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痛民心!保障房分配过程中的不公现象
保障房队伍中,高收入者为何能“低就”?
蓝色之心:去年年底在北京的保障房申请资格公示上,一些来自于烟草、电信等行业申请者的家庭收入为零,令人疑惑;凭着一份假的收入证明,农业银行的一名员工“突破”资格审核,出现在银川市经适房申购公示名单上……这些人如此顺利获得保障房资格且毫无顾忌地进行公示,让那些“被顶替”的真正保障房申请者痛心。
三叶知秋:如保障房分配过程中,明知违规、违纪、违法,却顶风作案。一看深圳的保障房“按干部级别量身定做”;二看陕西榆林市的一个经适房小区——金阳小区,竟然停放着2000辆左右的小汽车,其中不乏宝马、奔驰等高档小轿车;三看龙岩市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占了申购者的近20%;四看陕西省山阳县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其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还有的直接标注有“科员、副科、科长”等字样。
卡卡格:以前随中介去过天通苑看二手房。在西三区,一套业主自住的房子,94平米,开价160万。走进这个2室1厅,很难把这样的装潢和经济适用房联系起来,高档实木地板、豪华鱼缸、浴缸等设备一应俱全。
出租转售、久空闲置、面积超标……
yaya6:我国保障房退出机制是保障房管理的一大“短板”,豪车进出、出租转售、久空闲置……这些现象在各地保障房住宅小区屡屡曝光,却极少有因家境变化而退出保障房的实际例子。
是非圈:100多平米的经适房,甚至复式结构的经适房,这样的房子“经适”还是奢侈?
“两头”都要硬,如何堵住制度之漏
从源头堵住保障性住房出现“伤人事件”
爬上奔驰的骏马:政策不完善是保障性住房频频出现“伤人事件”的重要原因,要从源头堵住违规行为,必须要从政策入手。
天降大任于我:从保证公共资源分配公平性的角度说,经适房禁售只是关上了一道千疮百孔的寻租之门。北京市日前首次明文规定,新购经适房不得在市场上出售,新购经适房确需转让的,须由政府部门回购。这项新政,让经适房模糊不清的属性,得到了新的界定,并向廉价房属性靠拢。按照原先规定,尽管经适房与廉价房一样都具有社会保障功能,但由于购买经适房5年后可向他人转让,因此预留了巨大的寻租空间。即使禁售后经适房的寻租空间已有所压缩,经适房仍将面临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挑战,即出租、出借、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屡查不绝屡禁不止。
合法合规却不合理,如何堵住制度之漏?
jiudianban:我们在审查购房资格的时候非常严格,包括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等诸多方面都要查你个底儿掉,于是有人就在审查前将汽车过户给旁人,待终审合格后,再过户回来;再比如有的家庭还算比较富裕,早超过了住保障房、经适房的收入限定,但为了能占到这个大便宜,甚至能通过假离婚造成单身,由没有工作的配偶提出申请,如此,自然就是个合格的申请人——问题是,在这些聪明者如愿以偿之后,我们就没有任何监管举措了,由此,导致开着奔驰、宝马者堂而皇之地住着经适房。
末端的退出机制:业主入住后不能不管不问
罗马大道:再多几道审查手续非常必要,尤其是业主入住后也不能不管不问,要在保障房建设质量、保障房分配、日常管理和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方面,实现全程监管,只有如此,才能让真正需要的人住上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