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公务用车限行:本市行政区域的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本市机动车限行: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 北京限行规定: 【更新时间:2023.2.6】 ➤北京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截至2023年2月12日执行) 为进一步配合“新十条”及本市细化防疫措施,便利市民群众就医出行等需求,统筹考虑全市社会交通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起,暂缓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即尾号限行措施)。 后续,将结合疫情发展变化和道路交通情况,及时研判恢复尾号限行措施的日期,并提前一周予以通告明确。 ➤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限行尾号规定(2023年2月13日起执行) 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00-20:00, 限行范围为五环以内(不含五环)道路。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本地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 公务用车: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 其他机动车:工作日7时至20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其他机动车: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限行规则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2、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注: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3、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外地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 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4时 二、限行区域 载客汽车:五环路主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和大兴区部分道路 载货汽车:六环路(含)以内道路 三、限行规则 (一)载客汽车 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2、持有进京证的外地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和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 3、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限行尾号(含临时号牌)如下: (一)自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注: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5、外省、区、市机动车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 6、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及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并与北京市载客汽车同步进行车牌尾号轮换。 (二)载货汽车 1、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2、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证。 3、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外埠号牌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其他道路外埠号牌货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交通标志为准。 进京证新规:》》点击查看 ➤北京限行违规处罚 根据《通告》的交通执法要求,交管部门已在主要进京道路和环路沿线增设交通标志,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依法进行处罚: 一是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二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9时、17时—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三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四是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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