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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080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2012-02-14 | 阅:  转:  |  分享 
  
1.目的

规定在接收和生产及交付各阶段对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的标记和相关联的活动的要求。从而确保在必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的追溯,及查明质量问题的发源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进厂后的标识和产品形成的过程标识和实施产品追溯。



3.定义

3.1标识----物资的标志和标签,具有唯一性,以确保在需要追回或进行特别检验时能识别出具体产品

3.2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记追踪产品历史、应用情况和处所的能力



4.职责

4.1制造部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负责对过程标识作出统一规定及监督实施。根据质量信息反馈,组织检查产品标识及记录,进行原因追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2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和成品的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4.3各生产车间主管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辅料的标识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的对象主要是进厂原材料、辅料、外购外协件及本公司自制产品形成过程的标识。确保个、每批产品都有唯一性标识,对有贮存要求的产品必须标识并注明要求。

5.2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辅料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对于用于我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辅料的标识根据产品实际采用标牌、标签或按批次存放等方式,其标识方法应在标牌或标签上,标明其名称、图号、更改状态、数量、规格、型号、进厂日期、供货厂家或批次等,对于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辅料的发放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分开批次。

5.3本公司自制品的标识和追溯性控制

5.3.1产品的标识和追溯性以实施批次管理和先进先出为基础,以制造部下发的《质量记录卡》,贯穿整个生产过程。质量记录卡上须注明零件号/更改状态、批号、生产日期/班次和生产设备。

5.3.2《质量记录卡》从原材料发料开始直到随产品过程检验合格入库。

5.3.3仓库保管员根据制造部签发的《质量记录卡》按批次发料,并作到先进先出原则的同时,在《质量记录卡》上填写相关内容,交领用车间。

5.3.4在成品形成的各道工序中,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具体操作人员)领用车间的领用人和仓管员分别在《质量记录卡》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或盖代号章。

5.3.5对于需要在产品上标识生产日期的,由当班组长根据车间时钟进行阶段性记录,标记必须与当月或规定时间符合。

5.3.6《质量记录卡》由制造部负责整理归档。

5.3.7标牌、标签或区域存放分别由仓库保管员、生产车间主管负责填写。各有关部门须做好标识的保护,当标识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并由标识主管补好标识,对缺少标识在未弄清前,须加以隔离。



6.使用记录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QP0801 文件版次:A/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页码:1/2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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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杨广瑞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