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测绘→申请→登记→交费→领证
二、缴验证件
1、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
3、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该证的则必须提交由村委会或居委会、镇政府认可同意发证的建房情况说明)(原件);
5、建设单位关于房屋质量的证明(原件);
6、单位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产权属于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办理产权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9、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0、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三、工作时限
自正式收件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附注:受理登记申请后需要公告的,公告15日后无异议则受理该房屋的初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