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缺乏实证研究精神,制订的一些政策法规基本都是大话连篇,没有实质的指导意义。在基层学校中,这种风气也很盛行,教研浅尝辄止,提出的一些引导性常规要求也是“漂浮”在表层,比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基本上都是一些道德也就是师德方面的要求,缺乏深度的引领和指导,因而“育人”、“导师制”等诸如此类也只是停留在口号。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1、不准仪表不整进入学校或教室;2、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或在上班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不准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不按时上课、无教案上课和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4、不准在教室内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5、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侮辱家长;6、不准按成绩对学生进行公开排名或按成绩排座次;7、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8、不准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为民办教育机构组织推荐学生或巧立名目乱收费;9、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礼品或索要、变相索要财物;10、不准搞小帮派、小圈子或参加非法活动。
近段读国外教育著作甚多,发现西方国家的教育家和一线老师均十分务实,教育教学研究十分注重实证,提出的了一些举措十分贴切教育实际,因而,他们的“风潮”、“旋风”之类的事情比较少,不像我国的一些学校或教育部门,有一点尝试就“大惊小怪”、“风起云涌”,似乎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等风潮过后仔细品味,只不过是重复着早已定论的东西。根据国外教育著作,提出新的《教师教育十不准》,目的是给后进生以实质的人文关怀,这些举措如果真能落实,可有效避免拉大学生之间的差距。请各位大家批判指正!
新《教师教育十不准》
1、不准把待进生安排在教室后面或“特殊”地点(尽量让待进生得到老师更多的关注)
2、不得一味怀疑待进生的学习表现(对待进生看不顺眼)
3、不得减少对待进生的提问或解答(只把注意力放在好学生身上)
4、不得只惩罚未完成作业的待进生而对好学生“点到为止”(制止“偏袒”现象)
5、不得只给待进生否定性和批评性的反馈(放低要求,恰当鼓励)
6、不得在待进生回答问题不给于等待的时间(一味赶进度或求同答案)
7、不得减少对待进生的表扬频率(应对待进生进行纵向比较)
8、不得仅仅展示好学生的作业(以待进生做负面案例)
9、不得减少给予待进生回答问题的提示和讲解(以问题简单为由,忽视待进生的水平)
10、不得降低对待进生的努力和作业要求(不理不问或任其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