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币行为如何定性?
发布日期:2012-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 梁某在良友超市购买了一瓶金龙鱼食品油,因为其要办理其它事情,就将金龙鱼食品油放入超市内的投币箱中保管。此投币箱是一排铁柜,铁柜由一个个小箱子组成,为顾客存放一些小型物品。顾客放入一元硬币后就可以领取钥匙,超市服务中心保管另外一把钥匙,顾客投入的一元钱使用后可以拿回。
第二天,梁某用钥匙打开保管箱铁门,发现食品油不见了。梁某找超市索赔,超市认为自己没有赔偿的理由。
【分歧】
超市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超市负有赔偿责任,因为超市的保管箱需要顾客用一元钱才能使用,顾客的投币行为属于超市认可的有偿保管行为。作为保管合同,超市在有偿服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超市不承担赔偿责任。顾客投放硬币的行为属于保管箱的使用功能,只有放入硬币,保管箱才能发挥其特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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