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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法



































































司马法·1·







目录



仁本第一……………………………………………………001

天子之义第二………………………………………………003

定爵第三……………………………………………………006

严位第四……………………………………………………009

用众第五……………………………………………………011

































































司马法·1·







仁本第一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为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

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

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

勇见方,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

也。

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

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故国虽大,

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搜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

所以不忘战也。

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

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

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

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

之政也。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

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

德之治也。

其次,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

巡狩省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

而危有功之君,偏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































司马法·2·



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祇,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然后冢

宰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

某国会天子正刑。”

冢宰与百官布令于军曰:“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祇,无行

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

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

医药归之。”

既诛有罪,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

王、伯之所以治诸侯者六:以土地形诸侯;以政令平诸侯;

以礼信亲诸侯;以材力说诸侯;以谋人维诸侯;以兵革服诸侯。

同患同利以合诸侯,比小事大以和诸侯。

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

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

则正之;放弒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绝之;外内乱、禽兽行,

则灭之。























































司马法·3·







天子之义第二





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士庶之义,必奉

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德义不相踰;材

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踰。上贵不

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若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

国中之听,必得其情,军旅之听,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

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

既致教其民,然后谨选而使之。事极修则官给矣。教极省

则民兴良矣。习惯成则民体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远,纵绥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

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

也。

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

先成其虑也。殷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周将交刃

而誓之,以致民志也。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

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夏赏

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

君子,惧小人也。三王章其德一也。

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

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































司马法·4·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

元戎,先良也。

旗,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

之道也。

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龙,

尚文也。

师多务威则民诎,少威则民不胜。上使民不得其义,百姓

不得其叙,技用不得其利,牛马不得其任,有司陵之,此谓多

威。多威则民诎。上不尊德而任诈慝,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贵

用命而贵犯命,不贵善行而贵暴行,陵之有司,此谓少威。少

威则民不胜。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徒不

趋,车不驰,逐奔不踰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

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

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

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

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

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

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

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

赏不踰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

之害也。大善不赏,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则不骄矣;

下苟不伐善,则亡等矣。上下不伐善若此,让之至也。大败不

诛,上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过;下苟以

不善在己,必远其罪。上下分恶若此,让之至也。

古者戍兵三年不典,睹民之劳也。上下相报,若此,和之































司马法·5·



至也。

得意则恺歌,示喜也。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也。

















































































司马法·6·







定爵第三





凡战:定爵位,着功罪,收游士,申教诏,讯厥众,求厥

技,方虑极物,变嫌推疑,养力索巧,因心之动。

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

罚。小罪乃杀;小罪杀,大罪因。

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是谓五虑。顺天奉时,

阜财因敌,怿众勉若,利地守隘阻,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

戟助。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

强。见物与侔,是谓两之。

主固勉若,视敌而举。将心心也,众心心也,马牛车兵佚

饱力也。教惟豫,战惟节。将军身也,卒支也,伍指拇也。

凡战,权也,斗,勇也,阵,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

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

凡战,有天,有财,有善。时日不迁,龟胜微行,是谓有

天。众省,有因生美,是谓省财。人习陈利,极物以豫,是谓

有善。人勉及任,是谓乐人。大军以固,多力以烦,堪物简治,

见物应率,是谓行豫。轻车轻徒,弓矢固御,是谓大军。密,

静,多内力,是谓固陈。因是进退,是谓多力。上暇人教,是

谓烦陈。然有以职,是谓堪物。因是辨物,是谓简治。

称众,因地,因敌,令陈。攻,战,守,进,退,止,前

后序,车徒因,是为战参。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厌,

慑,枝柱,诎,烦,肆,崩,缓,是谓战患。骄骄,慑慑,吟































司马法·7·



旷,虞惧,事悔,是谓毁折。大小,坚柔,参伍,众寡,凡两,

是谓战权。

凡战:间远,观迩,因时,因财,贵信,恶疑。作兵义,

作事时,使人惠。见敌,静,见乱,暇,见危难,无忘其众。

居国惠以信,在军广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国和,在军法,刃

上察。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

凡阵:行惟疏,战惟密,兵惟杂。人教厚,静乃治,威利

章。相守义,则人勉,虑多成,则人服。时中服,厥次治。物

既章,目乃明。虑既定,心乃强。进退无疑,见敌而谋。听诛,

无诳其名,无变其旗。

凡事,善则长,因古则行,誓作章,人乃强,灭厉祥。灭

厉之道:一曰义,被之以信,临之以强,成基,一天下之形,

人莫不说,是谓兼用其人;一曰权,成其溢,夺其好,我自其

外,使自其内。

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辞;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

曰兵,是谓七政。荣,利,耻,死,是谓四守。容色积威,不

过改意,凡此道也。唯仁有亲,有仁无信,反败厥身。人人,

正正,辞辞,火火。

凡战之道,既作其气,因发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辞,

因惧而戒,因欲而事,陷敌制地,以职命之,是谓战法。

凡人之形,由众以求,试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

身以将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

法。

凡治乱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

义;六曰变;七曰专。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

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无淫服。凡军,使法

在己曰专,与下畏法曰法。军无小听,战无小利,日成行微,































司马法·8·



曰道。

凡战正不行则事专,不服则法,不相信则一。若怠则动

之,若疑则变之,若人不信上,则行其不复。自古之政也。















































































司马法·9·







严位第四





凡战之道:位欲严;政欲栗;力欲窕;气欲闲;心欲一。

凡战之道:等道义;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察名实。

立进俯;坐进跪。畏则密;危则坐。远者视之则不畏,迩者勿

视则不散。位下,左右下,甲坐,誓徐行之。位逮徒甲,筹以

轻重,振马噪徒甲,畏亦密之。跪坐坐伏,则膝行而宽誓之。

起噪鼓而进,则以铎止之。御枚誓糗,坐膝行而推之,执戮禁

顾,噪以先之。若畏太病,则勿戮杀,示以颜色,告之以所

生,循省其职。

凡三军人戒分日,人禁不息,不可以分食,方其疑惑,可

师可服。

凡战:以力久;以气胜;以固久;以危胜。本心固,新气

胜,以甲固,以兵胜。

凡车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轻胜。人有胜

心,惟敌是视;人有畏心,惟畏是视。两心交定,两利若心,

两为之职,惟权视之。

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

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重。舍谨甲兵,行慎行列,战谨进

止。

凡战:敬则慊;率则服。上烦轻,上战重。奏鼓轻,舒鼓

重。服肤轻,服美重。

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上同无获;上专多死;上生































司马法·10·



多疑;上死不胜。

凡人:死爱,死怒,死威,死义,死利。

凡战之道:教约人轻死;道约人死正。

凡战:若胜若否,若天若人。

凡战:三军之戒,无过三日;一卒之警,无过分日;一人

之禁,无过一息。

凡大善用本,其次用末,执略守微,本末唯权,战也。

凡胜:三军一人胜。

凡鼓:鼓旌旗,鼓车,鼓马,鼓徒,鼓兵,鼓首,鼓足,

七鼓兼齐。

凡战:既固勿重,重进勿尽,凡尽危。

凡战:非陈之难,使人可陈难;非使可陈难,使人可用

难;非知之难,行之难。人方有性,性州异,教成俗,俗州

异,道化俗。

凡众寡,既胜若否。兵不告利,甲不告坚,车不告固,马

不告良,众不自多,未获道。

凡战:胜则与众分善;若将复战,则重赏罚;若使不胜,

取过在己;复战则誓以居前,无复先术。胜否勿反,是谓正

则。

凡民:以仁救;以义战;以智决;以勇间;以信专;以利

劝;以功胜。故心中仁,行中义,堪物智也,堪大勇也,堪久

信也。让以和,人自洽。自予以不循,争贤以为,人说其心,

效其力。

凡战: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倦劳,避其闲窕;击其

大惧,避其小惧。自古之政也。



































司马法·11·







用众第五





凡战之道:用寡固,用众治。寡利烦,众利正。用众进

止,用寡进退。众以合寡,则远裹而阙之。若分而迭击,寡以

待众。若众疑之,则自用之。擅利,则释旗,迎而反之。敌若

众则相聚而受裹。敌若寡,若畏,则避之开之。

凡战:背风;背高;右高;左险;历沛;历圯;兼舍环

龟。

凡战:设而观其作;视敌而举;待则循而勿鼓,待众之

作;攻则屯而伺之。

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

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击其疑;加其卒;致其

屈;袭其规;因其不避;阻其图;夺其虑;乘其惧。

凡从奔,勿息。敌人或止不路,则虑之。

凡近敌都必有进路,退,必有返虑。

凡战:先则弊,后则慑,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

慑。书亲绝,是谓绝顾之虑。选良次兵,是谓益人之强。弃任

节食,是谓开人之意。自古之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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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zrynhzp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