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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是否剽窃很纠结

 毛牧青 2012-02-29

 

《我和你》是否剽窃很纠结

 

毛牧青/文

 

据齐鲁晚报报道:2月29日上午9点20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奥运会开幕式主题曲《我和你》歌词侵权案。原告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教授王瑞华和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文联主席张明仁,将《我和你》歌曲创作者、2008北京奥运会音乐总监陈其钢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诉至法庭,要求被告承认借鉴原告作品,允许原告有署名权,并公开赔礼道歉。

我看了王副教授和张主席的征集歌词,并与陈其钢的歌词比较,无论是歌词风格上还是实际内容上,还是有很大差异的。王、张二人以此状告侵权和抄袭,我认为是不可能成立的,也就是说这个官司是打不赢的;或者说王张二人的有意无意炒作,只能落个无效的作料而已。

坦率讲,对全国或区域、行业等方面的征稿,我历来持有怀疑态度的。我仅举一个我亲身经历的例子说明,你就会明白目前许多“征集”活动,多为忽悠人的骗局或炒作。

记得20年前左右,全国许多行业、厂家商家、媒体等刮起一阵征集标示标志风。这种有偿的征集活动一时也吸引了不少人参与,作为搞了多年美工的我也自然不甘落后。譬如当年某娱乐小报征求刊头标示,我设计了四个不同标示寄去却不见回音。后来该报被选中标示出现在报纸上,却很像我的一个设计,只是角度变换了30度,但人家设计落款明明落花有主,这使我很纠结。原本想与其理正一番,后来想想也没可能争取的结果只得作罢。

说来过去现在一些“征集”(如标示、商标等)活动,大都是圈内“潜规则”运行(现在应该说还正规些了)。也就是说,评委会基本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谁也不会忽视自己近水楼台名利双收的大好机会,因此圈内人最终标示的认定,也多为“内定”或名设计家,其余征稿者也就是一个陪衬,这是其一;现代标示基本都是抽象、简单、有观赏性印象性且含有寓意的作品,这种越简单越抽象的标志最难设计,而在动辄上千甚至上万份作品中又极有作品雷同的可能,这为当选者排斥淘汰稿件提供了有说服力的借口,这是其二;大多评审人员不是外行,他们会在积聚诸多应征稿件的印象中由此及彼举一反三汲取精华合成自己的“作品”参与应征,即便有“回避参与规定”也白搭,他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亲友名义被征用,此刻的“拿来主义”让其他应征作品也只能充当被启发被利用被参考被陪衬的命运了,实质也是给圈内最终获奖者当了“铺路石”和“移花接木”的可怜角色,这是其三。

当我思考了上述这些内幕后,以后对几乎所有的各类“征集”我都嗤之以鼻,更不会去参加,顶多泼点冷水嘲弄一番,权当是他们在玩儿掩人耳目的卑鄙戏弄人游戏。

陈其钢的《我和你》早已选定由莎拉和刘欢传遍全球已成事实。其歌词和谱曲皆有陈先生独拿,当年就有人质疑其内幕,譬如有人说该曲有剽窃班得瑞的《天堂之国》的嫌疑,我还认为有电影《城南旧事》那首老歌《送别》的李叔同歌词的风格影子呢,只不过《送别》太伤感《我和你》太温情罢了,但这已无法动摇是否是剽窃而被否定的大局。如今又有王、张二人叫板被侵权被抄袭,据说二人还沟通认为陈的《我和你》“实际上是他们两人的综合版”,这让我感到有些跌破眼镜。实际将他们三人歌词做一个比较,稍有些常识的人都会做出正确判断:除了王的“我和你”和张的“心连心”仨字与陈的“撞车”、及个别字句的相似外,其余的都风马牛不相及连牵强附会都卡不上,更遑论剽窃侵权了。

在我国传统的固定模式下的特有文风,在文艺领域里表现也是明显的。在这种环境的潜移默化下,难免会在数万首应征歌词里出现几个惊人的构思、立意和写作上的雷同——尤其是囿于奥运会的主题范围内的征稿,这丝毫不奇怪。王张二人的歌词,无论是表达风格上还是语句简练上,都不如陈其钢的歌词来得简单通俗好记,曲子亦如此。因此对陈其钢的《我和你》曲子和歌词我还是比较欣赏的。4年前为此我还写了一篇文章发在网上并为一家报纸所转载。(见链接:http://blog.ifeng.com/article/11421737.html

至于《我和你》到底是不是“我抄你”。据报道说一审庭审中,王张二人与陈的双方律师辩论的一个焦点是奥运总监是否接触到歌词。陈其钢提交法院的证词是:他尽管是音乐总监,但不是评委,也不负责征歌工作,因此接触不到征歌作品,所以不存在抄袭。对此,原告和代理律师并不认可,他们认为被告陈其钢的身份是北京奥运会音乐总监,“音乐总监”的职责就是负责北京奥运会音乐业务的监督工作。

 一审法院认为,通过对比,两原告主张著作权的作品与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并未构成实质性近似。被告陈其钢作品中使用了“我和你”等表述,这些表达过于简单,属于公有领域常用表达,在被告作品中所占比例非常小。同年9月23日,法院以“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和“被告接触不到征歌作品”为由驳回了两位原告的诉讼请求。对此,两位原告不服判决,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陈其钢是否接触到歌词大约只有陈一人或圈内几个人知道,民事“小案子”纠纷犯不上“大手笔”的兴师动众,似乎也无从考证,大家都接受教训就是了。据我观察,即便陈接触了征集的歌词也无妨,他的《我和你》里面有也没有明显剽窃王张二人的嫌疑。再说,按我上面谈“征集”的三点内幕来看,在“潜规”盛行的神奇国度,这个作品的版权争议也很难断定谁是谁非,此纠结也只有天知地知,绝对是个公婆各执其理的混搅案子。我只是希望在以后的各类“征集”活动中大家都睁大眼,或者冷处理就是了。因为一些“征集”并不能给你带来什么积极的舒展心情,恐怕更多的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无端自我烦恼。

                                         2012年2月29日早

     附录:三人的歌词比较:

 

张明仁的《奥林匹克·北京》歌词

 

手牵手

心连心

我们不陌生

五环下点燃圣火

相聚在北京

根连根

 

亲又亲

同在地球村

更高更快更强

我们一条心

 

奥林匹克 北京

奥林匹克 北京

 

王瑞华《我和你》歌词

 

我和你

也许从未见过面

我们的心

却已紧紧相连

阳光照耀世界每一个角落

仁爱的雨露滋养我们共同的家园

蓝天连着大地

高山连着海洋

鲜花与芳草连着我和你

春日,我们播撒希望

秋日,我们收获梦想

 

我和你

说着不同的语言

微笑已把我们紧紧相连

星星闪耀每一条奋斗之路

和合的威风传递友谊与温暖

同一个世界连着你

同一个梦想连着我

世界与梦想连着我和你

我们播撒希望

我们收获梦想

一起铸就人类文明的辉煌

 

陈其刚的《我和你》歌词

 

我和你

心连心

同住地球村

为梦想

千里行

相会在北京

 

来吧朋友

伸出你的手

我和你

心连心

永远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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