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程序及要求

 my羽毛球 2012-02-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程序及要求

2012-1-13  来源:--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点击率:2532      

 

一、备案程序
(一) 主要依据
(二) 主要程序
   1
、区外勘察设计企业需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分支机构备案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进疆备案表》(以下均简称备案表)及所要求的备案材料,到自治区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办理进疆备案手续;
   2、承办人员核实备案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建筑市场监管处主管领导审批。
    1)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核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分支机构备案册》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进疆备案表》,并保留备案材料,建立备案档案;
2) 对提交的备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即时退还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因;
    3、已备案的进疆勘察设计企业及工程技术人员应在资质类别、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和执业,并接受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5、进疆企业已经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到备案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三)办理时限
    1、分支机构备案,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2、单项工程备案,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四)监督
社会和监督部门
   (五)工作纪律
   办理登记手续时经办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收受回扣或者捞取其他好处。
  (六)其它事项
   1、备案表、文书和附件材料应按照《关于对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建立数据库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程序及要求》提交。企业备案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的“外省备案管理——进疆分支机构备案、进疆单项工程备案”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勘察设计企业承诺书》、《委托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分支机构备案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均由软件生成,专业技术人员照片应由本人签名后方可入库。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备案表(A4纸张),同时,其他的附件材料要求全部为原件扫描电子文件及纸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备案程序报批。未按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的,所有备案材料不予受理。
    技术咨询单位: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
    陈艳芳,电话:010-88018260转617
传真:010-88018260转808
     2、《关于建立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数据库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程序及要求》可从《新疆建设网》(www.)首页“文件导读”→“勘察设计”下载。
    3、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楼A座13层
   联系电话:0991-2326033(闫金鹏)、2826039,
传真0991-2326033
邮编:830002
    二、备案要求
   1、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分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备案和单项工程备案两种。办理进疆备案应由本单位人员办理。分支机构为年度备案(有效期为12月31日止),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压价竞争、出卖图签等违规行为的企业,给予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单项工程备案年度不超过3项(含3项)工程项目的,以单项工程进行备案。
   2、分支机构只能以总院(公司)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及收取费用。分支机构技术质量管理应明确纳入总院质量管理体系。1) 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应提供通过的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出具该分支机构通过外部审核的证明(由认证机构出具);2) 除综合甲级资质外,其他等级资质未经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的,应提供纳入总院质量管理并经批复的分支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备案专业技术人员均应为本企业职工(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交纳社保)。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本行业的注册工程师(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可为高级工程师)。严禁未经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疆内进行从业行为,或以任何形式同无证单位或个人合作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必须与经备案的人员、印鉴一致。
   4、备案企业应负责向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验槽、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应由参与工程项目的已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须书面委托本单位具有相应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将被委托人的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备案后方可进行。
    5、备案中,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相应的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专业设置及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控制过程要求,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其中各专业不少于2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6、企业驻疆分支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并将所完成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存档(资料转总院永久保存的,分支机构应留备份并保存三年以上)。
7、进疆企业分支机构每年度按照规定向我厅报送勘察设计统计季报、年报。季报需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上报;年报为下一年2月25日前上报。报送季报和年报情况与企业诚信体系挂钩。
三、进疆备案所需材料
(一)单项工程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1式3份)(软件生成)。
    2、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跨省经营介绍信及企业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存留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纸制扫描件。(查验原件,存留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扫描件1份,以下同)。
4、备案工程的项目批文(政府或发改委批文),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书或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及纸制扫描件。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达标认证书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流程图原件和纸制扫描件。
    6、区外进疆勘察设计单位承诺书(软件生成)。
    7、办理进疆备案手续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软件生成)。
    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纸制扫描件、职称证原件及纸制扫描件(职称证未能体现其专业的,需附加毕业证、上岗证、培训证中任一能体现其专业的证明原件及纸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纸质扫描件和近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清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参与项目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原件和纸质扫描件并加盖个人执业印章。
    9、参与备案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含受委托办理进疆备案手续人员、驻疆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纸质扫描件、职称证原件及纸质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纸质扫描件和近三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清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已由原聘用单位购买社保并在原单位退休、调出的人员社保,应当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应资料。
注:1)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2)企业法人栏和参与项目勘察设计的技术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3)2至9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4)参与项目勘察设计的技术人员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里的顺序装订。其中:每个人员的装订顺序按:身份证纸质扫描件-职称证纸质扫描件-(毕业证) 纸质扫描件- (加盖个人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纸质扫描件-社保明细证明原件-劳动合同纸质扫描件的顺序装订。5)参加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可先提供招标邀请函(或招标公告)和上述第2、3、4、7、8项材料,办理投标证明。
(二)分支机构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分支机构备案表》
(1式2份) (软件生成)。
2、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介
绍信及企业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存留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和纸制扫描件。
4、企业驻疆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达标认证书和认证机构出具的该分支机构
通过外部审核的证明或质量体系文件及组织机构流程图。
    6、区外进疆勘察设计企业承诺书(软件生成)。
7、企业在疆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纸制扫描件(同时应在设区市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8、企业驻疆委托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软件生成)及任命文件。
     9、企业驻疆委托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
原件及纸质扫描件、职称证原件及纸质扫描件(工程师以上职称需核验原件)、毕业证原件及纸质扫描件;加盖个人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原件及纸质扫描件;(技术负责人需附个人业绩证明)、与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与纸质扫描件(技术负责人一份完整的,其余人员可为合同主要页次即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原件(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单位,无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10、分支机构主要技术装备的证明。
    注:1)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2)申报时请将2—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所有人员装订按《备案表》中的人员顺序装订,其中每个人员的装订顺序按身份证纸质扫描件-职称证纸质扫描件-毕业证纸质扫描件-(加盖个人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纸质扫描件-社保明细证明原件-劳动合同纸质扫描件的顺序装订。《申请表》单独装订。3)人员配备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各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