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

 dgtimes 2012-03-04
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

作者:冯向峰 律师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股东将自己的股份以其他股东的名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同时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确认股份的实际持有人为未登记的股东,这种现象被称为代持股份。目前,公司经营中代持股份的现象比较多,这种现象带来的法律风险和隐患也很大。
 
    产生代持股份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比如有真实出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能够开展公司经营的,找别人代持股份。

二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份。

三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找别人代持股份。

四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人也想成为股东,就私下出资请别人代持股份。
 
    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要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的协议书。如果代持股协议书本身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协议会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在签订合同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是没有约束力的。代持股份对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就会产生如下的风险:
 
    一是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代持股人,他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但是,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股权证和工商登记,如果此时上述文件记载的都是代持股人。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上述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此时,真正的出资人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二是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不得不卷入这场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件中来,可能得付出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财产权。
 
    三是有的真实出资人并不参加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的股东权利包括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一系列的权利实际上都是由代持股人行使,这样显然是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的。代持股人的转让股份的行为、质押股份的行为,真实出资人都很难控制。因此,即便公司发展前景很好,利益非常巨大,对自己不能实际控制的出资权利,还是不要参与。
 
    四是对那些故意规避国家法律而产生的代持股行为,一旦有人以此为依据请求确认违法和无效,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巨大的风险。

    因此,对准备或已经采取代持股方式运行的出资人,请特别注意,一定要做好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根据所出资公司的实际经营行业、法律规定、人员组成等等,了解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及早做好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