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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拉手救人可“歌”可“泣”

 &*cyndi**~ 2012-02-20
道德沦丧,人性尽失!这与我们以德治国的方略背道而驰,与我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唱反调,我们应奋起苛责这些所谓的打捞公司,使它们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挟尸要价肯定是真实存在的,再狡辩也无济于事,不能理解为何还有专业捞尸公司的存在,利益的驱使,会使他们宁愿捞死人也不愿去救活人,会见死不救甚至会让暗中阻止救人成为行业潜规则,网传黑社会控制捞尸行业,以获取暴利,我也觉得完全有这个可能。这种行业应由政府监管,不应该社会化。既然此水域经常会出现溺亡事件,我觉得成立一个救援队总比捞尸队好,可能是当地政府在这方面缺乏管理,导致出现这么一种怪现象。        张卫平:这个长江水域这一块啊,涉及到多个部门管理,从我们来说的话,应该说过去的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漏洞,协调不够,对于这样一个问题,今后我们市政府将协调好各个方面,来共同的做好这个方面的管理。还有记者对于为什么会在荆州只有一家打捞服务公司,在这个门槛低、利润高、市场大的行业经营时,荆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王成还是引用报告内容强调,该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等。同时荆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卫平还表示,荆州市政府已经吸取这个事件的教训,已在出事地点设置了两个公益性的救生员岗位,增加该出事地点的安全保护。
                                           大学生拉手救人可“歌”可“泣”
        在古城荆州,在寒江救人的英雄赵传宇的母校长江大学,又涌现出一个英雄群体。10月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该校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10月25日《楚天都市报》)
        三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就这样走了,走得悄无声息又惊天动地,走得大义凛然又令人痛惜。他们献出了生命,两名落水少年获得了新生。笔者为这10位大学生“猴子捞月”的救人事迹感动。但面对10位大学生3位失去生命的残酷现实,我们有必要重提并议论“不会游泳该不该救人”等话题,并最终达成一个共识。
        笔者认为,就本件事情而言,10位大学生的英雄事迹是可“歌”可“泣”的。笔者希望在“歌”与“泣”中,发掘“人”的本善,给社会以榜样力量,给公众以警示作用。
        先说“歌”。毋庸置疑,三位大学生英名长在。眼下这个人情越来越趋利的社会,大学生冲锋在前、舍己救人可以说是弥足珍贵。现实中,很多人宁可“没在意”或者“看笑话”,也见死不救,且已成为一种对他人生存状态的习惯性冷漠。就像广州某大型网站发起的一项“大街上听到有人喊救命,你会怎么样?”的调查,结果显示六成广州人不会出手相助。这种司空见惯的冷漠,不仅让人与人之间更加生疏,更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程。三位大学生“猴子捞月”,其功昭昭,让我们看到了“困相帮、难相助、病相扶”和谐人际关系的光芒。
        换句话说,三位大学生用生命打破了社会长期冷漠的死水,颠覆了人们冷淡漠然的消极心态,让那些自己长期伪装在世俗的空间里,对人怀有戒心甚至敌对情绪,既不与他人交流思想感情,又对他人的不幸冷眼旁观、无动于衷的人感到无地自容。三位大学生走了,但人人都当反思:反思一下自己是否有冷漠心态、是否在不经意间关闭了心灵闸门、是否一直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念、是否一贯的幸灾乐祸甚至冷嘲热讽?
        再说“泣”。有人认为三位大学生走得不值得,主要原因是他们不会游泳,还逞能。虽然言辞僵硬、淡漠,但也折射出公众对三位大学生的惋惜。当笔者获知三位大学生不会游泳并舍身救人时,心里亦为之一振;尤其是看到他们牺牲了年轻的生命,更是悲从心涌。
        最然悲泣,但必须长歌当哭,有所启示。一方面,学校是不是到了开设游泳课的时候了?笔者从小学到大学,没有游泳课。学习游泳,似乎成了运动员的专利,也只有他们才能得到专业的训练。另一方面,救人的机制是不是不到位?两名少年落水后,为什么没有“救捞”人员的身影,而是大学生在救人?再者,自救常识教育是不是也太缺乏?湍急的江水,怎容得了“猴子捞月”?还有一点,少年的家长是不是也有责任?为什么不恪尽监护孩子的“职守”?
        斯人已去,发人深省。笔者希冀,通过荆州大学生“猴子捞月”救人的事迹,早日驱走人们心头的习惯性冷漠,用“爱”去面对一切,让爱成为生活的常态;另一方面健全各种机制,尤其是自救、救人等,别让类似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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