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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写给爱妻

 杂货店伙计 2012-02-26

 

 

 

 

我和你——写给爱妻

 

 

 

 

 

   1、序语

 

《我和你》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题歌的歌名,由陈其钢作词作曲,我国著名歌星刘欢和有着“月光女神”美誉的英国跨界声乐女高音歌手兼演员莎拉·布莱曼联袂演唱。歌词的原文是:“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为梦想,千里行,相会在北京。来吧!朋友,伸出你的手,我和你,心连心,永远一家人。”因歌词优美,旋律动听,又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交替演唱,通俗易懂,一下子便拉近了中国与世界的距离,让北京奥运增色不少。

 

   其实,我国台湾著名女歌唱家邓丽君早年也演唱过一首同名流行歌曲《我和你》,由林煌坤作词,远藤实作曲,歌词同样优美动人,所以我也特别喜欢欣赏。歌词的原文是:“我衷心地谢谢你,一番关怀和情意。如果没有你,给我爱的滋润,我的生命将会失去意义。我们在春风里陶醉飘逸,仲夏夜里绵绵细语,聆听那秋虫,它轻轻在呢喃,迎雪花飘满地。我的平凡岁月里,有了一个你,显得充满活力。我衷心地谢谢你,让我忘却烦恼和忧郁。如果没有你,给我鼓励和勇气,我的生命将会失去意义。我们在春风里陶醉飘逸,仲夏夜里绵绵细语,聆听那秋虫,它轻轻在呢喃,迎雪花飘满地。我的平凡岁月里,有了一个你,显得充满活力。”

 

   也许受这两首著名歌曲《我和你》歌词影响的缘故吧,我在那年突然心血来潮,也诌了一首《我和你》。歌词是这样表述的:“我和你,心连心,姻缘结连理。我是你的君,你是我的妻,共筑一个家,恩爱一家亲。我和你,心连心,相爱在梦里。走过了风,走过了雨,患难不分离,永远一家人……”

 

可能在别人看来,这首歌词或许显得会有些蹩脚,表述得也缺乏点儿文采;不过,我的这首《我和你》,不是为了附庸风雅,更不是为了卖弄风骚。在我看来,这首歌词无论多么蹩脚,也无论多么缺乏文采,却是我心中一首无可与之比美的歌词,我会在心底一直为它浅吟低唱,并将它珍藏在记忆里,直到永远。因为这不仅是我献给爱妻的一首恋歌,而且也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心灵之歌。

 

 

2、日久生情

 

我与爱妻是“老三届”的高中同窗。学生时代,她虽不是“校花”一类的漂亮女孩,可她活泼开朗,聪慧阳光,好学上进,品学兼优,尤以数学成绩特棒,是老师和同学们公认的的高才生;所以,不仅令我十分敬佩,而且也使我暗生爱慕之心。不过,在那个“革命声浪盖四海”的“红色年代”里,男女同学之间谈恋爱则被认为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情调”,有低级、庸俗甚至下流之嫌,会不耻于同类的。所以,我与爱妻虽有“同窗缘”,却并无“同窗恋”,甚至同窗三年间压根儿就没有牵过一次手,没有递过一次诸如“亲爱的”这样的纸条,更没有说过“亲”、“我爱你”之类的悄悄话儿。

 

我正式使用“亲爱的”这样的称谓向她表述爱慕之心,是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期我入伍当兵成了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之后第一次给她的通信当中。然而,当时在“亲爱的”三个字之后是必须要加上“××同志”或“××同学”的,因为这才是那个特殊年代的特殊烙印。不过,能够使用“亲爱的”这三个字给他写信,就已经能够足以证明我的时尚、前卫和勇气了。

 

翌年,她被招工进入国家“三线工程”的一个企业当了一名文员,我在滇南第二炮兵的一个基地政治部门专职从事通讯报道工作。岗位不同,工作性质却相同或相近,都与文字工作打交道。所以,我们除了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之外,就是创办属于我们两人世界的“日报”——写信。每天一期(封),很少例外。如遇“重大事件”,必出“号外”。所以,每当她的信一到部队,传达室的通讯员就会兴高采烈地奔到我的办公室故意抬高嗓门说:“'《家乡日报》’到喽!”同样,我的信一到她的单位,通讯员也会故意大呼小叫地对她说:“'《解放军日报》’来喽!”……就这样,我们天天谈工作,谈学习,谈理想,谈部队和地方所发生的每一件大事、小事,却唯独避谈爱情,更没有谈婚论嫁,甚至没有说过一句卿卿我我之类的甜言蜜语。然而,我们虽然相距万水千山之遥,因有“《家乡日报》”和“《解放军日报》”的相互交流与沟通,却让我们心与心的距离越拉越紧,慢慢地便逐渐融为了一体。也许,这就叫做“日久生情”吧。

 

 

3、步入婚姻殿堂

 

五年之后的那个明媚春天,我被提干后第一次探家。出发之前,我为她专门“出版发行”的“《家乡日报》”肯定是作了“专题报道”的。当然,同时被告知的还有我的母亲和家兄。当时好像什么都不用说,大家都心知肚明,我这次探家肯定是要完成婚姻这件终身大事的,因为那一年我已经26岁了。果然,当我走下坐了三天两夜的K63次列车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依然还是那副楚楚动人的笑脸。依次看到的还有长兄和二哥。我们相拥走出了车站,准备回家。也许家兄提前做好了周密安排,来接我的时候长兄与二哥各骑一辆自行车,返回老家的时候,长兄与二哥伙骑一辆,另一辆交给我与她骑。我骑车不如她内行,于是她就骑车带着我,情意绵绵地回到了我那个魂牵梦绕的乡下老家……

 

吃过午饭,长兄对我们说:“已经给公社(现在的乡镇当时称为人民公社)民政员打过招呼了,我带你们去把结婚证领了吧?”她只是有点儿娇羞地嫣然一笑,与我却相视无言。就这样,我们顺利地领取了象征着爱情和婚姻的“通行证”——两本鲜红色封面且印有金黄色共和国图案的“结婚登记证书”。

 

三天之后,我们便进入了婚姻的殿堂。婚礼举行得虽然非常简朴,却令我终生难忘。

 

我与爱妻的老家都在乡下农村,一东一西,相距不到15公里。我们的婚礼没有彩车,更没有浩浩荡荡的迎亲车队,她是坐着一辆牛车被送到我们家的。婚礼那天,她没有身披婚纱,也没有穿着雍容华贵的新衣,而是依然一身素装,却显得非常干净大方;特别是那条洗得有点儿发白的牛仔裤,更衬托出她的阳光和时尚。陪她来到我们家的除了几个送亲的亲人和几件实用的家具之外,没有特别令人羡慕的豪华嫁妆。俗话说“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通常,我们老家一带举行的婚礼中有一个十分有趣的民俗看点儿——“开箱看嫁妆”,很有点儿“炫富”的意思,就是姑嫂们当众将陪送新娘嫁妆的箱子打开,让街坊邻居看一看娘家都陪送了哪些金银珠宝。如有稀罕漂亮之物,就给你炫耀一番;否则,就会出你的洋相。因为她事前提醒我:“箱子里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可不要开箱让我丢丑……”我心领神会,置街坊邻居们的“强烈要求”于不顾,“执行不走样”,完全按照她的意思办,硬是没让“开箱看嫁妆”。

 

而我呢?同样特别寒酸,既没有豪华的礼服,依然一身军装,更没有豪车豪宅。要说“一无所有”,也不客观。说来不怕笑话,除了长兄为我修盖的三间普通瓦房、赶制的一张简易大床和老母亲亲手缝制的一床铺盖之外,还有一条中号床单,铺到床上却耷拉不到床沿,耷拉到床沿却又铺不满大床。不过,我们已经非常满足,彼此没有任何怨言。要知道,在那个物质还相对比较匮乏的年代,母亲和家兄能为我们举办还算体面的婚礼,我们就相当感激了……

 

 

4、相夫教子

 

第二年春节刚过,我们便有了爱情的结晶,她为我生了一个漂亮的宝贝儿子。一是因为时逢北方还在飘雪的日子,二是我们都喜欢冰雪耐得严寒和飘飘洒洒的性格,所以为儿子取乳名叫“雪冰”。几个月之后,她抱着儿子到部队探亲来看我。当我从她手中接过儿子抱到怀中的那一刻,儿子还不会喊爸爸,却搂着我的脖子朝我的脸上实实在在地亲了一口,那种感觉就别提有多么温馨、多么幸福了……

 

以后的日子,我每年回乡探家一次,她们娘儿俩也到部队看我一回。就这样,年复一年,我们又度过了整整五年仅比牛郎织女多一次见面机会的异地爱情生活。当时请保姆的人家还很少,我们也请不起保姆。她后来所供职的单位虽说有个幼儿园,但不是全托。到下班的时候还得将孩子接回来去喂饭。所以,她接回孩子到单位食堂打饭的时候,常常会用床单将儿子拴在床腿上,以防止他乱跑出事。不难想象,当我们分别之后各自独处的时候,她一个纤弱女子,既要上班,又要照看孩子,该是何等的艰难啊。

 

说实话,我一个23级军官,每月54元工资,而她每月的工资大约是30元左右,这相对当时的消费水平来说,已经算相当不错了。可是,我们异地生活,每年双方各探亲一次,探亲时又要分别给亲朋好友带点儿礼物什么的,否则似乎不近人情。因此,我们所领的工资几乎全都花在探亲和路上了。所以,我每逢探亲的时候就到总务室借款,回来之后再逐渐还清;等到快还清了又该探亲了。这样的生活,时间久了,情何以堪?再说,我这个人既粘人,又恋家,实在无法忍受夫妻异地生活的相思之苦。于是,我便寻找借口毅然向部队领导提出了转业申请。19788月,我作为当时部队的“第二批老转”转业到我们现在居住的这个小城工作,终于回到了爱妻的身边。

 

起初,我在一家知名纺织企业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离家很近,步行只需三五分钟,时间比较宽裕。所以,白天我就将儿子带到我所供职单位的幼儿园,下班时再将儿子接回家。爱妻也在距家不远的一个省级监狱做女犯的管教工作,下班之后只顾忙家务。三口之家,平淡生活,其乐融融。

 

爱妻既勤快,又特别爱干净。我们住平房的时候就天天将室内收拾得一尘不染,井井有条;还未买洗衣机的时候就让我与儿子一天两换衣,虽说穿不起名牌,却让我们爷儿俩天天穿得齐齐整整。难怪后来儿子的小学老师会惊奇地发问:“穿衣服一天两晌不重样,难道你家有个洗衣机?……”至于对我这个不爱讲究的“窝囊废”更是关爱备至,连袜子手绢都不让我洗。邻居们常常羡慕地说:“瞧瞧人家老李,多有福气!”

 

最令我终生难忘的是,19941123,当我忙完了新飞电器公司一年一度的“工商联谊会议”从福建厦门返回家里之后,突然得了一种非常奇怪而又特别严重的疾病,左腿肿得像麻袋,比右腿粗了将近30公分,立即住进了市中心医院,经诊断初步确诊为“深静脉血酸形成”,并成为该医院发现此种疾病的首例病人。起初,医院专家都拿这种疾病毫无办法,只有“照本宣科”,按照医书上的介绍进行溶栓处理。六天之后,病情毫无好转的迹象,左腿的颜色也慢慢开始发生变化,由红而青,由青而紫,由紫而灰……专家最后瞒着我对我的家人说:“如果腿的颜色完全变黑了,说明左腿的血管和肌肉开始坏死了,最后很有可能会截肢……”平时特别坚强的爱妻终于撑不住了,她哭得两眼红红的,日夜守在我的床前。在那些备受煎熬的日夜里,为了治好我的病,爱妻和家兄想尽了一切办法。她是一个忠实的“布尔什维克”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科学的办法她绝对相信。为了找到一味中药,她几乎跑遍了全市的中药店,找到后为我精心熬药,然后给我涂抹,为我按摩。她不相信迷信,但唯心主义的办法她也背着我偷偷地试验了,她曾独身一人悄悄地跑到云蒙山为我求神拜佛,祈求神灵为我保佑平安……当然,最终还是从事医学的二哥在征得了她的同意之后,在有关专家的配合之下,为我强行作了取栓手术,才保全了我的左腿。若用现在先进的医学观点分析,当时的手术并不科学,但却“歪歪打正着”,于冒险之中取得了“万一”的成功。要不然,我早就变成残疾人了。

 

想想爱妻平时为我和儿子所做出的巨大付出与牺牲,我咋能不长感激之心与景仰之情呢?

 

 

5、事业巅峰

 

我与爱妻都以事业为重。我所有供职过的单位,无不以“工作狂”而闻名;爱妻比我更出色。可以无愧地讲,我虽没有达到“大公无私”的精神境界,但至少应该算个“公而忘私”的人。因为我为了工作,可以不顾家庭私事,即使不吃不喝不睡,也要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我的工作任务。所以,我这一辈子基本不欠领导的情,不欠组织的情;而欠家庭和爱妻的情则太多、太多了。爱妻呢?她是既不欠领导的情、组织的情,又不欠我的情、家庭的情,因为她不但工作出色,在家庭中也特别优秀。

 

想当年,为了全力成全我的事业和更好地照顾家庭,他曾多次放弃仕途高就的机会而留在了原单位工作,仅办公室主任一职一干就是10年。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不同意她调往远离市区的一所省级女子监狱供职,是他回答上级主管部门征求个人意见时的唯一托词。如果当年我同意她去,说不定她退休前的职位会更高。当然,人生无假如。直到1995年的秋季,就是在她48岁那年,也可以说是人生仕途道路上留给她最后一次升迁的机会,上级主管部门也不再征求她个人的意见,一纸调令直接将她任命为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可见爱妻的优秀不仅是我作为丈夫对她的夸奖,同时也是业内所公认的。

 

人的才华不是天生的。我与爱妻虽然囿于特殊年代的局限,使我们都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但是我们两个始终都没有放弃学习。特别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国家在全国各地实行电大教育和成人自学考试制度之后,爱妻报考了电大,我则参加了成人自学考试。为了不拖累我们的工作与学习,我们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号召,自愿终生只要一个。我们最终分别都以优异成绩取得了中国首届电大和成人自学考试文科毕业证书。

 

爱妻不仅家务优秀,工作出色,文笔也超乎寻常。有关她的讲话和工作总结,她从不让下属代劳,都是她自己亲自动手。由于深厚的工作积淀和文字功底,她不仅在有关刊物上发表过大量专业论文,而且还参与过共和国监狱史的编撰工作。

 

直到三年前他从正处级领导岗位上退休之后,仍然手不舍闲,心不离工作,除了忙完家务,就将全部精力继续投入到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的慈善事业中去……

 

往事如烟。“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如果用“拼命工作”、“疯狂学习”来形容爱妻大半辈子的生活状态,一点儿不为过誉。

 

 

6、白头偕老

 

我与爱妻一路走来,共同度过了将近40年的夫妻生活。虽然年轻时也免不了磕磕碰碰和吵吵闹闹,但是我们还是走过了雨,走过了风,始终不离不弃,患难与共。时至今天,我才真正理解什么才是“风雨过后见彩虹”。

 

我了解她,她也了解我;她虽然从未当面夸奖过我,我却知道他从心窝里深深地爱着我。我从来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我却知道她不喜欢吃什么。时至今天,我才真正理解什么才叫“相濡以沫”。

 

我支持她,她支持我;我支持她退而不休,继续发挥余热。她支持我退休之后的继续写作,并资助我自费出版了《广告到底》这部纪实性文学专著。时至今天,我才真正理解什么才叫“理解万岁”。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如今,我与爱妻都已年逾花甲。我不知道我们的人生道路究竟还有多长,然而,我却依然热切期盼着继续陪伴爱妻走在夕阳里,唱着那首《我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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