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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踩巨人肩膀或将跌落?

 棋中王 2012-03-04
作者:棋中王

美国篮球巨星飞人迈克尔·乔丹,终于打破10年多来的沉寂,状告“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和品牌,其诉讼已被中国法院受理。对此让风靡体育用品的“乔丹体育”惹上官司,也让其拟上市的IPO过会受阻。

坊间有句名言叫做: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通常是贬义,来形容某些小人的损人利已之为。在商场如战场的当下,早已不局限于普普通通的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而是踩着“巨人”的肩膀往上爬。在中国,刮起一股抢注“巨人”商标、域名风,乔丹、林书豪、姚明、李连杰等名人的姓名,均遭到抢注成为别人的商标,包括涉及科比、马拉多纳、韦德、贝克汉姆、梅西等诸多球星名字的商品也大量充斥市场,让人为诚实守信的商德滑落感到担忧。经商不讲诚信,用欺世盗名误导消费者,最终将自食其果。“乔丹体育”也不会置身其外。

在众多消费者眼里,提起“乔丹体育”,自然会与飞人乔丹联系在一起。误以为或是迈克尔·乔丹旗下的公司,或是迈克尔·乔丹的品牌连锁店,或是迈克尔·乔丹参资入股的合资公司。而在”乔丹体育”的专卖店,你会看到迈克尔·乔丹身着23号球衣的广告形象,更会误以为迈克尔·乔丹,在为“乔丹体育”做品牌形象代言。消费者购买“乔丹体育”的体育用品,大都是冲着飞人乔丹的知名度、美誉度而来。但实际上,直到迈克尔·乔丹把“乔丹体育”告上法庭,公众和消费者才恍然大悟,原来,“乔丹体育”与迈克尔·乔丹毫无干系。

“乔丹体育”涉嫌侵犯迈克尔·乔丹姓名权和品牌,如同重磅炸弹投入粪坑,引起公粪(愤),立马引发了马桶效应。许多消费者纷纷指责“乔丹体育”的欺世盗名,就像吞食了一只苍蝇,对“乔丹体育”感到恶心。而“吃苍蝇”的骨牌效应,正在不断发酵放大。

尽管“乔丹体育”一再声明,依照中国法律否认侵权;也有专家指出,“从法理角度看,在目前中国法律体系里,注册名人姓名作为自有商标,相对合法”,然而这已并不重要。关键是这层窗户纸被捅破,让公众和消费者看清楚了里面真正的货色。足以让“乔丹体育”蒙羞,并为企业未来的发展付出难以估量的代价。

也许迈克尔·乔丹并非有把握打赢这场官司,也许迈克尔·乔丹仅仅是为了拨乱反正,以示正听,“轻描淡写”地教训一番“乔丹体育”而已。但最终的赢家当属迈克尔·乔丹,因为他的维权是正义的;最终的输家定是“乔丹体育”,因为公众和消费者认清了它的本来面目,让“乔丹体育”名誉扫地,12年的殚精极虑苦心经营毁于一旦,它输掉的不仅是名誉,更是市场和广大消费者。且看近年来,“乔丹体育”打造品牌、树形象的N个大手笔:

2007年7月,为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运动装备独家赞助商;

2007年11月,为中国第十一届冬运会合作伙伴及运动装备赞助商;

2008年为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运会组委会合作伙伴及运动装备赞助商、中国代表团合作伙伴及赞助商;同年,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并连续成为第25、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第25届世界大学生冬运会中国代表团合作伙伴即装备赞助商;

2008至2010年连续三年成为中央电视台篮球赛事转播合作伙伴;

2009年,成功成为第十一届全运会北京、河南、黑龙江、吉林、新疆、陕西、重庆、前卫等省级代表团合作伙伴及运动装备独家赞助商,打造出首屈一指的乔丹冠军团队;

随着品牌发展的深入,开始进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赛事领域,2008年为第24、25届世界大学生冬运会、第25、26届世界大学生夏运会俄罗斯代表团的合作伙伴及赞助商,为俄罗斯的大学生体育明星打造冠军装备;

2009-2010年,成功签约蒙古、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三国奥委会,成为三个国家奥委会的合作伙伴;

2010年,为国际篮联FIBA(全球)特许产品官方合作伙伴;

……

   如今,重塑这些品牌形象谈何容易呢?

与巨人同行无可厚非,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说,“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的时代”。我们许多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合资合作都获得双赢,成长为巨人。假如”乔丹体育”当初就真正与迈克尔·乔丹联袂合作,打造出今天的”乔丹体育”品牌,那可真不得了了,不但成为国内的名企知名品牌,更能走向国际市场,成为国际知名品牌。而恰恰相反,踩着巨人肩膀向上爬,难免要为自己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一旦从巨人肩膀上跌落下来,不仅自己封杀了通往国际市场的途经,也衰落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正所谓,爬的高摔得狠。

兴许“乔丹体育”会幡然醒悟,抓住“危”中之“机”,那就是尝试与迈克尔·乔丹握手言和,诚心实意地向迈克尔·乔丹道歉,以谋求与迈克尔·乔丹合作,引进真正的迈克尔·乔丹品牌,也不失危机公关的和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作为公众和消费者也期待着强强联合新的历史时刻的到来,不仅化干戈为玉帛,还将成为中美企业界里的一段佳话。

最后,还是用迈克尔·乔丹的声明的话来结束本文:“我很高兴中国法院接受了诉讼,以保护我的姓名权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我提起公诉只为保护我的姓名权和品牌。对于本案的受理,说明中国认可姓名权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毕竟,还有什么比你的名字更加私人的事情呢?”

(201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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