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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2012-03-03 | 阅:  转:  |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主编部门:山西省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6月1日



条文说明







































2002北京



目次

1总则………………………………………………………………………………….……...3

2术语………………………………………………………………………………….……...4

3基本规定…………………………………………………………………………….……...5

4卷材放水屋面工程……………………………………………...………………….……...7

4.1屋面找平层…………………….….…………………………...………….................7

4.2屋面保温层….………………………….………………………..……………………8

4.3卷材放水层…………………………………….…….……………..………………..10

5涂膜放水屋面工程……………………………………………………………………….15

5.3涂膜放水层……………………….……………………………………...................15

6刚性防水屋面工程..................................................................................................18

6.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18

6.2密封材料嵌缝…………….……………………...…………………………………..20

7瓦屋面工程…………………………………………….………………………………….22

7.1平瓦屋面………………………………………………………….…………………..22

7.2油毡瓦屋面………………………………….………………………………………..22

7.3金属板材屋面……….……………………………………...………………………..23

8隔热屋面工程……………………………………………………….…………………….24

8.1架空屋面………………………………………………………….…………………..24

8.2蓄水屋面………………………………………………………….…………………..24

8.3种植屋面…………………………………………………………….………………..25

9细部构造………………………………………………………………...........................26

10分部工程验收…………………………………………………………….……………….27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改革方针,本规范是将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了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和分部工程验收等内容分章进行叙述。

1.0.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也是明确划分设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前提。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因此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力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本规范明确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承包合同的规定验收,但合同文件的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编制的。本规范对屋面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划分,质量指标和验收程序都提出了要求,同时还强调执行本规范时应当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本条文时根据建设部印发建标(1996)626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采用了“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的典型用语。



































术语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第626号通知精神,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标准中采用的术语和符号,当现行的标准中尚无统一规定,且需要给出定义或涵义时,可独立成章,集中列出。按照这一规定,本章将本规范中尚未在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术语单独列出15条。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方面的术语有下列二种情况:

在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尚无规定,是本规范首次提出的。如:倒置式屋面、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等。

虽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出现这一术语,但人们比较生疏的。如: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一道防水设防、冷粘法、自粘法、热熔法等。



























































3基本规定



3.0.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将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Ⅱ、Ⅲ、Ⅳ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规定为25年、15年、10年、5年,并根据不同的防水等级规定防水层的材料选用级设防要求。

根据不同的屋面防水等级合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选用高、中、低档防水材料,进行一道或多道设防,作为设计人员进行屋面工程设计时的依据。屋面防水层多道设防时,可采用同种卷材叠层或不同卷材复合,也可采用卷材、涂膜复合,刚性防水和卷材或涂膜复合等。所谓一道防水设防,时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个防水层次。

3.0.2根据建设部(1991)370号文《关于治理屋面渗漏的若干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屋面防水设计,必须要有防水设计经验的人员承担,设计时要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屋面防水构造进行认真处理。因此,本条文规定设计人员在进行屋面工程设计时,首先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建筑物的屋面防水等级和屋面做法,然后按照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防水材料情况、经济技术水平和其他特殊要求等综合考虑选定适合的防水材料,按设防要求的规定进行屋面工程构造设计,并应绘出屋面工程的设计图;对檐口、泛水等重要部位,还应有设计人员绘出大样图。对保温层理论厚度应通过计算后确定,作为屋面工程设计的依据。

3.0.3根据建设部(1991)837号文《关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要求: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对图纸的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要求。这样做一方面是对设计图纸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使施工单位切实掌握屋面防水设计的要求,避免施工中的差错。同时,制订确保防水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0.4屋面工程各道工序之间,常常因上道工序存在的问题未解决,而被下道工序所覆盖,给屋面的防水留下质量隐患。因此,必须强调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即在操作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和专职质量人员的检查,检查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然后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以达到消除质量隐患的目的。

3.0.5防水工程施工,实际上是对防水材料的一次再加工,必须有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才能确保防水工程的质量。本条文所指的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水施工企业的规模、技术水平、业绩等综合考核后颁发资质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操作人员应经过防水专业培训,达到符合要求的操作技术水平,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对非防水专业队伍或非防水工施工的,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应责令其停止施工。

3.0.6防水、保温隔热材料除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外,还应有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指定的检测单位对该产品抽样检验认证的试验报告,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为了控制防水、保温材料的质量,对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抽样复试。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已进入现场,应责令其清退出场,决不允许使用道工程上。

3.0.7对屋面工程的成品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很多工程再屋面施工完后,有上人去进行其他作业,如安装天线、安装广告支架、堆放脚手架工具等,造成防水层的局部破坏而出现渗漏。所以,对于防水层施工完成后的成品保护应引起重视。

3.0.8本条文强调再防水层施工前,应将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及预埋件安装完毕。如在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再上人去安装,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都会破坏防水层的整体性,从而易于导致屋面渗漏。

3.0.9屋面工程必须做到无渗漏,才能保证使用的要求。无论是防水层的本身还是屋面细部构造,通过外观检验只能看到表面的特征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肉眼很难判断是否会渗漏。只有经过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使屋面处于工作状态下经受实际考验,才能观察出屋面工程是否有渗漏。有可能做蓄水检验的屋面,还规定其蓄水时间不应小于24h。

3.0.10在屋面工程的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时,气候条件对其影响很大。雨天施工会使保温层、找平层中的含水率增大,导致防水层起鼓破坏;气温过低时铺贴卷材,易出现开卷时卷材发硬、脆裂,严重影响防水层施工操作,难以确保防水层质量和人身安全。所以,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能及施工工艺,分别规定了适于施工的环境气温。

3.0.1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按建筑部位确定屋面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故本规范把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均列为子分部工程。

本规范对分项工程划分,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符合施工实际的需要。

3.0.12本条文规定了屋面工程中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抽查数量。各种屋面工程包括找坡层、保温层、找平层、防水层及保护层等,均为每100m2抽一处,每处抽查面积10m2,且不得少于3处。这个数值的确定,是考虑道抽查的面积占屋面工程总面积的1/10有足够用的代表性,而且经过多年来的工程实践,大家认为可行的,所以本次制订质量验收规范时仍沿用这一数据。

至于细部构造,则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渗漏的薄弱环节。据调查表明,在渗漏的屋面工程中,70%以上时节点渗漏。所以,对于细部构造每一个地方都是不允许渗漏的。如水落口不管有多少个,一个也不允许渗漏;天沟、檐沟必须保证纵向找坡符合要求,才能排水畅通、沟水不积水。鉴于较难用抽检的百分率来确定屋面防水细部构造的整体质量,所以本规范明确规定细部构造应按全部进行检查,以确保屋面工程的质量。















4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4.1屋面找平层

4.1.1卷材屋面防水层要求基层有较好的结构整体性和刚度,目前达多数建筑均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故应采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或沥青砂浆找平层作为防水层的基层。

4.1.2找平层的厚度和技术要求,均沿用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和现行作法,但对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予以提高,不低于C20。

4.1.3目前国内较少使用小型预制机构构件作为结构层,但大跨度预应力多孔板和大型物面板装配式结构仍在使用,为了获得整体性和刚度好的基层,所以对板缝的灌缝作了详细具体规定。

当板缝过宽或上窄下宽时,灌缝的混凝土缩受振动后容易掉落,故需在缝内配筋。板端缝处时变形最大的部位,板在长期苛载下的挠曲变形会导致板与板间的接头缝隙增大,故强调此处必须进行密封处理。

4.1.4屋面防水应以防为主,以排为辅。载完善设防的基础上,应将水迅速排走,以减少渗水的机会,所以正确的排水坡度很重要。平屋面载建筑功能许可情况下应尽量作成结构找坡,坡度应尽量大些,过小施工不易准确,所以规定不应小于3%。材料找坡时,为了减轻屋面荷载,坡度规定宜为2%。天沟、檐沟的纵向坡度不能过小,否则施工时找坡困难而造成积水,防水层长期被水浸泡会加速损坏。沟底的水落差不超过200mm,即水落口离天沟分水线不得超过20m的要求。

4.1.5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时防水层应力集中的部位,转角处圆弧半径的大小会影响卷材的粘贴;沥青卷材防水层的转角处圆弧半径仍沿用过去传统作法,而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放水卷材柔性好且薄,因此防水层的转角处圆弧半径可以减小。

4.1.6由于找平层收缩和温差的影响,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预先留设分格缝,使裂缝集中于分格缝中,减少找平层大面积开裂的可能;沥青砂浆载低温时收缩更大,所以间距规定较小值。同时,为了变形集中,分格缝应留载结构变形最易发生负弯距的板端处。

4.1.7按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水泥砂浆找平层采用1:2.5~1:3(水泥:砂)体积比,水泥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级;细石混凝土找平层采用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沥青砂浆找平层采用1:8(沥青:砂)质量比,沥青可采用10号、30号的建筑石油沥青或其熔合物。具体材质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1.8屋面找平层辅设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在调研中发现平屋面(坡度3%~5%)、天沟、檐沟,由于排水坡度过小或找坡不准确,常会造成屋面排水不畅或积水现象。基层找坡正确,能将屋面上的雨水迅速排走,延长了防水层的使用寿命。

4.1.9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均应按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做成原弧形,以保证卷材、涂膜防水层的质量。

4.1.10由于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对找平层质量不够重视,致使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的表面有酥松、起砂、起皮和裂缝现象,直接影响防水层和基层的粘贴质量或导致防水层开裂。对找平层的质量要求,除排水坡度满足设计要求外,并规定找平层要在收水后二次压光,使表面坚固密实、完整;水泥砂浆终凝后,应采取浇水、覆盖浇水、喷养护剂、涂刷冷底子油等手段充分养护,保证砂浆中的水泥充分水化,以确保找平层质量。

沥青砂浆找平层,除强调配合比准确外,施工中应注意拌合均匀合表面密实。找平层表面不密实会产生蜂窝现象,使卷材胶结材料或涂膜的厚度不均匀,直接影响防水层的质量。

4.1.11调查分析认为,卷材、涂膜防水层的不规则拉裂,是由于找平层的开裂造成的,而水泥砂浆找平层的开裂是难以避免的。找平层合理分格后,可能变形集中到分格缝处。规范规定找平层分格缝应设在板端缝处,其纵横缝的最大间距: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不宜大于6m;沥青砂浆找平层,不宜大于4m。因此,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合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2找平层的表面平整度是根据普通抹灰质量标准规定的,其允许偏差为5mm。提高对基层平整度的要求,可使卷材胶结材料或涂膜的厚度均匀一致,保证屋面工程的质量。



4.2屋面保温层

4.2.1根据材料形式划分,松散、板状保温材料和整体现浇(喷)保温材料均可用于屋面保温层。

4.2.2保温材料受潮后,其孔隙中存在水蒸气和水,而水的导热系数(λ=0.02)要大20多倍,因此材料的导热系数也必然增大。若材料孔隙中的水分受冻成冰,冰的导热系数(λ=2.0)相当于水的导热系数的4倍,则材料的导热系数更大。黑龙江省低温建筑科学研究所对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与含水率的关系进行测试,其结果见表4.2.2。

表4.2.2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与含水率的关系

含水率ω(%) 导热系数λ[W/(m2·K)] 含水率ω(%) 导热系数λ[W/(m2·K)] 0 0.13 15 0.21 5 0.16 20 0.24 10 0.19 上述情况表明,当材料的含水率增加1%时,其导热系数则相应增大5%左右;而当材料的含水率从干燥状态(ω=0)增加到20%时,其导热系数则几乎增大一倍。还需特别指出的是:材料在干燥状态下,其导热系数是随温度的降低而减小;而材料在潮湿状态下,当温度降到0℃以下,其中的水分冷却成冰,则材料的导热系数必然增大。

含水率对导热系数的影响颇大,特别是负温度下更使导热系数增大,为保证建筑物的保温效果,就有必要规定保温层含水率限值。保温材料在自然环境下,因空气的湿度而具有一定的含水率。由于每一个地区的环境湿度不同,定出一个统一含水率标准使不可能的。因此,只要将自然干燥不浸水的保温材料用于保温层就可以了。

4.2.3当屋面保温层(指正置式或封闭式)含水率过大、且不易干燥时,则应该采取措施进行排汽。排汽目的是:(1)因为保温材料含水率过大,保温性能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2)当气温升高,水分蒸发,产生气体膨胀后使防水层鼓泡而破坏。

4.2.4倒置式屋面是将保温层置于防水层的上面,保温层的材料必须是低吸水率的材料和长期浸水不腐烂的材料。目前符合上述要求的闭孔泡沫玻璃、聚苯泡沫板、硬质聚氨酯泡沫板几种保温材料。

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直接暴露在大气中,为了防止紫外光线的直接照射、人为的损害,以及防止保温层泡雨水后上浮,故在保温层上应采用混凝土块、水泥砂浆或卵石作保护层。

4.2.5松散保温材料的含水率过高;保温层铺压不实或过分压实均会影响使用功能,因此规定基层要干燥,材料本身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雨期施工要遮盖防雨,并在铺完后应及时作找平层和防水层覆盖。另外还规定松散材料保温层的压实程度应经试验确定。

4.2.6板状保温材料也要求基层干燥,铺时要求基层平整,铺板要平,缝隙要严,避免产生冷桥。

4.2.7整体现浇(喷)保温层在本条中只提出两种材料,一种是沥青膨胀蛭石(珍珠岩),一种是硬泡聚氨酯,它们都是吸水率低的材料。而水泥珍珠岩、水泥蛭石施工后,其含水率可高达100%以上,且吸水率也很大,不能保证保温功能,故目前给予淘汰使用。保证现浇保温层质量的关键,是表面平整和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4.2.8屋面保温层应采用吸水率低、表观密度或堆积密度厚和导热系数较小的材料,是为了保证保温性能;板状材料有一定的强度,主要是为了运输、搬运及施工时不易损坏,保证屋面工程质量。

本规范附录A第A.0.4条对松散保温材料和板状保温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根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及有关国家材料标准的要求。综合确定了基本应保证的数值,也就是最低的保证值。

4.2.9保温材料的干湿程度与导热系数关系很大,限制含水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经过调研归纳各地意见和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实施,本规范在第4.2.2条中规定了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相当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状态下的平衡含水率。具体地讲,当采用有机胶结材料时,保温层的含水率不得超过5%;当采用无机胶结材料时,保温层的含水率不得超过20%。

4.2.10保温层的铺设应按本条文规定检查各种保温层施工的要点和施工质量。

4.2.11保温层厚度将体现屋面保温的效果,检查时应给出厚度的允许偏差,过厚浪费材料,过薄则达不到设计要求。这里规定松散材料和整体现浇保温层的允许偏差为±10%,-5%;板状材料保温层的允许偏差为±5%,且不得大于4mm。

4.2.12倒置式屋面当保护层采用卵石铺压时,卵石铺设应防止过量,以免加大屋面荷载,致使结构开裂或变形过大,甚至造成结构破坏,故应严加注意。



4.3卷材防水层

4.3.1本条文说明卷材防水层的适用范围。屋面防水层多道设防时,可采用同种卷材叠层或不同卷材复合,也可采用卷材和涂膜复合及刚性防水和卷材复合等。采用复合使用虽增加品种对施工和采购带来不便,但对材性互补保证防水可靠性时有利的,应予提倡。

4.3.2如今卷材品种繁多、材性各异,所以规定选用的基层处理剂、接缝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使之粘结良好、封闭严密,不发生腐蚀等侵害。

4.3.3卷材屋面坡度超过25%时,常发生下滑现象,故应采取防止下滑措施。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处采取满粘法外,目前还有钉压固定等方法,固定点亦应封闭严密。

4.3.4为使卷材防水层与基层粘结良好,避免卷材防水层发生鼓泡现象,基层必须干净、干燥、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气候差异很大,不可能制订统一的限值,而铺贴卷材的基层含水率是与当地的相对湿度有关,应采用相当于当地湿度的平衡含水率。目前许多企业和地方标准中规定含水率为8%~15%,如定得过小干燥有困难,过大则保证不了质量。参考日本规范和我国目前一些单位采用得方法,本条文中所示的“简易检验方法”是可行的。

4.3.5卷材铺贴方向主要是针对沥青防水卷材规定的。考虑到沥青软化点较低,防水层较厚,屋面皮带较大时须垂直屋脊方向铺贴,以免发生流淌。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耐温性好,厚度较薄,不存在流淌问题,故对铺贴方向不予限制。

4.3.6为确保防水工程质量,使屋面在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内不发生渗漏,除卷材的材性材质因素外,其厚度应是最主要的因素。因此,本条文对选用卷材的厚度按防水要求作出规定。

表4.3.6中厚度数据,是按照我国现时水平和参考国外的资料确定的。卷材的厚度在防水层的施工、使用过程中,对保证屋面防水工程质量其关键作用;同时还应考虑到人们踩踏、机具的压扎、穿刺、自然老化等,均要求卷材有足够厚度。

4.3.7为确保卷材防水屋面的质量,所有卷材均应采用搭接法。本条文规定了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以及高分子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统一列出表格,条理明确。表4.3.7中的搭接宽度,系根据我国现行多数作法及国外资料的数据做出规定的。

4.3.8采用冷粘法铺贴卷材时,胶粘剂的涂刷质量对保证卷材防水施工质量关系极大,涂刷不均匀、有堆积或漏涂现象,不但影响卷材的粘结力,还会造成材料浪费。

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和施工环境要求不同,有的可以涂刷后立即粘贴,有的要待溶剂挥发后粘贴,间隔时间还和气温、湿度、风力等因素有关。因此,本条提出原则规定,要求控制好间隔时间。

卷材防水搭接缝的粘结质量,关键时搭接宽度和粘结密封性能。搭接缝平直、不扭曲,才能使搭接宽度有起码的保证;涂满胶粘剂、粘结牢固、溢出胶粘剂,才能证明粘结牢固、封闭严密。为保证搭接尺寸,一般在已铺卷材上以规定的搭接宽度弹出粉线作为标准。卷材铺贴后,要求接缝口用宽10mm的密封材料封严,以提高防水层的密封抗渗性能。

4.3.9本条文对热熔法铺贴卷材的施工要点作出规定。施工加热时卷材幅宽内必须均匀一致,要求火焰加热器的喷嘴与卷材的距离应适当,加热至卷材表面有光亮黑色时方可以粘合。若熔化不够,会影响卷材接缝的粘结强度和密封性能;加温过高,会使改性沥青老化变焦且把卷材烧穿。

因表面层所涂覆的改性沥青热溶胶较薄,采用热熔法施工容易把胎体增强材料烧坏,使其降低乃至失去拉伸强度,从而严重影响卷材防水层的质量。因此,本条文还对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作出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的规定。铺贴卷材时应将空气排出,才能粘贴来个;滚铺卷材时缝边必须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使接缝粘结牢固、封闭严密。

为保证铺贴的卷材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发生扭曲,应沿预留的或现场弹出的粉线作为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4.3.10本条文对自粘法铺贴卷材的施工要点作出规定。首先将隔离纸撕净,否则不能实现完全粘贴。为了提高卷材与基层得粘贴性能,基层应涂刷处理剂,并及时铺贴卷材。为保证接缝粘结性能,搭接部位提倡采用热风加热,尤其在温度较低时施工这一措施就更为重要。

采用这种铺贴工艺,考虑到施工得可靠度、防水层得收缩,以及外力使缝口翘边开缝得可能,要求接缝口用密封材料封严,以提高其密封抗渗得性能。

在铺贴立面或大坡面卷材时,立面和大坡面处卷材容易下滑,可采用加热方法使自然卷材与基层粘结牢固,必要时还应采用钉压固定等措施。

4.3.11本条文对热塑性卷材(如PVC卷材等)采用热风焊枪进行焊接的施工要点作出规定。为确保卷材接缝的焊接质量,要求焊接前卷材的铺设应正确,不得扭曲。

为使接缝焊接牢固。封闭严密,应将接缝表面的油污、尘土、水滴等附着物擦拭干净后,才能进行焊接施工。同时,焊接速度与热风温度、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关系极大,焊接施工时必须严格控制,决不能出现漏焊、跳焊、焊焦或焊接不牢等现象。

4.3.12粘贴各层沥青防水卷材和粘结绿豆砂保护层采用沥青玛脂,其标号应根据屋面的使用条件、坡度和当地历年极端最高气温按表4.3.12-1选用。

表4.3.12-1沥青玛脂选用标号

屋面坡度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沥青玛脂标号 2%~3% 小于38℃

38~41℃

41~45℃ S-60

S-65

S-70 3%~15% 小于38℃

38~41℃

41~45℃ S-65

S-70

S-75 15%~25% 小于38℃

38~41℃

41~45℃ S-75

S-80

S-85 注:1.卷材防水层上有块状保护层或整体刚性保护层时,沥青玛脂标号可按表4.3.12-1降低5号;

2.屋面受其他热源影响(如高温车间等)或屋面坡度超过25%时,应将沥青玛脂的标号适当提高。

沥青玛脂应根据所用的材料经计算和试验确定。

(1)配制沥青玛脂用的沥青,可采用10号、30号的建筑石油沥青和60号甲、60号乙的道路石油沥青或其熔合物。

(2)选择沥青玛脂的配合成分时,应先选配具有所需软化点的一种沥青或两种沥青的熔合物。当采用两种沥青时,每种沥青的配合量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石油沥青熔合物(4.3.12-1)

(4.3.12-2)

式中Bg—熔合物中高软化点石油沥青含量,%;

Bd—熔合物中低软化点石油沥青含量,%;

t-沥青玛脂熔合物所需的软化点,℃;

t1-高软化点石油沥青的软化点,℃;

t2-低软化点石油沥青的软化点,℃;

(3)在配制沥青玛脂的石油沥青中,可掺入10%~25%的粉状填充料的含水率不宜大于3%。粉状填充料应全部通过0.21mm(900孔/cm2)孔径的筛子,其中大于0.085mm(4900孔/cm2)的颗粒不应超过15%。

沥青玛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3.12-2的规定。

为确保沥青卷材防水层的质量,所选用的沥青玛脂应按配合比严格配料,每个工作班均应检查软化点和柔韧性。至于玛脂耐热度和相对应的软化点关系数据,应由试验部门根据所用原材料试配后确定的。热沥青玛脂的加热温度不得超过240℃,否则会因油分挥发加速玛脂的老化,影响了玛脂的粘结性能;热沥青玛脂的使用温度也不得低于190℃,否则会因粘度增加而不便于涂刷均匀,影响了玛脂对卷材的粘结性。同时,规定了冷、热沥青玛脂粘结层和面层的厚度,并要求涂刷均匀不得过厚或堆积,以确保沥青卷材防水层的质量。

表4.3.12-1沥青玛脂的质量要求

标号

指标名称 S-60 S-65 S-70 S-75 S-80 S-85 耐热度 用2mm厚的沥青玛脂粘合两张沥青油纸,在不低于下列温度(℃)中,在1:1坡度上停放5h后,沥青玛脂不应流淌,油纸不应滑动 60 65 70 75 80 85 柔韧性 涂在沥青油纸上的2mm厚的沥青玛脂层,在18±2℃时围绕下列直径(mm)的圆棒,用2s的时间以均衡速度弯成半周,沥青玛脂不应有裂纹 10 15 15 20 25 30 粘结力 用手将两张粘贴在一起的油纸慢慢低一次撕开,从油纸合沥青玛脂粘贴面的任何一面的撕开部分,应不大于粘贴面积的1/2 4.3.13天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的收头端部处理十分重要,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存在渗漏隐患。为此,必须要求把卷材收头的端部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采用粘结或压条(垫片)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凹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4.3.14为防止紫外线对卷材防水层的直接照射和延长其使用年限,规定卷材防水层均应做保护层,并按保护层所采用材料不同列款叙述。

用绿豆砂做保护层,系传统的做法。据全国调查,许多工程因未能认真按规范施工而不能确保防水工程质量。绿豆砂保护层应铺撒均匀、粘结牢固,才能真正起到了保护层的作用。由于近年来出现了冷玛脂,这种胶结材料适用以云母或蛭石做保护层,根据调研效果可靠、工艺可行,故将其列入本规范。

水泥砂浆保护层由于水泥砂浆自身的干缩或温度变化影响,往往产生严重龟裂,且裂缝宽度较大,以致造成碎裂、脱落。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在水泥砂浆保护层上划分表面分格缝,将裂缝均匀分布在分格缝内,避免了大面积的表面龟裂,故在规范中列入了这一项行之有效的规定。

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在调研中发现往往因温度升高、膨胀致使块体隆起。因此,本规范作出对块体材料保护层应留设分格缝的规定。

对现浇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格面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分格缝过密会对施工带来了困难,也不容易确保质量,故根据全国一些单位的实践经验,将分格面积定为36m2是适当的。

浅色涂料保护层要求将卷材表面清理干净,均匀涂刷保护涂料,确保涂层的质量要求。

根据历次对屋面工程的调查,发现许多工程的水泥砂浆、块材、细石混凝土等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均未留空隙。当高温季节,刚性保护层热胀顶推女儿墙,有的还将女儿墙推裂造成渗漏;而在刚洗保护层与女儿墙间留出空隙的屋面,均未见有推裂女儿墙的现象。故规定了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之间应预留30mm以上空隙,并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密。另外,还强调了在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设置隔离层的必要性,以保证刚性保护层胀缩变形时不致损坏防水层。

4.3.15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或沥青防水卷材。

沥青防水卷材是我国传统的防水材料,已制定较完整的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应符合国标《石油沥青低胎油毡》GB326-89的要求。

国内新型防水材料的发展很快。近年来,我国普遍应用并获得较好效果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符合国标《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0、《塑性体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2000和行标《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JC/T633-1996的要求。目前国内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种类主要为:三元乙丙、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和纤维增强氯化聚乙烯等产品,这些材料在国外使用也比较多,而且比较成熟。产品质量应符合国标《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GB18173.1-2000的要求。

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所列入防水卷材的质量指标,具体是根据屋面工程的需要,规定了卷材的外观质量和物理性能要求,而不是这些材料的全部指标和最高或嘴低标准要求。

同时还对卷材的胶粘剂提出了基本质量要求,合成高分子胶粘剂浸水保持率是一项重要性能指标,为保证屋面整体防水性能,规定浸水168h后胶粘剂剥离强度保持率不应低于70%。

4.3.16防水是屋面的主要功能之一,若卷材防水层出现渗漏或积水现象,将是最大的弊病。检验屋面有无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可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以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4.3.17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等处,是当前屋面防水工程渗漏最严重的部位。因此,卷材屋面的防水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屋面的结构变形、温差变形、干缩变形和震动等因素,使节点设防能够满足基层变形的需要。

2应采用柔性密封、防排结合、材料防水与构造防水相结合的作法。

3应采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密封材料和刚性防水材料等材性互补并用的多多道设防(包括设置附加层)。

上述防水构造的施工尚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

4.3.18根据全国历次调查发现,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常发生裂缝,在这个部位应采用增铺卷材或防水涂膜附加层。由于卷材铺贴较厚,檐沟卷材收头又在构邦顶部,不采取固定措施就会由于卷材的弹性发生翘边脱落现象。

卷材在泛水处应采用满粘,防止立面卷材下滑。收头密封形式还应根据墙体材料及泛水高度确定。

(1)女儿墙较低,卷材铺到压顶下,上用金属或钢筋混凝土等盖压。

(2)墙体为砖砌时,应预留凹槽将卷材收头压实,用压条钉压,密封材料封严,抹水泥砂浆或聚合物砂浆保护。凹槽距屋面找平层高度不应小于250mm。

(3)墙体为混凝土时,卷材的收头可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固。

4.3.19卷材防水层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第4.3.14条的规定做好保护层。

4.3.20排汽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并同与大气连通的排汽出口相通。找平层设置的分格缝可兼做排汽道,排汽道间距宜为6m,纵横设置。屋面面积每36m2宜设一个排汽出口。

排汽出口应埋设排气管,排气管应设置在结构层上,穿过保温层的管壁应设排气孔,以保证排汽道的畅通。排汽出口亦可设在檐口下或屋面排汽道交叉处。

排气管的安装必须牢固、封闭严密,否则会使排气管变成了进水孔,造成屋面漏水。

4.3.21卷材的铺贴方向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

为保证卷材铺贴质量,本条文规定了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而不考虑正偏差。通常卷材朋友铺贴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卷材搭接宽度和允许偏差,在现场弹出尺寸粉线作为标准去控制施工质量。





5涂膜防水屋面工程



5.3涂膜防水层

5.3.1涂膜防水层用于Ⅲ、Ⅳ级防水屋面时均可单独采用一道设防,也可用于Ⅰ、Ⅱ级屋面多道防水设防中的一道防水层。二道以上设防时,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应采用相容类材料;涂膜防水层与刚性防水层之间(如刚性防水层在其上)应设隔离层;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复合使用形成一道防水层,涂料与卷材应选择相容类材料。

5.3.2将适用于涂膜防水层的涂料分成两类:

(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水乳型阳离子氯丁胶乳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溶剂型氯丁胶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再生胶改性沥青防水涂料、SBS(APP))”的原则。因此,对屋面细部的防水构造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本规范第3.0.12条规定了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应全部进行检查。



10分部工程验收



1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分项工程可由若干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实际的需要。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主控项目是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本规范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列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按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分项工程检验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10.0.2屋面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体现了施工全过程控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不得有涂改和伪造,各级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有效。

10.0.3隐蔽工程为后续的工序或分项工程覆盖、包裹、遮挡的前一分项工程。例如防水层的基层,密封防水处理部位,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构造,应经过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隐蔽,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渗漏或不易修复而直接影响防水效果。

10.0.4本条规定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等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主要用于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的观感质量验收。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0.0.5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因此,屋面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可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检验后应填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作为屋面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之一。

10.0.6屋面工程完成后,应有由施工单位先行自检,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记录,确认合格后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子分部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使用功能满足程度的检查。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屋面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第10.0.2条的规定,将验收文件和记录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做为存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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