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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作文素材之时评例文:受贿24万元仅是“为人情所累”?

 家有学子 2012-03-11

受贿24万元仅是“为人情所累”?

  河南省质监局副局长陈学升,因受贿问题被河南省纪委“双规”,被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依法逮捕,金水区检察院将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学升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陈学升的犯罪经法院审理认定,已不存在罪与非罪的争议空间,但是在纪检部门调查陈学升受贿问题期间,陈学升的原单位竟出具一份对其极尽评功摆好,歌功颂德的《陈学升基本情况》,令人匪夷所思。

  我们不否认,陈学升任职的单位,与纪检、司法部门掌握的事实会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是在纪检介入调查时陈学升起码已被“双规”,其问题严重到了哪一步,想必再愚钝的人也能悟到几分。当然,就算是罪错再严重的人,其原先做过的好事,并不是不能提及。但问题在于,就算是陈学升历史上做出过一些成绩,就算是陈学升在单位里确实“人缘”不错,就算是陈学升的另一面有所隐藏,难道对他的评价,就真的到了只有赞颂、不及其余的地步?按照这份《基本情况》的基调,陈学升即使受贿了24万元,对其认识也应该是“瑕不掩瑜”。因为其受贿的根源,原本就是“为人情所累”。换个说法就是,收下了这些钱,只是为了日后在社会上更好做人。这样的认识坐标,这样的政策水平,这样的法制意识,与一个堂堂省级政府直属机关的身份,实在太不相称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笔者认为这是当今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在一些政府机关的折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功过相抵心态。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这常常是一些“罪错官员”在受到追究时感觉冤枉的典型心理。他们并不认为做出一些成绩是自己的份内之事,而总觉得过去的成绩与得到的回报不成比例,所以现在贪了一点,占了一点,就应该抬抬手放过一马。这样的心理一旦有了较大的普遍性,也就习惯成自然地成为开脱罪责的首选说辞。

  二是“成也社会,败也社会”心态。有些人在谈成绩时,总是把环境条件的如何恶劣,与之后取得的成绩进行对比,以求得一种反差效应;而在犯错误甚至犯罪时,也总是抬出社会大环境如何不好,才导致走到了这一步。这样一来,“功”永远是凭着自己的努力立下的,而“过”却总是要推给社会环境。

  三是“比矮”心态。某某某受贿数量比这大多了,最终也没听说处理有多重。收了这点钱,不过是利用权力帮朋友一点小忙,哪里值得那么较真?比来比去,比出了越来越浓的“人情味”;比来比去,党纪国法被扔到脑后,对贪官生出了怜悯之心。

  说到反腐败,我们经常听到“任重道远”这四个字。堂堂省直属机关的上述作为,让我们对这种“任重道远”有了更深的理解——当24万元的受贿,被省直属机关都认为不过是“为人情所累”时,改变的这样的思维与行为惯性,肯定比查处几个贪官难度要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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