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州 市 领 导 干 部 任 职 前 公 示 柳组公示〔2012〕2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经市委同意,现将吴慧兰等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以下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2年2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5006;联系电话:0772-12380-1)。 公示名单如下: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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