支付家庭病床的医疗费? |
治疗型家庭病床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区二级(含比照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个人自付比例为25%; 市二级(含比照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