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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古堂剑扫》引言(二则)

 百城主人 2012-02-28
《醉古堂剑扫》引言(二则)

语云:“当为情死,不当为情怨。”明乎情者,原可死而不可怨 也。虽然,既云情矣,此身已为情有,又何忍死耶?然不死,终不透彻耳。韩翃之柳、崔护之花、汉宫之流叶、蜀女之飘梧,今后世有情之人,咨嗟想慕,托之语 言,寄之歌咏。而奴无昆仑,客无黄衫,知己无押衙,同志无虞候,则虽盟在海棠,终是陌路萧郎耳。汤若士有言:“理之所必无,安知非情之所或有?”又云: “生生死死为情,多情之极,欲生不得,欲死不得,可以生而死,可以死而生。”如竟抛却青娥,厌厌一死,亦非情之至者矣。集情第二。

今天下皆妇人矣:封疆缩其地,而中庭之歌舞犹喧;战血枯其人,而满座之貂蝉自若。我辈书生,既无诛乱讨贼之柄,而一片教国之忱,惟于寸楮只字间见之。使天下之须眉而妇人者,亦耸然有起色。集峭第三。

关于《醉古堂剑扫》的成书经过,作者在自序中曾谈及:“一往神 来,兴会勃不能已,遂如司马公案头常置数簿,每遇嘉言格论,丽词醒语,不问古今,随手辄记。卷从部分,趣缘旨合,用浇胸中块垒,一扫世态俗情。致取自娱, 积而成帙。”全书分十二类:醒、情、峭、灵、素、景、韵、寄、绮、豪、法、倩。此书虽是辑录前人成说,但取舍之中,寄寓了作者的人生感慨,体现了作者才学 识见和进步的思想倾向,因此此书不仅自娱,亦可娱人;不仅醒己,亦可醒世。在每一类前面,作者都撰写了引言,说明该类的题旨。引言篇幅都不长,精警透辟, 可称得上是书序中的绝妙小品。读者可从上面选录的二则略知端倪。

    陆绍珩(约1624年前后在世):生平不详。明天启年间曾流寓北京。编撰有《醉古堂剑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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