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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颖卖房十年后开始起诉后任房主 索要249万拆迁款!

 波湖渝 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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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律师提供的曹颖照片和涉诉房屋之前的判决书
 

        近日,曹颖陷入了房产纠纷之中。据悉,10年前曹颖以12万元卖掉大兴区的一处宅基地,之后宅基地再易他手,如今的房主获得249万补偿款,因此演员、主持人曹颖将新房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该钱款。

 

  227日,此案在大兴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曹颖未现身,委托代理人出席。此案上,曹颖一共起诉了两名被告:从曹颖手中购买了该房屋的曹先生,和之后从曹先生手中购买了房屋的邱女士。曹颖认为,曹先生将房卖给邱女士是“恶意串通”,邱女士无权取得该房屋的拆迁利益,要求将拆迁款返还给她。对于曹颖的说法,被告双方表示不能认同。

 

  据了解,邱女士买房时也是经熟人介绍,看房时就相中了这个方方正正的平房大院,入住后,又改建扩建了约100平方米,直到2010年初该套房屋被列入了拆迁改造范围。之后邱女士一家选择了拆迁办的一次性货币补偿方案,取得了拆迁款249万元。

 

  其实,关于这套房子的拆迁费纠纷,并不是第一次。2011年,曹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就起诉过曹先生和邱女士,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房,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曹先生认可了妻子的诉求,同时还提供了其与邱女士的录音记录。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村房屋的买卖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因此判决曹先生、邱女士的买卖行为无效,判决未提及拆迁款的处理。

 

  曹先生和邱女士的买卖被确认无效后不久,曹先生的上家曹颖就站了出来,起诉曹先生,要求确认二人在2002年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法院依据同样的事由,判决协议无效。通过上述两起诉讼确认了两份转让协议无效后,曹颖于去年11月提出了本次诉讼,将曹先生、邱女士一同起诉,要求判令共同返还拆迁补偿款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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