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区经信局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火灾事故防控水平,确保我区经信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经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对全区经信系统企业开展“清剿火患”专项战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对前段时间安全督查、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有无私拉乱接现象;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有无消防器材、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以及相关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消防演练,重点企业、商业场所、超市、仓库的管理和消防安全是否达标。 (四)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明确,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违规使用火、电、油、气现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工作联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成立排查组,落实企业逐级责任制,建立企业负责人包干制度,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实施户籍化管理。各商贸流通企业要逐一明确责任人员,对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的商贸场所进行全面摸底。要采取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的方式,为每一个场所建立“户口档案”,逐一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员,实行火灾隐患“户籍化”管理,切实做到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三)采取铁碗整治。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按照“六个一律”的刚性措施,铁碗整治消除隐患。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或指使、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报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四)强化宣传攻势。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开设专刊、专栏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宣传,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开举报方式,广泛发动企业职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0日前)。各商贸流通行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主要责任人,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商贸流通行业要在前阶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不漏一个环节、一个岗位,并对前阶段已经排查的实时进行“回头看、回头查”。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15日)。各商贸流通企业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是近年来全国、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行动。各商贸流通行业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认真履行,集中整治。各商贸流通行业要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切实做好“清剿火患”战役。各企业要系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提高本行业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特别是各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市、再生资源收购网点,对前期检查存在有安全隐患的网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确保消防安全;对人货混住的网点,进行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任不整改的,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六、落实责任 局执法大队负责全区商贸领域的“清剿火患”排查工作,具体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商贸股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生猪屠宰办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销售门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其中包括粮油加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党总支部办负责机关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七、组织领导 按照区府“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成立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郭红(总支书记) 副组长:贝军(副局长) 谭盛(副局长) 成 员:谢文 江娜 邓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处理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日常问题。电话:823593传真:823593电子邮箱:sgzjm@163.com。 负责“清剿火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经信系统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确保我区经信系统健康持续稳步发展。 附件1:“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附件2:经信局“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附件3:春江区“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基本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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