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定真經(续)
1.金上安土,门中耗散。卯酉为门户,凡卯酉上见戊己土,为隔间之病,谓门不通,有黤散焉。 2五行太过,复为怯败之根宗。 命中五行求其中和,平衡,太过与不及,均属不美 3三命建元,推详强弱之正道。 凡命要均平,不可太过不及,升降之气,不要衰旺,故曰元有本也,正道也,各得其正也。 4.八方之卦,能推阴女盛衰。八卦推妇女之象,干者,阳也,主父,公。坤者,阴也,主母,姑。艮,小男。震,长男。坎,中男。巽,长女。兑,小女。离,中女。凡女命在死绝无气之地,定为如常人家女也,若在三合,支合,干合,或壬癸,亥子水,及生旺之地,则为淫贱之女,因其水多也。 5.一路九宫,更辨阳男得失。 九宫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干六,兑七,艮八,离九等是也,将四时上下之类,若合多少起,便从所得之宫起之: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 6.人逢建破,妨害尊卑。 凡人之命,犯月破,月建冲者,主妨尊卑。 7.癸巳与乙卯庚申戌亥,九流之士。 癸巳暗合戊,乙卯旺木,庚申旺金,木被金克,又庚申,白虎守道,戌亥,天门之象,主九流之人也。 8.各推前五,祖宗运后代皆知。 年为祖,月为父母,日为妻,时为子息,年前五位知祖,月后五位,知父母门户,日前五位,知己身妻妄,时后五位知子孙,各推年月日时支,前五位互相推之,则知父母,兄弟,妻妄,子孙,而其临生旺衰死之地,高下而己。 9.丙丁多或到深山,阳孤阴乱。 寅乃艮宫,艮为山,寅为丙长生,又主火,为阳孤,寅山火多,即命局丙丁火,或内丁坐寅,主门户出阳人孤,阴人乱。 10.己庚同会,女子娉婷。女命,己庚在旺相,如庚日巳时,或己日庚时,辛月生,主出秀丽娉婷之女。 11.乙庚旺相之乡,男子和明进显。 庚主刚坚,男生之有显,乙庚合金,坐旺相之乡,主男有和明进显。 12.空中有合,门生虚道闲人。 命局干合,支合,上带空亡者,主门生虚道闲人。 13丁巳与丁卯各生,门内官进纳。 丁与壬,为德合,故有丁巳与丁卯,丁亥,各主旺者,主门户出进纳官人也。 14.土居四季见全,而多有田林。 土多生万物也,辰戌丑未上见己土者,生旺之气,而有田园。 15.四柱五行,定于内外。子午卯酉,定四方也,卯辰巳以东为内,以西为外,酉戌亥以西为内,以东为外,午未申以南为内,以北为外,子丑寅以北为内,以南为外也。 16.命之前后,阳前阴后五辰,定见家宅祸福。 阳前前五辰为宅,后五辰为墓,阴命前五辰为墓,后五辰为宅,如甲子阳命人,前五辰乃(巳),为宅。后五辰乃(未),为墓。若大小二运,太岁到此二位论生克门户,有何灾福而言之。 17.生逢兄弟不相亲,终见交争 此劫为兄弟,如甲见乙为败财,乙见甲为劫财,即阳日干同行阴干为顺,如甲见乙,丙见丁,戊见己,庚见辛,壬见癸等为败财,阴日干见同行阳干为逆,如乙见丙,丁见戊,己见庚,辛见壬,癸见甲等为劫财,若内战并刑克,终见交争,败财主兄弟交争,命局有财多者,不惧。 18.父子夫妇亲外,皆同前法 19.视于日时,识辨子妻。日支为妻,时干为子,时支为女。 20.观其胎月,知于父母。受胎之月,为父母宫,胎月之上,推其父母。 21.巽离旺相,丙丁俱全,足见高明。 巽,巳也。离,午也。丙丁火在巳午之上,为丙禄在巳,丁禄在午,临禄地旺相,足见高门。 22.壬癸庚辛,土木同法,亦当贵显。余如壬癸居亥子,庚辛居申酉,戊己居巳午,甲乙居寅卯,当为旺相建禄之地,亦主贵显。 23.刑冲破害戊辛多,定出军人。 戊乃辛之母,金为日虎,旺相也,戊辛人,犯刑冲破害,主为军人,金主武,戊寅日,辛酉时,或戊申日,辛巳时。 24.从魁与亥木,丁辛遇太常,酒家利路。酉从魁酒神,亥登明浆神,巳太乙主酒家,未小吉,太常主酒食,未亥巳见辛丁者,主酒家利路。 25.亥逢金盛,瘫痪长生。 亥为甲木之长生,逢庚辛申酉,盛旺之金来克,主瘫痪之疾。 26.水立金中,门生阴病。凡壬癸水居申酉金之上,或庚辛居亥子水上,或合巳酉丑金上,或居乙庚合金之乡,金又生水,主门生阴病。 27.太冲辛乙无气,而道士抽簪 卯酉上见辛乙相克,或临无气之地,卯酉乃日月之门户,又主阴私,而道士抽簪也。 28.从魁辛乙相加,主还俗和尚。乙酉见辛卯,辛酉见乙卯,乙沙门,为辛舍,主和尚还俗也。 29.辛亥来卯上,定生唇缺之人 辛亥生人,有乙卯木日时,谓辛金克乙木,乙卯木也,主头面之疾,遭克缺唇也,辛卯日时有者,是也。 30.酉上逢丁,后须绝嗣。 酉为门户,主后嗣,酉为丁队火克之,主绝后嗣。 31.戊己如生四柱,未申中三四同行,必主甘香肥寿。 土主丰肥,又遇长生旺相,主肥寿,戊己土为重厚之物,如到未申长生之地,逢建旺,主有寿也。 32.庚辛向无火之乡,出不义军人孤女。 金主义,若无火制,则不成器,主人不义,庚辛局中上不见丙丁,或下不见巳午火克,主出不仁不义之军人孤女。 33.有气逢官,定为显赫。?如甲乙木在有气之地,逢庚辛金克为官星,定主显赫。 34.十干五行,见同上法。 余之天干在有气之地,逢官克也是。 135.癸壬旺中,必须流落。 土为堤防,水无土,主人流落,水多在旺地,多主飘蓬,主性不定而流落也 36.盛则太过,小则不及。 37.四清本主俱全,而文武两升 寅申巳亥,为五行之四长生,干旺清,主文。支旺清,主武。 38.四柱见之有旺,则门中生贵。子午卯酉,乃五行旺地,木旺于卯,火旺于午,金旺于申,水土旺于子,阳干清,阴支浊,则主门中生贵子。 39.季中全犯有气,而库藏之官。辰戌丑未,乃五行库印之乡,上见有气者,而为库藏之官。 40.我去刑辰,必主兵法之任。日支刑年月时支,兵刑之任,年月时支刑日支,则主犯兵刑厄。 41.乙庚旺相,方外声名,金主声,乙庚合金,若临旺相之地,而四方之外,有名声。? 42.戊癸炎轮,多生礼德。 火主礼,戊癸合火,若在旺相之地,多有礼德。 43.丙辛真化,水盛阴淫。 水主智,丙辛合化水,在旺相之地,多智阴淫之象。 144.甲己同交,交之有信。 土主信,甲己合化土,在旺相之地,主有信行。 45.丁壬化木,旺多仁义。 木主仁,丁壬合化木,在旺相之地,主有仁义。 46.诸卦吉凶,视于接近。
47.木中有土,鬼怪当闻 木中有土,戊寅己卯是也,或先见木,后见土,甲辰,甲戌,乙丑,乙未,主有惊恐怪异。 48.金土安仁,门中虚耗。 仁者,木也。金上安仁,如庚寅,辛卯,或甲申,乙酉昆也,主门中虚耗。 49.火加金位,孤独贫穷。火命人,丙丁者,到申酉之位,主孤独贫穷。 50.火到水乡,女人瘫痪。 火到亥子丑之位,主女人有瘫痪之疾。 51.巽离同住干宫,世出冷劳男子。 丙午,丁巳到戌亥之地,则主男子患冷劳之疾,盖己亥为而冲地击,丙丁临旺盛之乡。 52.丙壬同居震位,阴阳淫乱之宫。丙壬生人,遇卯时,谓之人私门,丙,长男也。壬,长女也。卯上谓之私门,凡命中见之,则男女不正也。 53.木人烟中,疾为下小。甲乙木到巳午火乡,谓之木人烟中,主为下小之人。 54.旺相休囚,问于进退。 55.壬来朝申有贵官,中女须荣。 壬生人,申为长生,上逢官星,主荣贵,子为中女,子亦为壬之帝旺,主荣贵。 56.胎月朝时建旺,则祖先富贵。 胎月俱来朝生时,又临建旺之乡,则祖宗富贵。 57.三交四聚,因官而借出其名。 年朝月,月朝日,日朝时,互官乡禄马朝拱,自有贵人接引成名,四柱有官禄交驰,贵人接引者,主大贵。 58.带刑全申巳寅,定有官刑嗔讼。 寅为功曹,文章书曹吏,巳为太乙,主官讼,申为白虎,主刑,如申巳寅全,则主有官刑讼。 59.自刑重见,自死自凶。辰午酉亥,为自刑。若更内战克,临死地,凶也。 60.子卯相刑,门无礼德 卯为三元之户,子为水神之元,命见子卯相刑,主无礼德之人。 61.丑逢戌未犯支刑,肢病难痊。 丑为金墓,戌为火墓,未为木墓,命见丑戌未地支三刑,各持墓之毒元有伤,主四肢之病难痊。 62.辰卯相加,必有狱刑腰脚。 辰为天罡,主狱事,卯为太冲,主私门,卯木克辰土,必有狱刑,腰脚之病。 63.寅来加巳,子孙忧劳热烧身。寅木,巳火,谓木人火家之象,寅为阳火长生,克阳金长生巳,命逢寅巳,主子孙有痨病,发热也,或有火烧身之病,乃寅刑巳也。 64.巳立功曹,必见两宫所失。 乙巳,十二辰中,太乙为尊,被功曹所刑,有犯上之过,有所失也。 65.午逢丑位,久病内气之灾午为旺火也,丑乃金墓也,丑午相害,故旺火克墓中之金,主久病由内气之灾。
66.丑人炎阳,必有四肢深厄丑乃金墓也,炎阳,火也,火克金,如辛丑见丙午火,主四肢深厄。 67.子临井宿,须生脾胃之灾。 未,乃井宿,子未相害,子旺水临未土,主有脾胃之疾 68.未到子乡,定见尊凶妇厄。未,小吉也,子,神后也,主妇人及尊人须有厄也。 69.亥申二势争强,不久道路散失亥申相害,亥,阴贼,申,传送,主争竟道路散失之象。 70.建逢酉戌克战,鬼贼门病终忧。酉为门户,逢戌火之墓,而克旺金,主门房有鬼贼,小人相害也。 71.旺中有卦本全,而出自清名。 如亥卯未生春,巳酉丑生秋,寅午戌生夏,申子辰生冬,土生于辰戌丑未也,五行各得其局者,谓各有本卦全者,有气旺相,乃富贵之人,清名而出也。 72.五卦颇同,文武两班自显。水木,主文,金火土,主武,如各得本卦,主贵显,如木人,得亥卯未,或寅卯木。 73.分三辨五,旺相两名,死囚休废,为卑贱也分三主,辨五行,论旺相富贵,死囚休,为卑贱也。 74.子来合丑,宫观闲人。 子丑相合也,子为华释之宫,丑为云室之人,子人合丑为逆,为宫观闲人。 175.丑到子乡,复为贞吉。 丑人合子,顺也,为贞吉。 76.亥朝寅位,滋养外人。亥为木之长生,寅为火之长生,木生火,寅亥合,又亥藏壬水,滋甲木,但亥人合寅马逆,故滋养外人。 77.寅人天宫,显然之兆。 亥为天宫,寅人就亥水滋长之兆,寅人合亥,顺也。 78.天魁到卯,破败土田。 天魁为戌也,藏辛金,克卯藏乙木,主破败田土,故戌合卯为逆。
79.木人天魁,复为吉兆。 卯合戌,为顺,主吉。 80.酉朝罡上,金土两合。 酉金合辰土,相合为金。 81.罡到金中,和中有讼。天罡,辰也,金,指酉也,辰中有乙木,酉中有辛金,辛金克乙木,故辰酉先和而后讼。 82.巳刑传送,道路长行。 申,传送,为道路,巳刑申,则主道路长行也。 83.申到巳中,行人返复。 申,金也,巳,火也,申合巳,逆也,故于人返复。 84.未午合,分得失,未吉午凶。未逢午,则吉,乃土逢火生也,午逢未,则凶,乃午火见未土,而晦带。 85.全逢下克,四亲孤,尤忌二尊。 支克干,谓下克,如甲申,戊寅,若四柱均俱下克上,主父母,兄弟,妻,子孤暌,尤忌父母。 86.复克于上,多常退阴人小口。 干克支,如庚寅,丙申,若四柱均俱上克下,主常退阴人小口。 87.三来克下官嗔。 若四柱中有三干克支者,主官中嗔讼。 88.三制上时鬼贼。 若四柱中有三支克干者,主有鬼贼之害。 89.二上二下同类,则虑妻财之事。若四柱有二干克支,二支克上,互相交克者,则尤妻财也。 90.一克论于胜负,尤分彼我之情。以日干为我,日支为彼,我克彼,则吉,彼克我,则凶。 91.四时分辨吉凶,灾福自然明矣。 四时者,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辨其生旺休囚,则明其祸福矣。 92.干要天分,支言十二用。 天分十干者,甲夷,乙齐,丙楚,丁蛮,戊韩,己魏,庚秦,辛冉赵,壬燕,癸狄,寅燕,卯宋,辰郑,己楚,午周,未秦,申晋,西赵,戌鲁,亥卫,子齐,丑吴。 93.地理山罡,足见清浊之用。 子寅辰午申戌为阳为山罡,丑卯巳未亥为阴为地理,阳支清,阴支浊。 94.大小凶衰,四神吉者,更兼蒿里。 四神吉者,乃甲丙庚壬,蒿里者,乃墓神,辰戌丑未也。 95.上推日月山河,中见人之内外。 甲主日,乙主月,丙主天上,丁主地下,戊主山,己主城,庚主国,辛主人,壬主水河,癸主海。 96循环八卦之内,总推各该五行。 将十神言其面色。 甲青,乙碧,丙赤,丁紫,戊黄,己红,庚白,辛淡白,壬黑,癸绿。详日时之上,言其面色也。 97.地支神见,身貌俱详。 支神生旺为大,休囚为小,卯酉为瘦,子午为雄,干伤头面之灾,支损者四肢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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