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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将招录6748名公务员

 学习公子 2012-02-02
2012年江苏省将招录6748名公务员(日期:2012-02-02 )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今日宣布,江苏省2012年公务员招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

       本次招考范围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省共招录6748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比去年增加245名。其中:省级机关113名、市级机关1022名、县(市、区)机关2564名、乡镇(街道)机关1896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153名。目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已经编制了职位简章,即将通过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
www.)、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江苏省公务员局网站(www.)、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和有关媒体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发布招考公告。
 
全省招考公务员的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照片上传: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2月7日09:00-2月14日16:00
  网上缴费: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
  打印准考证:3月6日-10日
  笔试:3月11日
  笔试成绩查询:4月中旬

       全省招考公务员的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7日~13日,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考试仍按A、B、C三类进行,具体为: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我省今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是招录工作整体时间适当提前。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避开上半年各省市公务员招录的高峰,我省2012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相关程序步骤与往年相比均提前1~2个月。春节后第一周2月3日发布招录公告;报名2月7日开始,笔试时间提前到3月11日,面试计划于4月底前完成,录用审批拟于6月底前基本结束。

       二 是进一步加大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比例。本次招考,我省市级以下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拿出491名计划,定向招录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其中,省工商、地税、监狱劳教等垂直管理机构专门拿出107名计划定向招录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此定向职位。除定向招考外,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我省市级以下机关和省垂直管理机构还拿出了101名招录计划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经我省的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面向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及省内市、县选派的下村服务大学生”职位;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此定向职位。

我省在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今年继续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招录,职位总数为94名。这些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招录到乡镇机关后,将进一步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的层次结构。

       三 是进一步规定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范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省级机关除部分专业性较强或难以从基层选调的职位外,全部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南京市市级机关拿出招录计划的60%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县以下党政机关招录职位原则上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欢迎广大应届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县乡机关,特别是苏北的县乡基层单位,为县乡基层单位注入新鲜血液。

       四 是人民警察职位招考年龄有所调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2012年我省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年龄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省级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按照现行公务员规定执行;地市及以下公安、监狱、劳教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公安特警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五 是部分职位需执行特殊体检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今年我省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除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执行特殊标准,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

       六 是体能测评的内容和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今年我省公务员招录体能测评取消了立定跳远等测评项目,增加了纵跳摸高。其他测评标准的年龄段分界线也由25岁改为30岁。体能测评的范围除公安机关外还包括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

       为创造良好的招考环境,规范考录行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营造诚信报考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社会氛围。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加大考试舞弊的查处力度,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开除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强调,要确保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平、公正,经得起社会的检验,将公务员招录考试打造成“阳光考录”,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招考各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省有关部门将坚决予以处理。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再次郑重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网络上、社会上出现各种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有关2012年我省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相关公告、职位表:http://www./sm211111114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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