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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4資訊業
2012-02-08 | 阅:  转:  |  分享 
  
案例廿四

行业别:信息业

数据内容:培训政策 24-2

培训实施办法 24-4

培训作业要点 24-6

培训规范 24-9

培训政策

一、适用范围

将组织内各级人员纳入培训体系,提供各项培训方法,以确保人员素质、胜任工作、使品质系统运作有效。

二、目的

培训之目的旨在透过培训活动之推展,达成品质意识之提升及工作技能之具备。

三、说明

1. 培训计划订定及执行

依照"培训实施办法"订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由工关部及各部门依各级人员之需求予以汇总订定。有关品质之培训有:

1-1 新进人员培训

培训新进人员能了解品质系统,以建立品质共识、为各部门主管及培训有关部门之责任。

1-2 品质专业技能培训

各部门主管须依所属人员应具备之品质专业知识及技能,针对不熟练或未具特殊品质技能之员工提出培训需求、由工关部统一规划及培训,使之具备所需之品质有关技能。

1-3 部门在职培训

各部门主管须订定所属职员及担任特定工作人员(AIS/SMT,QC人员,画面调整人员,锡炉操作、维护人员,焊接人员,仪器校验人员,ATE人员等)的作业培训计划,彻底完成工作程序与技巧培训;如作业技术、工作安全、作业基准等。

1-4 外训品质课程

各部门主管计划对品质相关新知、新技术或内部无法予以培训之项目,另予规划派赴有关之机构受训,使能提升品质观念与技能。

2. 培训评估与考核

使培训能正常推展并确保培训成效,培训评估可视实际需要依下列方式选择办理:

2-1 意见调查

于结训后,请学员填写意见调查表后,经整理汇总以供参考做为尔后改进之依据。

2-2 心得报告

于结训后,请参训学员写心得报告。

2-3 实施测验

结训后依实际状况可对学员施以测验,以考核学员学习效果。

2-4 观察工作成果

于结训后观察学员之表现,以评估其成效。

3. 培训记录

各级人员之培训记录需予书面化并妥为保存,以为评估之依据。

培训实施办法

1.适用范围

凡由公司派赴外部机构受训之各级人员均属派外受训后运用规定之范畴,包括品质或环保相关新知、新技术、法规或内部无法办理之品质、环保相关课程培训。

2.目的

透过派外受训后运用规定,使员工派外受训作业标准化、统一化并使派外受训员工能于返厂(公司)后知所运用与推广。

3.说明

3.1 派外受训申请

3.1.1 外训课程由工关部培训课收集并掌握企业外所举办之品质或环保相关课程随时提供各部门参考,由各部门按所属职能不同及所订定之培训需求提出派外受训申请。

3.1.2 各部门于接获课程DM决定选派人员受训时,由部门助理或拟参加人员填写"员工选派外训申请表"依核决权限呈报各级主管审核,并由派训单位主管勾选决定派外受训后运用方式,再转送工关部培训课审核、执行。

3.1.3 经选派外训员工,其受训期间在三个月以上者或派外受训费用超过一万元(含)者,派训申请时由主管勾选是否立切结书。

3.2 派外受训执行

3.2.1 培训课于接获各部门派训申请后,先行审核申请表各项应填列字段及应附档是否齐全,再向该外部培训机构报名付款及通知学员上课等上课事宜。

3.2.2 经选派外训员工,应依排定之课程时间准时出席参加讲习。有关派外受训员工出缺勤情形,由培训课不定时联络外部培训机构调阅数据查询。

3.3 派外受训后运用

3.3.1 派外受训后运用方式概分为书面心得报告、开课转授同仁、口头报告、运用于工作、或其它五项,由派训单位主管在员工选派外训申请表之字段中勾选决定。原则上书面心得报告应于结训日起两周内连同"培训课程意见调查暨心得报告审核表"呈部门主管核阅后送培训课备查;转授同仁应于结训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并将转授情形填写"派外研修结训转授同仁讲习报告书"并同转授讲义大纲及参加转授讲习签到表等有关资料呈报部门主管审核后送培训课备查。

3.3.2 凡受训费用在一万元(含)以上者,应就书面心得报告或开课转授同仁或为其它运用方式择一办理,不得为”不必运用"之处理。

3.4 派外受训管制与处分

3.4.1 填立"员工派外受训切结书"之选派外训员工,如果在受训期间离职或缺课时数超过1/10以上(含)或未能取得应发之结训证明者,一律自薪资项内扣回50%之培训费用。

3.4.2 经选派外训员工于受训后应依派训单位主管勾选之受训后运用方式执行办理,否则停止外训权利半年或自薪资项内扣回50%培训费用。

3.4.3 为使员工派外受训后能有所回馈,凡符合签立切结书之条作者,自结训之次日起三个月的不得离职,违反前项结训服务规定者,依下列计算标准自该员离职当月薪资项内扣回培训费用。

赔偿费用=培训费用[90-(离职日-结训日)]/90x50%

3.5 派外受训记录

3.5.1 派外受训之记录及数据由工关部留存备查。

3.5.2 为便于查询、整合派训数据,由工关部培训课将派外受训之记录予以计算机化并做为升迁考核或资格认可或安排再训之参考。

培训作业要点

1.适用范围

凡组织内统一由培训课办理之培训作业或各部门在职培训作业均属适用范畴。

2.目的

旨在使各项培训活动之实施能有所遵循,以提升整体环境保护作业工作品质及工作技能之具备。

3.说明

3.1 实施原则

3.1.1 计划性

应以事先之整体规划实施之,以避免不足或衔接无体系的现象。

3.1.2 时效性

应配合公司方针、政策之调整,迅做因应、争取时效并考虑其成本及效益。

3.1.3 配合学习者的自我成长

培训之效果与学习意愿有重大关系,故培训之办理应考虑学习者意愿。

3.1.4 主管之重视与督导

培训应经指挥系统施行,凡各级主管对部属有施予培训之责任。

3.2 类别

3.2.1 新进人员培训

3.2.2 内训品质或环保专业技能培训

3.2.2.1 管理类

3.2.2.2 技术类

3.2.3 派外培训(参考派外受训后运用有关规定)

3.2.4 部门在职培训

3.3 培训时机及方式

3.3.1 培训时机

3.3.1.1 新进人员进入公司时

3.3.1.2 新技术引进及设备更新

3.3.1.3 配合公司政策之订定

3.3.1.4 配合组织变动或管理活动之推行

3.3.1.5 生产方式变更时

3.3.1.6 其它工作上的需要

3.3.2 培训方式:采下列方式择一办理或交互办理。

3.3.2.1 课堂讲解

3.3.2.2 实作研讨

3.3.2.3 个案研讨

3.3.2.4 VTR电化教学

3.3.2.5 工作教导

3.4 培训计划实施

3.4.1 实施

依据计划办理以下事项:

3.4.1.l 讲师或指导者之遴选、沟通

3.4.1.2 准备教材、讲义或工作者指导资料

3.4.1.3 若属集体授课应事先安排场地

3.4.1.4 通知受训人员,执行时办理考勤记录

3.5 培训数据管理

3.5.l 培训课办理内训结报

3.5.1.1 汇总受训人员之成绩及考勤

3.5.1.2 培训费用之结算资料

3.5.1.3 汇学员意见调查及讲师检讨建议做成综合评估建议

3.5.2 派外受训数据管理

为便于派外受训之效果能扩大及延续,培训课应视需要要求派外受训人员缴交

3.5.2.1 心得报告

3.5.2.2 讲义

3.5.2.3 意见调查表

3.5.3 部门在职培训数据管理

为便于管理,部门在职培训数据概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应具如下数据:

3.5.3.1 受训人员出勤记录

3.5.3.2 受训成绩或结训后讲师(指导者)对该课程结训成效之认可记录



培训作业规范

1.适用范围

凡由培训课统一办理之有关品质或环保之培训均属培训作业规范之范畴,包括新进人员之培训及内训品质或环境管理专业技能培训。

2.目的

透过培训作业规范使各项培训活动之推展标准化、统一化,并可提升培训活动之推展品质。

3.说明

3.1 培训需求之设定

3.1.1 经由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了解及实际产销营运情形,配合公司营运上的需求。

3.1.2 依据公司文化、组织、制度及各部门功能、作业上的特性来设定品质培训需求。

3.1.3 考虑员工实务上之需求与员工在组织内发展所需求设定培训需求。

3.1.4 依据公司环境考量面(尤其是显著者)产生、处理的相关部门、设定环境管理的培训需求。

3.2 培训需求调查

3.2.1 经由引导性、分阶层别或部门别的问卷调查来了解培训需求。

3.2.2 透过电话、邀约及平时的访谈来调查培训需求。

3.3 年度培训计划的规划

依培训需求规划培训课程并按培训体系类别编制年度计划。

3.3.1 培训计划应使各部门或各阶层之人员了解符合品质政策环境政策,或相关办法等的重要性,及个别负责的职责和范畴。

3.4 拟订执行计划

3.4.1 因应实际作业,按年度计划以季为单位规划并修订培训课程。

3.4.2 选定执行计划的课程后调查外界培训单位举办相同或类似的课程并研究外部培训机构之DM,最后参阅员工派外受训之间卷调查表以预估培训计划的课程其效果。

3.4.3 待课程确认后,对该培训课程需加以设计研拟其目标、受训对象、课程内容、预订日期/时间、培训场地及经费预算。

3.4.4 培训课题与内容定案后即行着手与讲师联络敲定日期/时间,制作与索取讲义并做审核校阅,确认讲师钟点费,选择受训对象,最后提报培训主管将课程做一说明。

3.4.5 讲师遴选资格:

3.4.5.l 内部讲师的考量要素:专业背景与素养、担任讲师的意愿、在公司的职称、工作特性、讲授及沟通技巧与能力。

3.4.5.2 外部讲师的考量要素:学术与顾问界之名望、实务经验的查核、学经历与专长的查核、在外授课的评价、教学的态度与技巧。

3.5 选写计划书与讲习通知书

3.5.1 依据培训编码原则拟定课程编号后填写计划书,包含课程名称、举办目的、主要内容、参加对象、培训时间、讲师人选、费用预估并依核签流程呈核。

3.5.2 同计划书填写内容撰写讲习通知单,包含课程编号、受文部门、主讲人、讲习时间、讲习地点、主办单位、联络人、参加人员资格、课程内容摘要、发文部门、主管签章、填写人、讲习通知单回执编号等。

3.6 发文作业

3.6.1 讲习计划书应一并撰写送签,核签完之计划书与通知单作为正式对各部门发文或制作课程DM之基准。

3.6.2 若决定以DM发文,其格式依通知内容重新设计,对于DM文案的设计着重于课程效益、对组织与员工的效用、教学的特色等。

3.6.3 所有单项课程数据均应收集于同一档案内,其中应包含的数据为讲习计划书、通知单、DM、课程内容大纲、参加人员报名表、签到表及举办课程所收集的相关资料。

3.6.4 为达课程文宣效果,可藉由海报或其它方式来转达培训课程讯息,课程当日并以欢迎海报张贴方式来诉求对讲师尊重的效果。

3.7 课程确认事宜

课前应与讲师连系,让讲师了解受训学员阶层与背景及其它细节并跟催报名作业,检查上课教具、场地并却确定讲义印制作业,课前并再次通知学员及申请所需费用。

3.8 辅课作业

3.8.1 开课前的辅课作业包含场地整理、教具检验、茶水准备、张贴欢迎海报、讲义与学员签到表的置放、到课学员座位的安排、空调的调整、讲师的接待及开场的准备。

3.8.2 开课中的辅课作业包含拍照、录音、了解课程进行状况及课中休息事宜。

3.8.3 课程结束后做结训致词并引导学员向讲师致谢,待欢送讲师离场后并收置所有器具分别归位与整理。

3.9 课后课程的评估

3.9.1 培训课程结束后视课程性质及实际需要分别以意见调查、心得报告、实施测验或观察工作成果方式择一评估成效。

3.9.2 意见调查表于培训课程结束后三日内寄发各受训学员,各填写人回复日期以发文日起一周内为期限。

3.9.3 心得报告于培训课程结束后三周内送交各部主管核阅后转培训课存查。

3.9.4 实施测验以采笔试、口试或实地操作等方式评估之。

3.9.5 依辅课中对讲师、学员与课程整体观察的评价、学员寄回意见调查表的反应资料汇总受训人员之成绩及考勤(必要时)撰写培训结报。

3.10 培训记录

3.10.1 品质专业技能及环保培训之记录及数据由工关部留存,并将记录键入计算机存查。

3.10.2 新进职员及台北公司作业员之培训记录及数据属共同性之课程者,由工关部留存、工厂作业员由厂务部留存;属个别差异性之课程由各部门自存。

24-10企业员工培训服务业案例





制造业-信息业案例介绍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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