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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论书法

 鸿墨轩3dec 2012-01-27

黄庭坚--论书法

原文:

   幼安①弟喜作草②,携笔东西家,动辄龙蛇满壁,草圣之声欲满江西③,来求法于老夫④。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⑤,如蚊蚋⑥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较工拙与人品藻讥弹⑦,譬如木人⑧舞中节拍,人叹其工,舞罢则又萧然矣。幼安然吾言乎?---------------------------------- 注释:   ①幼安:北宋著名文人黄庭坚的内弟,今江西人。

   ②草:草书。   ③草圣之声欲满江西:想让草圣的名声满江西。草圣是古人对草书大家的敬称。

   ④老夫:作者黄庭坚自称。

   ⑤万缘:万事纷繁错杂。

   ⑥蚋(rul):一种吸血的小虫。

   ⑦品藻讥弹:评论好坏。

   ⑧木人:木偶人

 翻译: 我的弟弟幼安喜欢写草书,拿着笔到别人家里的墙壁上乱写乱画,把人家的墙壁差不多都写满了,因此大家都称他为“草圣”。他很想让自己的名声传遍江西,所以来向我请教写毛笔字的诀窍,但我平常写字本来是没有什么诀窍的。然而世间的万事虽然纷繁错杂,如同蚊子聚集起来又飞散开去,但我从来不让他们横亘在我的心中以乱了真气,所以我写字是不在乎笔墨的,碰到什么纸都可以写,把纸写完尽兴就可以了,也不在乎是写得好还是写得坏,不在乎别人的品评与讥讽。就如同木人舞和着节拍,人们都惊叹他的高超的技巧,结束后表演者和观众就又都一切如前。幼安你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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