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三级值班制度 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幼儿园的稳定,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值班由园长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1、实行校工、老师、领导三结合值班制度。 2、周一至周五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对值周人员、园长室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园的白天值班保卫工作。 3、夜间值班由有住校条件的教师负责,具体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4、双休日(周六、日)白天,安排人员值班。 5、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园长室另行安排值班。 6、值班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与上级及有关部门联系。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幼儿园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园长室,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6、加强进出园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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