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自2002年始,我县财政总收入已经连续两年成为晋城市六县区(市)中的“老大”,全县40万群众为之自豪。然而,在财政总收入中,每年可供地方使用的财力却不足财政总收入的30%,直接导致我县用于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足额保障非常困难,直接导致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障和发展经济等增加支出无财源可供,直接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调整工资、增加补贴不得不滞后于省、市机关单位。形势所迫,维护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好局面之所需,特别全县40万人民群众渴望尽快过上宽裕型小康生活的现实要求,让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必须尽快寻找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对策,尽快将对策付诸于实践。
一、当前县乡(镇)财政面临的现状
主要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收支缺口巨大,难以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据测算,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县乡村两级收支缺口达5775万元。其中:乡级缺口3294万元,村级缺口2481万元。按照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标准计算,我县乡、村两级每年需安排支出2558万元,其中乡级支出1652万元,村级支出906万元。实际2003年省、市农村税费转移支付资金只有1143万元。缺口之大,可想而知。特别是还有高达73413.7万元的乡村债务无法化解,必然影响到乡级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
就县财政而言,以2004年财政收入分析,从中也可发现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尽管我县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但财源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较突出。在财政总收入中,煤炭行业提供收入32372万元,占总收入的48.76%;阳电提供收入17196万元,占总收入的25.9%,两项相加比重高达74.66%,占到财政总收入的近四分之三。剔除阳电因素,财政总收入为49192万元,煤炭行业提供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65.81%,而其他12个行业提供收入比重超过4%的仅有1个(商业),多数在1%-3%之间徘徊,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财税收入中体现不明显。
二是尽管我县财政总收入名列全市第一,但继续做大后劲不足。2004年,我县财政收入增收总额中,煤炭行业价格拉动和阳电两项增收额就占到总收入增收总额的70.71%,其余除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增收外,其他经济成份增收仅占总收入增收总额的16%,财政增收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靠市场价格拉动和清理欠税,财税收入的资源型支撑特征明显,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后劲乏力。
三是尽管按计划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但完成的分享收入所占比重过大,县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2004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6388万元,其中:六大分享收入就完成了5994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高达90.29%;而留县固定收入部分仅完成644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仅9.71%。由于分享收入所占比重过大,致使我县一般预算收入2004年仅完成20118万元,占总收入的30.3%,不到三分之一。
四是尽管一般预算收入也在增长,但仍赶不上县里要负担的增加支出需要。从今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看,我县当年新增留成财力和新增支出相比,收支缺口高达3300多万元,平衡预算除压缩一些公用支出外,需调入资金3000万元,才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调整工资、增加补贴,除中央财政少量转移支付外,其余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按规定比例逐年递增;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和增加了财政支出范围,再加上农村费改税、教育发展、社会保障、扩大再就业等均需要县级财政增加支出预算,而县级财政收入范围并未相应扩大,上级财政又不断从县级集中财力,致使新增支出难以保障。
二、县乡(镇)财政困难及问题原因分析
1、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影响。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中央及省级财政集中了收入增量的大头,还有政策性增支要求地方配套资金等,无疑都减少了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在地方政府职能没有转变的情况下,财政的稳定性,安全性降低。分税制体制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力,增强了省级财政调控能力,不可否认的是地方财政压力增加,越是下级政府,财政越是困难。1994年,我县财政总收入为7150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4284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占总收入比重59.92%,到2004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6388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118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仅30.3%,不到三分之一,全市最低,比全市平均比重32.37%低2.07个百分点,比全市最高的城区43.45%低13.15个百分点。1994-2001年分享收入中主要是增值税,2002年国务院决定对所得税实行分享改革,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和地方分享收入,我省从2002年起也将省对市地的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把除上划中央以外留地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也作为了省与市、县的分享收入,这次体制调整,财政总收入中分享税种达到了6种,其中:增值税县级分享比例16.25%,所得税县级分享比例26%,营业税、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县级分享比例65%,这6大税种按2004年决算收入统计完成5994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0.29%,这些税种都是较为稳定、有增收潜力的税种,而留县作为固定收入的其他税种和收入都是数额小、不稳定、没有增收潜力的收入,这样调整体制,导致地方政府主体税种不明晰,地方税收体系呈现萎缩的趋势。按新旧体制对比算账,2002年执行新的财政体制比执行旧体制,中央、省市财政共从我县收入增量中集中可用财力2491万元。所以说,所得税分享改革对我县财力增长影响较大,是造成我县支出压力增加,收支矛盾突出,平衡预算难度加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2、刚性支出增长过快,支出需求不断扩大,地方财政难以应对。具体表现,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过快,有限的地方财政收入与过多的财政供养人员形成尖锐的矛盾,主要是转业复员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其次是社保经办机构经费以及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后,乡镇企业管理局、福利企业管理所、县供销社等单位机关经费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纳入预算,使我县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过快,人均财力水平下降,加重了财政负担;二是近年来连续增加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尽管中央财政给予了转移支付,但由于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上不尽合理,给我县调整工资的转移支付补助数额偏低,要求县级财政自身配套的压力很大,加剧了县级财政困难;三是由于物价攀升和现代化技术手段的推广,公用经费开支的范围不断扩大,标准逐步提高,支出总量随之增加,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支出又成为财政支出新的重要内容,而且呈快速增长的趋势,财力增量的逐步减少与财政支出的迅猛增长形成明显的反差,致使县财政入不敷出,财政困难加剧。
3、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现在突出的矛盾是,县级、乡(镇)级政府事权重,财权少,收入筹措功能弱,财力紧张。1994年以来建立和调整的财政管理体制虽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和事权范围,但由于着眼点是增加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但省以下政府之间的财权划分模式并不尽然,具体格局要以职责划分而定。现在的问题是省以下收入划分不够合理,省级政府效仿中央的分税制做法,形成了都想集中收入的思维逻辑,对留地方的6大税种和增值税返还收入全部集中了35%,我县收入上级财政集中度偏高的问题就比较明显,留给县级的固定收入都是一些零星收入,这样县级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实际可用财力极不对称,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基层县级财政困难。
三、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对策
解决当前的财政困难和问题,经济是基础,发展是关键。财政部门要把促进和发展生产力作为财政工作始终坚持的方针,只有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抓好县级财源建设,大力发展税源经济,不断探索和寻求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财政经济才能保持持久的活力。因此,财政部门要转变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从加强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出发,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符合市场规律的资金投入方式,重点支持第三产业,非公有经济及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优势产业,大力培植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财源、税源,并切实加强税收征管,逐步改变收入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做大做强地方财政可用财力“蛋糕”,提高我县财政保障能力,具体要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1、巩固现有财源,扶持支柱产业,确保主体财源稳步增长。第二产业是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的支撑力量,是我县的主导产业和主体财源。今后,仍然是我们抓财源建设的重点,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改变支出方式、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以及调剂预算外资金等途径,筹措资金增加对财源建设的投入。财政资金在财源建设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导向作用、乘数效应和激励功能上,要把财政资金变成政策,使之真正成为一种经济杠杆,特别是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减少财政直接投资,采取财政贴息、财政补贴、财政担保、以奖代投等多种方式,以点代面,以“四两拨千金”,调动银行信贷和社会投资的积极性,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财税环境,创造更加平等的竞争环境,不断做大经济发展的蛋糕,以此促进财政蛋糕的做大,保持主导产业和主体财源稳定增长。
2、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提升第三产业对财政的贡献率,打牢财政增收的基础。新的财政体制规定营业税增量的65%留归县级,是分享收入中县级分享比例最大的一个税种。营业税主要来自第三产业,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第三产业在我县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向第三产业倾斜,加快我县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首先,要以提高城镇化水平为突破口,随着农业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必然带来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社会发展格局的变化,从而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其次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传统行业的发展,我县是一个旅游资源大县,因此,旅游业的大力发展,必然带动我县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饮食、金融保险及文化娱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发展第三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打破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各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通过发展第三产业,使我县营业税等收入得到快速增长,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和财政保障能力。
3、发展民营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从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趋势看,民营经济将成为我县经济的增长点,结构调整的拉动点。因此,必须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培植地方财源建设,促进当地经济振兴的战略性措施来抓。一是要选准定位,把握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二是创新方式,变革支持民营经济的方式;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和行政审批,切实服务民营经济;四是创新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使之成为我县地方财政新的增长点,促进财政收入的增收。
4、强化地方小税等固定留县收入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在财政总收入中,除6大分享收入外,其他留给县的固定收入大部分是数额小、零散、征收难度大的税种,但作为县级固定收入,我们要认真对待,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征管,杜绝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不得短收欠收。对房产税要改革现有的房产税制,统一税法,扩大征税范围,规范征税依据,对房屋租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对车船使用税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加强与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的联系,齐抓共管,实行源泉控管,使税款能够及时足额入库。税务部门要继续加强税收征管,结合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改进征管手段和方式,大力推行发票“双奖”等征管办法,全面推广税控收款机,努力减少收入流失。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加强对新兴行业、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和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监控,做到应收尽收,杜绝漏征漏管,保证地方固定税收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5、加强非税收入收缴,规范单位收支行为,实现非税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主要是整合财政部门现有的非税收入管理职能,对非税收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经营、城市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制度,以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将国有企业利润分成、国有股股息及分红,以及资产出售、租赁、拍卖等收入,真正收归政府所有,把我县国有资产优势转化为收入优势,形成地方财政收入新的经济增长点。非税收入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资金来源,必须加强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把非税收入的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对非税收入一是要严格账户管理,撤消单位在银行及非银行机构开设的收入过渡账户,由政府部门为单位在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二是全面实行“票款分离”制度,所有非税收入实行直接上缴财政,按照“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原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收缴分离”;对执法单位各项罚款收入实行“罚缴分离”,罚款由代收银行直接上缴财政;三是全面推行微机网络化管理,实行财政与银行、财政与执收执罚单位、财政内部与财政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微机联网,全面监控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四是建立非税收入月度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各项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保证非税收入的较快增长。
6、要建立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激励机制。一是对组织征收单位有效增加县乡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比上年增收、比计划超收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二是对有效提高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的征收单位给予奖励;三是对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积极组织征收入库,有效增加地方财政可用财力的执收执法单位给予奖励;四是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五是对乡镇实行“确定收入基数、超收分成奖励”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办法。鼓励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引导、扶持民营发展,做大做强当地的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有效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高地方财政保障能力,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奠定财政经济基础。(作者:阳城县财政局王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