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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设计-国际经验与中国抉择(ppt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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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7020-83613943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设计-国际经验与中国抉择CONTENTS
I创业投资的起源、形成与发展:政府为什么要支持创业投资?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分析:A直接出资
B税收激励
C金融支持III政府支持
政策的组合分析:特别立法IV中国创业投资支持政策设计的突破口:资本利得税设计
I创业投资的起源、形成与发展:为什么政府要支持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概念:基于资本利得的理解角度创业投资起源、技术创新与技术创新政策:技术创新作为创业投资的土壤
世界各国为提高本国科技竞争力,制订了技术创新政策,创业投资支持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创业投资起源、形成与发展关系请参见第24页图1-6。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之一:直接出资直接出
资五种模式新加坡模式、以色列模式、澳大利亚模式、印度模式、智利模式直接出资的缺陷分析
政府难以与市场机制竞争政府难以全身而退中国的问题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之一:直接出资世界上通
过政府直接出资带动创业投资发展成功的国家仅有以色列、瑞典等少数国家。创业投资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创新金融工具,与政府
的职能与能力是极不匹配的政府直接投资必须要有退出的通道,如以色列YOZMAI中10个
成熟基金有8家中政府所持有的股份被外资或私人资本所置换;1995年瑞典政府持有的创业投资基
金Atle和Bure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市被出售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之二:税收激励创业投资
税收激励政策设计国际经验制定税收激励政策,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消除双重征税、保持税收中性(一)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税收
激励政策的形式包括以下三种:前端激励,即对所有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产业均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扩大创业投资数量;后端激励,即仅
对取得成功的创业投资活动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提高创业投资素质;混合形式,即同时包括前端激励和后端激励。??英国:创业
投资税收政策最新动态英国追随美国的税收政策,在《1998年金融法案》中规定了资本利得税逐渐缩减原则:即自1998年4
月5日起资产持有的时间越长,其享有的资本利得税减免就越多:对持有营业资产4年后,资本利得税税率将由40%逐渐下调到1
0%;对非营业资产则由40%逐步下调至24%。英国政府规定:凡是在非贸易公司工作的雇员只要其在该公司物质利益不超过10%的情况下,
若卖掉其股份的也适用资本利得税逐渐缩减原则,这对于在创业投资和财产投资公司工作的人们将是很大的激励措施。日本:天使投资税制日
本1997年财政年度起实行天使投资税制。税制规定向处于创业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时发生的转让损失可以在三年间可进行结转,但只对亏损企业
优惠,弱化了激励作用。日本2000年4月1日起,修正了该条款,将税收激励政策由原先只对亏损企业,扩展到对赢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即
一方面保留了原优惠,另一方面,只对天使投资人交易时产生的四分之一的资本利得额征税。日本天使投资税制例解假设小林分别购买A、B
、C三家初创企业股份500万日圆,2年后A公司破产,小林损失500万;3年后B公司股价下跌,小林损失300万;4年后购买的C公司成
功上市后股份增值到5000万,扣除成本,获资本利得4500万按天使税制,其纳税额为(I)
I=[4500万×1/4-500万-300万]×26%=845,000若不应用天使税制,其纳税额为
(II)II=4500×1/2×26%=5,850,000I/II=1
4.44%,少缴资本利得税超过500万澳大利亚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政策1992年通过了《组合发展基金(PDF)法案》
PDF税收优惠:PDF本身就其对中小企业股权投资所得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他投资所
得则被课以25%所得税率,PDF向其股份持有人分红时可部分豁免所得税,澳大利亚退休金投入PDF取得的分红则予以豁免,并可以得到由P
DF支付税款的可偿还的税收扣减。PDF投资管制:PDF只能以下三种形式投资:认购或买
卖股份、获得不可转移的购买股份特权、贷款等澳大利亚创业投资税收政策澳大利亚为吸引外资
而颁布的优惠政策澳大利亚为了吸引来自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等专注创业投资的养老基金,对来自美国、英国、日
本、德国、法国和加拿大等国的进行创业投资的养老基金的资本利得税税率降为0。由创业投资基金投入的公司所发放
的红利和其他利润分配免交预提所得税,但必须要在澳大利亚注册,且持有的股份年限不低于10年。(二)创业投资双重征税及消除
法律性的双重征税税收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征税原则所引起的重复课税。最常见的是两个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居民
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而导致在这两个国家的纳税人面临双重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多发生于
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股份公司的利润与股东个人获得的股息出于同一经济渊源,若既对股份公司的利润征税,又对来自税后利息的股息征税,
即重复征税。消除的国际经验见本书第4章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经验借鉴(一)税收激励政策必须要立足本国
国情南非财政部在资本利得税征询方案中对南非创业投资协会提出允许将出售非上市股份收益计入资本利得的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
是考虑到南非的金融监管水平尚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若采纳建议,可能造成投机性所得借助这种方式变成资本利得二、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经验
借鉴(二)随着本国或本地区创业投资产业发展的情况,税收激励政策会作相应的调整印度2000年前
,对创业投资产业的税收激励政策限制特别多,如SEBI规定投资于非上市资产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80%,而《收入税法则》直到现在还规定创
业投资基金不得拥有企业40%以上的股权且不低于其基金本金的20%随着迅猛发展的IT产业对创投资金的需求增加,
1995-2000年间印度创业投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13%,增速位居世界首位。为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印度在2000年的预算案中
取消了上述限制二、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经验借鉴(三)税收激励政策与其他政策措施一起运用时政策效果会比较明显(典型的如美国)
1978年修订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谨慎人”条款,允许养老基金投入创业投资产业制定《小企业投资鼓励法》,废
除了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顾问公司需要登记的规定《投资顾问法》规定: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将不再被要求按照投资顾问法进行登记
《有限合伙公司法》规定,以有限合伙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无须受《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的制约。这些政策共同推动了
美国成为全球创业投资产业最发达的国家三、创业投资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一)税收政策与其他扶持政策的比较(二)税收政策正负效
应分析(三)税收政策国际竞争力分析III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之三:金融支持金融支持政
策政府优惠贷款贷款担保权益担保III政府支持政策组合设计:特别立法特别立法:国际经验A美国
NMVC计划B加拿大LSVCC法案C英国VCT法案D法国SCR法案E澳大利亚PDF法案F泰国《皇家法案第396
号》特别立法的借鉴意义弥补法律体系不足,降低立法成本可以组合多项政府支持政策促进创业投资组织形式多样化扶持
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特别立法的借鉴意义对创投活动严格管制以实现立法目标创业投资是多法并行的特别立法是与时俱进的I
V中国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设计突破口:资本利得税创业投资税政策设计基于创业投资的资本利得税政策设计
中国的创业投资政策设计:基于外商创业投资机构的研究:将资本利得与经营所得分开中国创业投资支持政策设计不同的地区,不
同的立法回归结果: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的政策中西部需要政府直接出资的支持东部需要制度创新:试点与
开征资本利得税感谢感谢科技部刘燕华副部长对本书提出的修改意见并作序支持;感谢科技部条财司沈仲祺司长、
李爱民处长和沈文京副处长对全书逐字逐句的修改;感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长刘健钧博士和商务部郑洲先生对作者的鼓励与启迪;感谢新型工业化研究所对本书的资助谢谢大家!来自www.3722.cn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来自www.3722.cn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种子期进入初创期扩张期成熟期退出前端激励后端激励来自www.3722.cn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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