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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书

 CEO雪未融 2012-02-24
原告:杨大兴 男 汉族 农民 1951年4月6日出生 现住织金县营合乡补花村长冲组 联系电话:
被告:周训方 男 村支书 现住织金县猫场镇             联系电话:
被告:刘玉秀 女    现住安顺市平坝县                         联系电话:
被告:王春有 男    现住织金县营合乡补花村长冲组    联系电话:
被告:杨三妹 女    现住织金县营合乡补花村长冲组     联系电话:
被告:刘莲珍 女    现住织金县营合乡补花村长冲组 
被告:王红军 男     现住织金县营合乡补花村长冲组     联系电话:
被告:王菊    女      现住织金县营合乡补花村长冲组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刘莲珍与杨大兴共同分割夫妻共有房产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等人一次性给予原告经济补偿及精神损失费40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0年,丈夫已故的刘莲珍与杨大兴结为夫妻,刘莲珍的前夫给她留下了五个子女,时年最大的王菊还不到十岁,最小的王红义才两个月不到.杨大兴与刘莲珍前夫王家协商决定,刘莲珍的三个小的子女随其来到杨家,由夫妻二人共同抚养.俗话说:生父不及养父好.王家的三个子女尚还咿呀学语,乳臭未干,杨大兴看着他们稚气的脸庞,幼小的年龄,又怎么忍心让他们冻着,饿着,他唯有用他那庄稼人粗糙的双手,坚实的臂膀来撑起这个家,让一家五口吃得饱,穿得暖,这副肩上的重担他自愿挑起.他知道自己不能卸下,因为王家的三个儿女需要人养活,光刘莲珍一个人又怎么能负起抚养三个儿女的重任呢?于是他义无返顾为他们撑起一片天.无论春寒料峭,严寒酷暑,他都起早贪黑到田里,地里辛苦耕耘.春天他辛勤地播种,夏天忙碌地浇灌,这才有了秋天丰硕的果实.他做这一切并不是为了他个人的温饱,而是为了王家的三个幼小的儿女.
    这个特殊的家庭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但这对半路夫妻总算让三个儿女吃得饱,穿得暖,上得起学,日子过得紧紧巴巴,三个孩子一天天长大.
    2009年,杨大兴出资出力在长冲重新盖了一栋125平方米的房子,总共花了五万多元,其中除了国家给的二万元建房款,其余全是杨大兴的积蓄.
    2011年冬月十七,王家纠集了被告等人来到杨家,要求杨大兴与刘莲珍分家分财产,刘莲珍在王家蛊惑下,竟不顾夫妻情义执意分家.王家十几个人在杨家家属尚未到场的情况下与杨大兴谈判.其中身为村支书的周训方竟目无法纪,气势汹汹参与闹事.政府官员的职责本是积极发展生产,带动农民脱贫致富,调节邻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可周训方的做法却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如此为官何以服众?杨大兴势单力薄,加之年事已高,悲愤和屈辱使他无奈之下同意分家,悲愤的是王家儿女如此忘恩负义,丧尽天良,屈辱的是自己六十几岁的人还遭此劫难,无处伸冤.
    王家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实在是天理难容,杨大兴作为老年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爱戴,他帮别人抚养了十一年的孩子,换来的却是这种结果.王家狼心狗肺,过河拆桥,将杨大兴的辛苦和努力忘得一干二净,还理直气壮,冠冕堂皇来和杨大兴平分财产,在他六十多岁的时候丢下他一个人独守晚年.杨大兴每念及此,命运的捉弄,人生的灰暗常常让他心如刀绞,老泪纵横.王家牵走了一头牛,两头猪.背走了一半粮食,但独占了上文提到的房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六十岁以上即为老年人,况且杨大兴膝下无子,再过几年便无依无靠.法制化国家绝不允许周训方等人胡作非为,王家不经法律程序,不讲仁义道德,擅自纠集亲戚仗势欺压老年人的行为令人痛心稽首,无法原谅.应予以惩罚.
    综上所述,望贵院依法据实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猫场镇人民法院
起诉人:杨大兴
201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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