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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提倡非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给予适当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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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旅游局、区(县)人民政府 |
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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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提倡非财政支持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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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区(县)人民政府 |
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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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级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提倡非财政支持的公益性文体设施为老年文体团队活动优先提供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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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文化局、区(县)人民政府 |
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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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市、区(县)、街道(乡镇)所属文化中心(站)每月定期为驻区老年人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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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区(县)人民政府 |
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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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对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市老年心理咨询热线(96156)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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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区(县)人民政府 |
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