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荆斩棘破坚冰 鞠躬尽瘁为群众 作者:潘梅清 发布时间:2011-06-20 14:26:00 “作出了判决却无法执行就是给群众开‘法律白条子’,结案才是硬道理。”桂平法院院长徐兆昌告诉笔者,执行工作关系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多年来,特别是2008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桂平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执行行为,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发展,2008年至今年5月,共收执行案2106件,结1838件,结案率达87.3%,累结标的20000多万元。 清理“重信重访案”化民怨 重信重访案件多是一些工程欠款、借贷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损赔偿等,当事人经常采取上访、闹事、缠访等方式表达不满,为化解群众的怨气,2008年11月以来,该院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针对重信重访执行积案开展专项执行会战。 攻克“特殊主体案”安民心 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学校的特殊主体执行案可谓是法院“钉子案”、“骨头案”, 一直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该院在市政法委的牵头下建立了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市公安局等35个部门组成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真正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抛弃了原来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做法,把原来执行时法院的“独奏”变为多部门“合奏”,一举扭转了特殊主体案件“清积”工作的颓势。 通过提请协调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加大协调处理力度,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2009年以来,该院院长徐兆昌、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覃武赋亲自挂帅,执行局局长全程跟踪主办,将政府部门16年前的一起拖欠工程款案,作为2009年清理积案活动和2010年清理涉执信访案件活动的重大要案来办。期间,接待农民工来访20次80人次,上门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10多次,3次去函政府反映此案情况并请求及早支付工程款,终于在2011年1月全部执结此案,涉案标的60多万元。2008年至今,该院共执结70多件特殊主体执行积案,累结标的达500多万元。 “规避执行”是“执行难”的一个“顽疾”,使执行积案变成无法执行的案件。今年4月20日,该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创新执行方式方法,通过加强与公安、金融、土地、房管、工商等部门的联动,有效破解“规避执行”。 对于暴力抗法、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该院充分借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媒体的力量给予严厉打击。 来源:广西法院网 责编: 王英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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