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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进一步明确节约用水部门职责分工

 两块小木头 2012-02-24

 

 

 

中央编办进一步明确节约用水部门职责分工 

 

 

 

近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节约用水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2011]25),明确了水利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

    《通知》指出,水利部负责全面的节约用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法律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知》要求水利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和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通知》指出,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节水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的协调衔接等;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三方面城市节水工作,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通知》要求工业、能源、农业、商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通知》还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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