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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养子与房产之争

 渝在长三角 2012-02-29
继父母可以依不完全收养的法定形式收养继子女。这样既不太影响继子女与生父母间的关系(特别是在生父母离婚而又不愿完全失去与子女的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又有利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和谐,更有利于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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