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汉字”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 。简化字以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选用异体字以1955年公布的《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更改了的县以上地名生僻字以1955年——1964年国务院分九次公布的为准;更改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用字以1977年颁布的《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为准; 哪些字属于不规范汉字? 哪些字属于不规范汉字呢?结合语言文字工作实践,总结出不规范汉字的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别字 将字“甲”写成字“乙”,这是最大量的错别字。 因为读音相同相近,如“账本”误为“帐本”,“粗犷”误为“粗旷”;又因为字形相似,如“气概”误为“气慨”,“装潢”误为“装璜”,还因为意义混淆,如“凑合”误为“凑和”,“针砭”误为“针贬”。再就是不明典故,如“墨守成规”误为“默守成规”,不知道“墨”指战国时的“墨翟”;“黄粱美梦”误为“黄梁美梦”,不知道“黄粱”指的是做饭的小米。还有,忽视语文法规,如“重叠”误为“重迭”,“天翻地覆”误为“天翻地复”。其实,早在1986年重新公布《简化字总表》时,“叠”、“覆”二字已经恢复使用。 二是错字 书写中笔画多或少,如“污染”的“染”经常有人在“九”中加上一点,“茂盛”的“茂”下面多加一点。 三是不规范的简化字 如写二简字(第二次简化字简称“二简字”,1986年国务院批准废止第二次简化字方案),将“玻璃”的“璃”字右边写成“力”,将“酒水”中的“酒”右边写成“九”,将“算术”的“算”写成“ ”,将“太原”的“原”写成“元”。 四是滥用繁体字 已经简化了的字仍然写成繁体字,这是用字不规范的表现,应该属于错别字的范畴。如常用的繁体字“觀點”、“表現”、“論壇”。 五是滥用谐音 如今许多广告词中的滥用谐音最多。如卖沙发的写成“坐想(享)其成”,卖饮料的写成“饮(引)以为荣”,卖蚊香的写成“默默无蚊(闻)”,卖衣服的写成“换(焕)然一新”等,这种谐音的滥用误导了学生对正确汉字的认识和使用。 六是书写不规范 汉字书写笔画要规范,不规范的书写会造成对字的理解有偏差。如“本”指草木的根或茎干,泛指事物的根本或者根源,与“末”相反,有的人写成“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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