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客”“做客”两重天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作客”——“动寄居在别处:~他乡”;“做客”——“动访问别人,自己当客人:到亲戚家~”。可见,同样是“客”,但“作客”与“做客”享受的待遇不同,内心感受也不一样。 “作客”或四处漂泊,或寄人篱下,“独在异乡为异客”,那感觉真可谓“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了。而“做客”无论是应邀光临还是主动拜访,一般都会受到款待和礼遇,宾主在良好的氛围中相处,“做客”者是不太会产生内心的失落感的。可见,“作客”与“做客”,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天上,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杜甫《登高》:“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敦煌曲子词《长相思》三首之三:“作客在江西,得病卧毫厘。还往观消息,看看似别离。”两例中“作客”都指寓居异地,“作客”也都不能写作“做客”的。 二、然而,“作”“做”本是同根生 从文字史上看,“作”先出,“做”后起。明代字书《正字通》认为:“做,俗'作’字。”王力先生则认为“做”是“作”的分化字,即“做”分担了“作”的部分职能。如今,在表示支配具体事物的行动时,确实应用“做”而不用“作”,如“做一个凳子”“做一件衣服”等。但是,在“充当、当成”这一义项上,两者并没有明显的区分界限。就拿《现汉》举例,就既有“作保”(当保人),又有“做媒”(当媒人),既有“作陪”(当陪客),又有“做东”(当东道主),等等。 三、《规范》词典荐“作客” 《现汉》明确区分“作客”和“做客”,但同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华词典》却不收“做客”只收“作客”,释义为“旅居在外或到亲友家拜访”。这显然是将“做客”合并进了“作客”。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则明确“作客”与“做客”是一组局部异形词。【作客】①动到亲友家拜访△到朋友家作客。②动寄居异地△异乡作客多年。【做客】见“作客”①。现在一般写作“作客”。 三种处理方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说得最清楚:“到亲友家拜访”用“作客”和“做客”都行,推荐使用“作客”;寄居他乡则用“作客”不用“做客”,“万里悲秋常作客”不能写成“万里悲秋常做客”。 若按《现汉》的归纳,会让一些经典作家作品非常尴尬。如巴金《随想录》:“小说家水上先生也是我的一位老友,十六年前我和冰心大姐曾到他府上作客。” 知侠《铁道游击队》:“有时披着汉奸皮的伪人员,也趾高气扬的坐下作客。” 总之,“作客”与“做客”是局部异形词。“作客他乡”不能写作“做客他乡”,但“去亲戚家作客”和“去亲戚家做客”都可以。在表示“到亲友家去拜访”时,“作客”与“做客”是异形词。我把它们的用法归结为四句话: 万里悲秋常“作客”, 亲友相会常“做客”。 “作”“做”本是同根生, 《规范》词典荐“作客”。
本文摘自踏水无痕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8f3ce93a01010k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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