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城邦 史学家认为,雅典城邦产生于公元前8世纪左右。其中央权力机构由邻近的公社组成,人民按地域区分并分化为贵族、农民和手工艺匠三等,只有贵族才能担任城邦的官职。恩格斯指出:这一国家雏形是“直接地而且主要地从氏族社会自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抗中产生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5页)。因此,新成立的雅典城邦保存着不少氏族制度的残余。掌握城邦权力的主要是执政官和贵族会议,国王和公民会议都没有实权。执政官初为三人: 首席执政官为“名年执政官”,一年一任,其名字同时就是他在任的年号; 第二执政官,即国王; 第三执政官,即军事指挥官,负责统率、指挥军队。 后来,又增加了六个司法官,共九个执政官。 以上执政官,均由公民从贵族中选举产生。 贵族会议有权推荐和制裁执政官,审判刑事案件,由贵族组成并实行终身制。执政官任期届满即进入贵族会议。因此,贵族会议实际上是雅典城邦的统治机关。它实行的是一种贵族寡头统治。在这种国家组织形式下,贫民及其妻子儿女事实上都成了富人的奴隶,并酿成了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引发了一系列的改革。 雅典城邦的两次改革 其中,最有名的是公元前6世纪的梭伦改革和公元前509年至508年的克利斯提尼改革。简况如下: 公元前6世纪 梭伦改革 内容:在宪法中确立了“私人所有制”要素。 成果:“在宪法中便加入了一个全新的因素——私人所有制。 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他们的地产的多寡来规定的,于是,随着有产阶级的日益获得势力,旧的血缘亲属团体也就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败。”(恩格斯语) 公元前508年至公元前509年 克利斯提尼改革 内容:1.重新划分选区,以地籍制取代祖籍制; 2.建立“五百人会议”; 3.建立“十将军委员会”; 4.制定并实施“贝壳放逐法”。 成果;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终于战胜氏族贵族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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