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是我国教育历史在师资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出现的一个特殊的产物。在当时的环境下,民办教师每月拿着比公办老师少十几倍的工资,干着同样的工作,实事求是的讲,教育质量却遥遥高于公办老师。可以说民办教师,在我国教育,尤其是乡村、边远地区的扫盲和基础教育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指导下,开始逐步解决了部分民办老师的转正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一些地区,为消化民办教师,采取了按公办教师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给民办教师,让其退养的方式,使这些执教多年、桃李满天下的老教师离开讲台。根据这个办法,有的老师发到了每月300--500元不等的工资。 建议: 根据《教师法》、《劳动法》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起退养民办教师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消除这些不稳定的因素,进一步地有效构建和谐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