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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不满医院院长面临免职

 杨春士 2012-03-10

2012年03月10日07:19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秋萌)医疗纠纷发生率高、院内感染控制不住、乱收费……如果医院多项服务不能让患者满意的话,院长将面临“下台”。

  昨天,市医院管理局召开成立后首次全年工作部署大会,会上公布了“市属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的绩效考核,将社会满意度作为核心指标,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医院院长、书记将被免职。同时,为控制药费,市属公立医院将统一进行药品招标采购。另据市医改主任韩晓芳透露,本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已经成熟,审批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

  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院长工资

  市医院管理副局长毛羽表示,出台绩效考核新办法,是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一步,目前不仅在全市,在全国也是首次。今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医院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直接与院长的收入挂钩。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医院院长、党委书记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以后,院长的提拔、干部的人选都要参考绩效成绩。医院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将被医管局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将对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予以免职。

  在昨天的会上,积水潭医院和同仁医院的院长、书记与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签署了2012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

  社会满意程度是最核心指标

  此次考核将按照市属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分为两大类。这一考核评价体系将应用于全部22家市属医院,从社会和职工满意认可、管理有效、运行高效、持续发展等方面,设计了10项核心指标和20余项关键指标。其中体现社会满意度的核心指标有7项,是所有指标中最核心的因素,也是评判医院绩效的最重要标准,这也突出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在考核指标体系中,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占60%,主要是对医院的运营绩效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定性考核占40%,主要为难以量化的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此外,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因医院管理者失职或决策失误,造成医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重大责任医疗事故、群体性违法违纪案件的,采取一票否决,绩效考核不合格。

  市属医院药品统一招标采购

  昨天,毛羽透露,除了要实行绩效考核外,市属医院还将实行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他解释说,22家市属医院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将在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大框架范围之内,不会超过卫生局的范围。市医管局会选择一部分种类的药品,先进行采购的试点。

  据了解,与卫生局的统一招标采购不同的是,市医管局将实行代量采购的形式,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进一步降低药品的采购费用。目前,药品品种和数量正在确定之中。

  据毛羽透露,今年,市医管局还将探索三级医院与康复院、护理院等中间型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另外,将以友谊医院和朝阳医院作为试点,建立试点三级医院与所在区域内基层医院之间稳定的双向转诊机制和模式,将三级医院住院亚急性恢复期病人转到基层医院延续治疗和康复,引导患者科学有序就医。

  ■马上就访

  院长坦言“压力大”

  新上任的同仁医院院长伍冀湘说,“此次实行统一绩效考核,院长的压力非常大”。医管局对医院,医院对科室,科室对每个医生,都将实行绩效考核层级管理。

  积水潭医院院长田伟则认为,新的绩效管理体制比较细化,目标比过去进一步明确了。每一项分值化后,对院长的要求就更具体,挑战也很大。田伟表示,积水潭医院还要进一步研究,每一项指标的内涵,有针对性地调整医院做法。

  ■其他举措

  重新设计病号服装

  毛羽透露,今年市医管局还要为患者做两件实事。其一,为了体现对住院患者的关怀和尊重,本市将为患者重新设计制作病号服和被服。医院卫生间最终达要到卫生间清洁无异味的标准。另外,市属医院将建立具有统一标识的门诊服务中心。探索建立以主诊医师为核心的住院服务流程和管理模式,统筹配置医院优质人力资源,形成门诊、住院患者的一体化管理。

  ■考核指

  定量指标:包括预约就诊率、医疗纠纷发生率、人次均费用控制率、院内感染发生率、药占比、床位使用率等。

  定性指标:包括医院如果发生了乱收费、不良执业等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将直接被扣除5分,发生两次,这一项就将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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