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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

 尕酒窝 2012-03-07
对可控性较强的贷前调查、审批程序,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有严格的操作规范,而对可控性较弱的贷后管理,相对来说,更多的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主观努力。实质上,信贷资金的贷后管理完全有必要把它的重要性摆在与调查、审批程序对等的地位。对贷款对象的调查、贷款项目的审查,只是管理者对未来状况的一种预期,既然是一种预期,潜在风险无可避免;而贷后管理则是据于一种现实的客观存在的事实,作出对信贷资产有利与否的判断。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贷后管理理应引起农村信用社经营决策者的足够重视。
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以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要求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中应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贷款“三查”制度。目前农村信用社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的具体操作岗位:贷前调查有信贷员调查岗;贷时审查有主任审查决策岗、审贷小组集体研究评审决策岗、柜台(主办会计)监督发放岗;贷后检查主要由信贷员调查岗兼任,农村信用社主任、联社职部门开展的个别抽样贷后检查并不乐观,不难看出,当前农村信用社贷后检查和贷前调查具体操作岗位同属信贷员调查岗,贷后检查没有独立的操作岗位,这样以一个信贷员管理500万元贷款计算,贷后检查两次,信贷员就等于管理1500万元贷款,工作量相当大。部分农民获得贷款后季节性进城务工,有的信贷员为了应付检查、投机取巧,在贷款调查、签订借款合同时就让借款人在贷后检查报告单签署意见,只是日期推后几天而己,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同样,从信贷员的贷款档案里也很难找到第二份贷后检查报告单,根本谈不上贷后跟踪调查和不定期检查的经常性,特别是已经形成不良贷款的贷后检查,未能详细说明形成的原因、注明适用贷款利率、采用哪种清收保全措施,严重影响今后对不良贷款采取必要性手段的合法性。
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思想认识不到位,必然引起管理上的松懈。从现实情况来看,信用社大部分的贷款之所形成损失,主要是因为贷后管理不到位。对借款人信贷资金的运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对其经济行为缺乏足够的了解,以致无法对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作出正确的判断,为贷款风险的形成埋下了隐患。正因如此,信用社要一再强调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统一内部员工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把贷后管理工作当作一项经济性业务工作来抓,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并明确各岗位职责要求,严格执行。
二、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信贷岗位是信用社一个十分重要的岗位,没有一支思想品德上过硬、工作作风过硬、业务素质过硬的信贷员工队伍,信用社信贷资产始终都会埋下风险隐患。因此,必须加强信贷员岗位培训,采取教学、自学“两手抓”的策略:一方面信用社要邀请一些信贷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士来信用社讲课或传授经验;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的策略,组织信用社员工到那些业务规范、发展良好的信用社实地取经;其次,要督促员工加强自我学习,自我反省,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强职业道德感,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三、推行定期报告制度,对信贷资金全程监控。信用社要建立规范、齐全的信贷档案,分层次、分行业、分种类对信贷资金管理,彻底扭转过去“放贷款随意,管贷款放任”的工作局面。建立一套完整的、高效的贷款风险识别、认定机制,风险监测机制,风险处置机制,对每一笔重大的信贷资金都要求进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隐患,总结经验,努力堵塞各种漏洞,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为上级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
  四、建立制约、激励的管理机制。信贷业务是信用社体现盈利的主要途径,信贷资产质量对从业者来说,这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信用社一是要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贷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增强信贷员的贷款风险意识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打破不管业务好坏的“共产风”、“大锅饭”等不合理的分配现象,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形成风险的贷款要据实追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对表现良好,有突出贡献者要据实合理嘉奖,在信合系统内部形成健康向上的工作气氛。
为了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对贷后的管理,应进行必要的“贷后检查”定岗制度.
 (一)有力保证贷款调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虽然农村信用社本着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的创业态势,致力于贷款营销、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信贷管理日臻完善,但由信贷员操作的贷款调查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贷款数额较小,借款人多居乡村队舍且散而广,贷款用途主要还是生产方面的种植、养殖、加工、商饮服务、农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等,贷款调查存在工作量多而繁、路远面广、费劲费时实际困难。相当一部分信贷员不是积极克服困难,第一时间、实地认真调查评估,而是抱着侥幸心理、敷衍了事的态度,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书内容在办公室里完成没有调查的贷款调查报告,出现一个信贷员所有经办的贷款调查报告内容与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怪象,彻头彻尾虚假贷款调查报告。
  2、农村信用社贷款发放关联岗位人员接受借款人的好处,发放关系人贷款、人情贷款,致使贷款调查不只调查不到位,更有甚者,炮制贷款调查报告、虚高抵押品的价位、伙同借款人欺诈贷款等。尽管以上做法有出自本身意愿,也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但现实中这种贷款在贷款调查环节就埋下了贷款损失的种子。
  因此,实行农村信用社“贷后检查”定岗,让贷后检查从信贷员调查岗分离出来独立操作,形成了“你调查、我检查”的岗位监督制约效力,让“桌面调查”无处藏身,有利于重新认定也贷款调查报告并及时落实整改、保全措施,有力保证贷款调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有利制止职务犯罪,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就农村信用社来说,没有有效制约的岗位就有可能成为职务犯罪的现场。自已调查,自已检查,极其容易产生监督真空,不能及时发现信贷人员是否在弄虚作假,时间一长,最终将导致案件发生,“汪生活的案件”就是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同岗而产生的后果。因此,设立独立专职履行贷后检查职责岗位,大大丰富了贷后检查的内容:它包含着对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执行情况和经营状况的跟踪调查和不定期检查;对不良贷款形成原因的逐笔查明,及时落实整改、保全措施,保证不良贷款有效诉讼时效;也包括对本社信贷关联岗位人员以贷谋私、违纪违法贷款的再监督和岗位制约,确立了农村信用社审、贷、检分离的信贷管理格局,有效地把违纪违法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把贷后检查从贷后管理(贷后检查、清收、催收)中独立分离出来,使贷后管理由管理内容操作转变为按具体岗位操作,既规范了贷后管理操作规则,又明确、强化了贷后检查的岗位责任。所以对农村信用社“贷后检查”定岗,有利于制止职务犯罪、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三、对农村信用社“贷后检查”定岗几点建议
  1、为了提高贷后检查力度,建议由农村信用社副主任专职负责贷后检查,因为农村信用社副主任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站在一定的行政高度开展贷后检查,较能及时、真实、客观、公正反映贷后跟踪调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协调、处置贷后跟踪调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最低限度减少信贷资金损失,可在内部和外部形成一种强管理的震慑力,促成了贷后检查的权威,也体现农村信用社对贷后检查重视。
  2、明确贷后检查专职人员的职责。负责贷后检查专职人员既要负责本社每笔贷款的贷后检查,形成贷后跟踪调查、检查报告,及时落实整改、保全措施,保证每笔不良贷款的有效诉讼时效,又承担监督检查失误、诉讼失效责任。
  3、提高贷后检查专职人员的待遇。可对贷后检查专职人员实行岗位补贴,或者提高其工资系数等。
  由此可见,对农村信用社“贷后检查”定岗,将有力保证贷款调查的真实性、制止职务犯罪和确保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促进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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