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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10公里拖吊费竟要5000元

 黎明小子 2012-02-01
  川籍车主在陕西遭遇天价施救费———

  1月29日下午,网上一条名为“陕西黄陵县交通事故天价施救费”的帖子引来众多关注。帖中称,1月29日中午,一辆川A牌照的轿车在陕西省黄陵县境内发生事故,车辆侧翻进路边沟中。交警抵达现场后,联系了吊车和拖车前来施救。车辆吊起后被拖往距离5公里左右的黄陵县城,吊车和拖车分别收取了3500元和1500元的施救费用。难度不大的施救,距离不远的拖行,竟收取总共5000元的费用,车主对此提出了质疑。

  ■在陕西黄陵翻车

  施救费高达5000元

  1月30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网帖中的当事车主,四川绵阳的杨先生。他人还在黄陵县,等着修车。

  杨先生讲,今年春节,他和家人一起自驾从绵阳到陕西黄陵县探亲。29日中午12点左右,他驾车从店头镇前往黄陵县城途中,车辆不慎侧翻到路边沟中,“出事的地方离县城已经很近了,可能就5公里左右。”车上人员都没受伤,杨先生马上报警。约半小时后,交警抵达现场,并联系了吊车和拖车前来施救。

  车子吊出沟后,被拖往黄陵县城一个停车场。但随后谈到施救费用时,杨先生大吃一惊,“拖车跟我要1500元,吊车更高,要3500元。”杨先生当即提出质疑,“但他们说是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收的,我不知道这个标准,也没法争辩。”修车心切,杨先生只好按对方要求交了5000元。

  ■当地交警:

  事发地距县城不足10公里

  30日,记者联系黄陵县交警大队求证。据该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警官朱军介绍,事故发生在店头镇到黄陵县之间的普通乡村道路上,事发地距黄陵县城不足10公里,事故因冰雪天气路滑,操作失误所致,事故处理清障时间在1小时左右。朱军说,是交警出面联系了拖车和吊车施救,但施救费用是由当事双方协商决定,与交警无关。

  ■拖车公司:

  这笔费用保险公司会支付

  30日下午,杨先生拿到了面额分别为1500元和3500元的施救收费发票。施救的拖车来自黄陵县金鑫大众汽车修理厂,出面收钱的人名叫张延龙。吊车则是个体经营,老板名叫王刚虎。30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两人。

  张延龙承认收取了杨先生1500元的拖车费。但他一直强调这笔费用最终会由保险公司支付,杨先生并不会有什么损失。而对于收费超标问题,张延龙说其中还包含了过路费(后经核实为10元钱),“具体的我也搞不清楚,我不是老板。”张延龙说。

  ■吊车老板:

  我又没有强迫他交钱

  吊车老板王刚虎承认收取了3500元,甚至承认收费确实超过了物价标准。“但是我开了这个价,他最后也同意了,我又没有强迫他交钱。”王刚虎说,价钱是施救结束后再谈的,因为当时风雪很大,又怕造成交通拥堵,就抓紧时间先施救了。

  ■当地现行标准

  两项收费合计仅为1340元

  随后,记者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到了《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日期为2010年7月1日。该标准为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收费标准,但明确规定一般道路按不高于该标准的80%执行,此外备注在冰雪路段上施救加收20%。

  依照此标准,杨先生的车子属一类车,拖车的基价为400元,包含10公里以内的空驶费和拖行费,乘以一般道路和冰雪路段的系数,拖车收费应为384元。吊车的基价为1000元,包含30公里以内的空驶费和2小时以内施吊作业费,乘以一般道路和冰雪路段的系数,吊车收费应为960元。

  两项收费合计1340元,不到杨先生实际付出费用的1/3。

  ■当地物价局

  若查实确为乱收费将处罚

  那么,5000元的施救费用是否超标?记者又致电黄陵县物价局。该局受理物价投诉的负责人确认,目前陕西省内仍在执行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陕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

  这一标准,与记者之前查询到的收费标准相同,如果拖车和吊车确实收取了1500元和3500元的施救费用,并且出具了发票,那就与现行标准不符。

  黄陵县物价局受理物价投诉的负责人随后表示,已将此事汇报局领导,目前局里负责经营性收费调查的负责人外出未归,预计1月31日下午或2月1日上午返回后,将立即着手调查此事。如果查实确为乱收费,将勒令施救方退还多收的费用,并处以罚款。

  ■文/付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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