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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化图像形态与意义——《视觉语言探析》引言

 昵称5407721 2012-03-19
(摘录自朱永明著《视觉语言探析——符号化的图像形态与意义》第1至26页引言部分,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

 

           

    符号化媒介“语言”不仅是人类认知和交流的基础工具与基本手段,也是建构人类文明历史的基础,它包括听觉的、视觉的以及综合感官下的多样化形态。随着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以不同物质形式为载体的符号化信息语言越来越丰富,并在持续演变中不断深化。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曾感言:“人类不再仅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中,而且也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中。神话、艺术和宗教等无不是这个符号宇宙的各个组成部分。……所有这些文化形式无不是符号形式”。“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并且人类文化的全部发展都有依赖于这种条件。”[1]

    卡西尔的感言隐喻了这样一个现实世界:人类高智能的感觉体验一旦沉淀转化为相对系统、稳定的经验与认知,并可以用脱离身体束缚的物质媒介在群体性社会建立交流基础的时候,人类的“符号”语言便产生了,开始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左右着我们的世界。

    符号化信息语言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极其漫长的演化过程。它首先萌芽于大脑智能机制对客观物象的感觉、辨别、分类与概念性定位,这是大脑认知的符号化,它是肌体的视觉、声音与其它感官定位的混合形态;而生物化学性质的媒介向脱离身体条件的物质媒介转化,也是一个符号化过程,这是一种混合的生物感觉媒介向多种物质媒介形态的转化。从声音、肢体、实物的简单信号标记与交流,到更加复杂的语言媒介使用,人类逐渐发明了视觉图绘、文字和言语注音等符号化语言系统,它们各具特点和优势,在相互渗透与影响的社会环境中支撑着人类文明的开拓和推进。

    以刻绘为典型样态的视觉图式对人类语言符号创制起到决定性作用。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造就了今天的文字和图像文化,更在于因为它才实现对声音以及各类事物样貌的标注、描述和储存,并使听觉的声音进化为现代语言体系成为可能。

    人类制作图像的历史,从可以考证的旧石器时代岩画来推断,至少可以追溯到约三万年前的莫斯特(Mousterian)和奥瑞纳文化(Aurignacian)时期,而如果将人类初民在器物和身体中描绘的纹饰也纳入,那么图像的历史又可以向前拓展数万年。言语与图绘标注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相互影响和作用,并最终促成文字的产生,开启了人类文明曙光。

    在近5000至1万年左右的人类历史阶段,由于制作技术、媒介条件局限以及复杂信息交流的需要,便于书写和精确表意的文字系统开始成熟和兴起,图绘式图像符号表意价值逐渐让位与同样是视觉性的文字表意注音体系,线性视觉符号——文字的优势开始突显,并在后来的人类交流与传播中与言语一起扮演起核心角色。即使中国文化一直延续着偏重象形表意的书写符号传统,也没有因为书画同源的历史渊源从根本上改变图像符号的从属身份。

    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代表西方文明的拉丁字母体系走向抽象化表音文字发展道路,这是与意义对象没有任何“形象”关系的线性视觉符号体系。以抽象字母为特征的注音“语言”形态逐渐获得强势乃至控制的地位,并在西方语音中心主义观念扩张下不断巩固与深化。这也是全球化时代西方话语主导下的主体语言文化观念,甚至成为我们今天难以动摇的“真理”。

    但是,我们似乎并没有真切意识到这一文明传统对我们自身的深刻影响。以可视形象为主要特征的图绘性描述和器物图饰因为仅被理解成认知的被动镜像,不具有意义的语言能力,而逐渐沦为言语、文字的附属,并在近几百年来被纳入“艺术”的范畴,蜕变为情感审美功能的形式本体价值,其承载的意义被视为客体的对象属性被剥离。图像的依附地位虽然在进入印刷时代后有所改变(形象性图式更多被印刷媒体传播使用),但只有到了电子、计算机技术与媒体传播大发展的今天才发生部分改观。这是被标榜为 “视觉传播”和“文化转向”的图像时代。视觉语言效应迅速扩散,并不断培育生成新的文化样态与传播模式。在这样的时代,交流的媒介已经不再为言语、文字主宰,以图像为典型形态的视觉语言作为信息传播与沟通的基础工具,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传播中,尤其是影像与数字技术的推进,使视觉图像和言语文字一起成为现代信息传播核心力量。

    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技术革命对图像文化走向起到决定性作用,尤其是日新月异的电子与数码技术不仅解决了视觉物象的媒介转化问题,也征服了变幻复杂的文字世界、图像世界和声音世界的互通难题,从而加速了视觉语言的传播维度和广度的拓展。

    视觉图像领域的革命性发展不仅使视觉语言文化从原始绘制的质朴、简约表达逐渐走向工具化、电子化、数字化乃至多媒体化综合运用,也使其实现从平面、静态造型到时间性、网络化互动形态的巨大跨越,向以视觉为先锋的综合性媒介运用发展。它不仅超越传统的绘画、装饰应用与科学图谱,领域还涉足广告、新闻以及生活娱乐各个环节,深入到人类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可以说,具有典型图像特征的视觉语言形态与传播已经切实地走向人类文明景观的前台与中心,扮演起越来越重要的信息沟通和文化传播角色。

    似乎给人这样的错觉:无处不在且具有感染力、穿透力的视觉“形象”逐渐扩散和充斥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这个景象世界似乎真得开始“图像”化了。以至有人惊呼:视觉影像要取代言语文字来“统治”我们的世界了!

    由于被我们关注的“视觉语言与文化”确实开始如影随形地环绕在我们的身边与周围,充斥于我们感官和经验世界,我们已经不能忽视其对我们生活和经验的深刻影响。这被居伊·德波(Guy Debord)形容的“景象社会”(The Society of the Spectacle)比我们所能预料的更早地来到我们身边。

 

    本书中,“语言[2]”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与内涵,至少对于我们习以为常的思维定式来说是如此。因为“语言”的固有意义是以声音为核心,和“言语”紧密联系在一起,它源于历史上人类对自己思维工具与介质的唯一性的理解。由于西方文化一直坚持把言语以及言语的书写方式——文字作为唯一的语言介质来看待,造成图像和其它非言语、文字的符号形态被视为“非语言”[3],甚至书写性文字在语音中心主义的习惯思维驱使下也长期被认为是第二性的。也因此,语言研究和价值判断长期停留于言语主体范畴,忽视了更深层的大脑思维机制与语言模式形成的源头问题,形成将言语凌驾于其它语言符号之上的顽固性认识。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对于今天人类语言文化,特别是对视觉形态的语言观念和文化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可称之为“传统语言”观。它特指当今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以欧洲传统文明为语境的,有着延绵历史的语音中心主义思想,指向呈现“语言”的“言语”与“文字”符号体系。

    本书所认同的“语言”是从更广义的人类思维活动与交流的介质关系来理解,也就是以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主张为源头的“广义语言学”和“语言符号学”问题(笔者曾试图寻找一个新的名词来表征广义“语言”术语,以避免与传统“语言”概念混淆。但因为难以找到比“语言”更贴切、更符合表述习惯的词汇,所以沿用“语言”这个名词,希望在赋予其新的内涵和意义前提下,能够更符合人类思维媒介与工具的科学表述)。人类的语言归根到底是与思维相生互动的关系,作为语言的媒介物——符号也呈现出除言语以外的丰富话语表意样态。

    我们知道,声音是思维和表意活动不可缺少的的介质,它与视觉等感官一起,共同成为大脑思维的重要的功能模块,渗透到几乎所有的符号认知活动中。声音的符号语言体系并不能孤立地脱离人的感官,必须借助于以视觉为主体的不同感官活动的共同作用才能实现其沟通表意的价值。

    如何理解认识人类语言与文化的奥秘,如何探析图像的本质与内涵,我们绕不开图像与“语言”的关系问题。那么,什么是语言,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目前学界近乎一致的看法是:语言是思维的产物,是思维的媒介与工具。但从传统的严格的语言学观念来看,“语言”却仅被指向言语和记录言语的视觉文字,并非我们泛指与隐喻意义上的包含图像的广义语言范畴。问题不言之明。言语和记录言语的文字真的是思维唯一的工具和载体吗?

    显然,声音的言语具有指认外在世界各类感觉对象,进行事物、现象或事件的整体判断和分类描述功能,并建构和形成相关概念与逻辑表述模式,它与视觉、触觉、味觉等身体感官功能一起,与空间性和时间性的现实世界密切联系。但是,言语有其天然的局限和不足,其典型化的范畴分类与概念界定方式注定难以充分描述万千变化的宇宙世界,尤其是感官呈现的部分。而包括图像、音乐、舞蹈等符号形态则具有声音所不能替代和超越的优势,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重要语言介质。本书的语言观就是试图通过这样更开阔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和认识人类的“语言”,将“语言”范畴扩展到包括言语、文字、图形、影像、音乐、舞蹈等一切具备语言特性的符号体系的层面来思考,并将视野集中在图像语言及视觉符号建构问题的研究上,这是本书思考与论证的基础。

 

    孔狄亚克(Etienne Bonnot de Condillac)指出:在我们还不知道思想本身是如何形成的时候,是根本不可能找到一种可靠的方式,来指导我们的思想的。[4]面对视觉“语言”的探索与认识同样如此。巴克森德尔(Michael Baxendale)从视觉艺术学科研究的角度已经认识到:“我们缺乏一个语言(这里指言语、文字,笔者注)与视觉艺术在其中可以共存的有机统一的思维模式,也缺乏某种可以对隐含视觉意图的对象的视知觉作出相应解释的实践。而如果我们不能将这种高贵的视觉的学术研究升华为人类普遍使用的法则,那么这门学科就会变得怪异。”[5]贡布里希(E.H.Gombrich)更是提出,我们应该了解艺术创作的全部真相,以此作为艺术学的立论基础。

    符号化“语言”是人类文化的基石。作为思维与认知的物质信息载体,无论是言语、文字、还是图绘、影像,无论是盲文、哑语还是音乐、舞蹈,都是人类社会化活动重要的交流传播媒介,它们共同缔造了人类绵长而辉煌的文明历史。图像符号语言系统是人类众多语言表现形式之一,它与言语、文字等符号形态一起共同映射出人类思维的基本轨迹、状态和模式。它们各有优势与局限,在人类传播的历史长河中互补共生、相互促进和发展。

    我们首先需要的就是突破传统“语言”与“艺术”认知的束缚,在更宏观的视野上,将其提升到人类思维与多元表达层面来思考。只有从源头入手,深入到作为语言信息载体的大脑思维与智能结构中认识人类“语言”与“艺术”的本质,重新审视与修正视觉符号语言在人类历史与现实中的意义,才能超越局限与偏见,更深层地触及我们文明的本源和真相。

    言语形成的初始是人类大脑思维对世界感知和概念形成的“符号化”显现,是以外在事物的形象、声音以及各类可感官意识的关联进行分类与差异化标记,这样的符号表述体系从开始就是与人类感知世界的主要方式——视觉联系在一起。由于声音语言对大脑思维活动和视觉对象的转译编码是异质的,难以准确、全面描绘人类思维及视觉样态复杂变幻的感觉状态,因此必须依托其他符号语言的相互作用与补充,视觉性的图绘和文字自然成为其最佳的选择。视觉性形态认知与声音言语几乎是共生发展的,相互作用的,并直接促成后来的文字与言语的“合体”;而具有更早渊源的象形图画则演化为后来的装饰与绘画,成为人类语言表达的另一重要分支。

    视觉图像经历了绘制式的图形、图像到摄制式的影像的技术发展过程。从刻划记录、装饰象征的相对“抽象”到模仿再现与复制虚拟的错觉式写真,不同历史阶段图像内容、风格与特点也不同,不同社会背景与文化传承下个体的创作与变异更是造就了万千姿态的图像风貌。它不同于言语、文字的抽象化和概念化,这种充盈着精神体验的视觉方式积淀了人类千万年丰富的知觉经验与审美情感。正因为如此,以视觉方式呈现的造物形态长期被视为最接近精神性的高尚“艺术”得到万众的崇拜,并形成今天文化辞典里“视觉艺术”的定位。

    但是,严格说来,图像的视觉“艺术”描述并不贴切。它是人类特定历史阶段被作为高超感觉技能下言语的附属信息记录来认识的,更为重要的是,它只揭示了图像文化的部分内涵与特性。作为功能广泛的视觉传播文化,其本质是图像的“语言”,也可以称之为视觉的图像“文本”。因为,图像是否“艺术”并不在于其选择的媒介形态与建构方式,而在于贯穿于作品实践中图像形式与意义的语言表达、修辞能力以及创造性的想象力、建构力。和言语、文字一样,任何符号语言体系总是在基本的沟通表意能力前提下具有话语表述方式和技巧高低问题,这通常被称为“艺术性”,是语言的艺术问题,但在我们的艺术传统中被归属于作品的“形式”本体。

    图像语言形态是人类视觉信息传播重要的媒介与载体,由众多具有形象性的视觉语素组成,具有完善的组合语法结构、话语表述方法与经验逻辑联系。与声音、肢体语言一样,视觉图像表述是人类最早的传播形态之一,也是书写性视觉文字的前身。它在记录与模仿,再现与表现的视觉造物演化过程中,已经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积淀深厚的感觉经验之网,也为我们建构了博大精深、璀璨恢弘的图像文化历史。然而作为人文社会科学中一个极其独特的领域,因为过去对“视觉形式”所赋予的崇高身份,因为涉及情感、心灵与思想的极限,相关思考与研究似乎确有难以逾越的黑箱和屏障,也一直处于充满争议的状态。

    可喜的是,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向我们走来。现代神经科学研究不断突破人类认知的盲点与局限,为我们逐渐揭开了深埋在视觉表象之下视觉认知的神秘面纱。它以实验性的科学探索初步揭示了大脑视觉系统信息编码与解码的生物学过程,也就是从客观物象、生理影像,到大脑智能作用下的心像,再到符号化物质形态(包括图像形态)语言建构过程,揭示了大脑分解与整合思维的惊人的感知能力;同时,社会科学领域的语言学转向、现代传播学和符号学兴起,也改变了许多传统语言认知,对语言内在结构、机制与源头问题进行了越来越多的反思和研究。由于神经认知科学和各学科领域对“视觉”的广泛关注与探讨,并在“观看”与“凝视”的不断追问与思考下,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跨学科视角与研究资源。

    在这样新的视角与视界中,已经触及我们曾经奉为圭臬的语言观念的核心领域,迫使我们重新认识多元语言形态和交流对于我们生活的作用与意义,同时也必然促发图像观念、图像创作与艺术价值等诸多敏感问题的思考。我相信,那决不会是简单的质疑或否定,而是多元化视角的重新审视,是视觉认知观念的反思、修正与重建。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传统的艺术观念在发展中不仅没有死亡,反而获得更加广阔而神奇的人的精神宇宙的再发现。

    走入这样的研究领域,应该说充满了风险与挑战。因为你面对的是一个拥有至少数百年文化累积的强大思想壁垒,一个已经自圆其说的自足的文化体系。然而,人类是智慧的,对于真理的渴望和超越意识,会促使我们以更加开阔与包容的视野面对自己的视觉文明历程。虽然视觉的肌体进化与社会影响并没有给我们大脑增加更多的体量,但却在数以万年计的岁月沧桑中扩展了惊人的思想维度和深度。在这里,往昔的视觉影像被人类发明的各种媒介编制、转译、复制、再造,不仅成为具有审美和功能化的意义指向,还逐渐在现代媒体技术推动下造就一个宽阔无边的视觉宇宙。英国伦敦大学哥登斯密思学院的伊雷特·罗戈夫(Irit Rogoff)指出,由于传播科技在视觉和听觉的空间中建立起了“竞技场”,使得视觉文化在“观看状态的精神动力学”下赢得了极大的社会发展空间。[6]视觉世界的符号化从来没有像今天对我们人类有如此深远的全方位的渗透与影响。

    西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在二十世纪的“语言学转向”,颠覆与拓展了西方文化研究的重心与方向,是西方学术界走出哲学本体论与形而上学的束缚,转向对思维与语言符号媒介自身研究的里程碑式的跨越,而现代传播学、符号学的兴起进一步助推了人类对自身文明的视角转换和再建,也为我们今天的视觉语言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础。

    我们已经进入越来越注重图像传播的视觉文化时代。我们遇到的视觉语言问题已不局限于传统造型艺术或者新闻影像,还涉及许多被传统研究边缘化的图像类型。随着媒介传播和数码制作技术的提升普及,新的媒体传播形态更是层出不穷,为人类文化创造和应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数字摄影、动态影像、虚拟现实以及互动设计越来越普及,而网络化、移动化、综合化媒介形式不断升级发展中越来越深刻地融入人类生存现实与生活状态中。不仅对人类生物性思维活动机制和感官意识形成产生深刻影响,更深入到经验与理性思维中文化与精神层面的建构、塑造。

    我们过去固守的和曾经希望变通与改造的观念界限不断被反思、越界与转换,图像创造观念与领域从没有象今天如此剧烈地变化和迁移。我们曾经视为理所当然的艺术与语言的“真理”,开始面对更严格的拷问和质疑。这不是人类文化精神和价值的失落与消解,而是精神智慧的超越与重构,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走近视觉文化的真相,体会图像对于我们人类群体发展、对于心灵的意义和价值。

 

    图像是传播文化中典型的视觉语言形态,是本书研究和探讨的核心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历史的发展已经将我们带入一个图像文化空前发达的时代。今天学术界关于图像的多元认知已经远远超过传统单一学科范畴,遍布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不仅有艺术创作图像、应用设计图像、新闻采编图像,还有娱乐游戏图像、科学数据图像等等;不仅有静态人工绘制图像、感光机械摄制图像,还有动态、三维的图形影像(图像生成的物理技术问题因为其专业性和复杂性不列入我们探讨的范畴)。

    由于东西方文化传统不同,以及自古以来对视觉图像认知差异,在有关图像的基本观念和术语界定上还存在许多概念冲突与争议。因此作为基础性研究,首先必须对此进行必要的梳理,以便以更清晰的视角与思路来理解我们的“图像”是什么,如何辩证地认识图像的本质与内涵,如何客观看待历史考据,看待不同时期、不同学科背景下图像的概念与界定。

    东西方学者对诸如 “图形”、“图像”、“影像”等关键概念的描述千差万别,许多译著也经常因语言习惯、文化背景、学科差异及理解能力不同,造成关键概念的翻译混乱,这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曾有众多学者试图从东西方图像类名词术语中考据溯源,甚至尝试量化数据分析方法,希望以此明晰相关概念、区分视觉形态种类,构建视觉图像意义演化图谱。但是,作为人类思维与传播重要媒介的图像语言,不论是物质形态、制作技术、使用领域还是表意功能都在不断发展和急遽变化着。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文化语境下的图像论述是否适应我们今天视觉语言形态认知需要?带有历史局限性的图像观念和推论是否能够作为我们今天研究必须倚重的前提?显然,视觉语言形态和图像之于人类思维与语言的关系并没有从上述研究中获得有效解答,或者说,这本就是一个基础性的但又具有复杂背景,必须跨学科研究才可能突破的认知领域。

 

    以形绘图,以图表像,是人类视觉文明一脉相承的历史。“形象”通常是指人们以视觉为主导的,包括听觉、触觉和嗅觉等各种感觉器官在大脑中形成的关于某种事物的或局部或整体的印象。形象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人对事物的感知结果。尽管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者们并不需要刻意区分相关字词的概念与内涵,但在专业研究中,我们有必要就相关概念进行更科学的区分。例如,形象与图像关系中,此“象”非彼“像”,形之“象”更多体现的是客观事物之样态,而图之“像”则是人对客观物“象”感知后所形成的影“像”与心“像”,图像是影像认知分析后所形成心像的媒介化视觉再造。

    由于视觉世界的神经镜像能力是人类认知基础,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形象”的图像塑造被赋予了高贵的地位。视觉镜像能力在人的心智中不仅是对上帝的崇敬与对真理的追求,也是精神情感与智慧的源头,是主导与启示人的情感与想象的象征。因此,镜像性质的再现图像成为西方视觉文化研究的核心内容,而简化的、抽象的图形与器物造型被认为是辅助的、审美的应用装饰,在学术研究领域趋于边缘。

    人们习惯于将“图像”与具体形象联系在一起也与摄影摄像技术大发展所导致的具“像”形态广泛制作与发布有关,尤其与媒体和新闻传播业的推进密切相连,而当前东西方视觉文化研究对“像”的热衷又进一步助推了对具体形“像”的广泛认同。正是传统艺术与现代影像研究过于关注模仿再现图像,忽视装饰的、抽象的图像形态研究,这种倾向性导致许多人对图像的“形象”性形成刻板的印记。

    然而,中文中“形象”固然有与“抽象”相对应的“形像”、“肖像”的概念表征,具有具象化语义,但同时,它也可以表述为象征的以及形状与样态的抽象意义。“形象”的英文有image、form、figure、 appearance等词语互译,也都有指向除对象具体样貌外的形式的、形状的语义内涵。在文学理论中,形象主要是由文字描绘的、在脑海中再现的事物或事件图像,是一种视觉性表述方式,在艺术研究与实践中,形象则更多是指含有精神内容和表情的各种视觉造型。只要具有情感表征和特定含义,即使看似抽象的形态,也是形象的一种样态。

    还有一个与“图像”关系密切的概念是“图形”。图形,顾名思义,是图画、形态,是图的形象。唐朝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论》中借颜延之口有一段精彩的论述:“图载之意有三,一曰:图理,卦象也,二曰:图识,字学也,三曰:图形,绘画是也。”我国最早解释字义的专著《尔雅》也说:“画,形也”。“图形”概念的形成主要立足点是它的绘制性,在这里,“绘画的、图解的”是指人为的表现、处理和创造,而非物理世界无选择的直接镜像。在我国古代,“图形“意指由绘、写、刻、印等手段产生的图画,没有明确的形象或抽象界定。明代冯梦龙《东周列国志》中谈到:“平王悉丛其计,画影图形,访拿伍员……”。这里的图形是指用来捉拿通缉犯的画像;二十四史旧五代史《志·五·礼志·下》里,在规定祭祀用的硅(王字旁)璧制度中,有“日月星辰以硅(王字旁)璧五寸,前件硅(王字旁)璧虽有图样,而长短之说或殊”;隋书中有《诸卫左右厢旗图样》,专门介绍当时军队所用的旗帜图样制度。由于过去的传统视觉造形都是“图”,为人工绘制,因此不论形象、装饰,还是抽象都被纳入图形的概念中,自到今天,《现代汉语词典》中图形还被解释为:“在纸上或其他平面上表示出来的形状”。其中“图”指“绘图、绘画”,形指“形状、实体”。

    与中国文化传统不同,西方对“图“的认识分歧主要表现在装饰形体的图和镜像绘画的图的关系争议上。如对应中文“图形”的相关概念有“Graphic”一词,源于拉丁文“graphicus”和希腊文“Jlaphikes(graphikos)”,它最初通过德语“Graphik”转用而来,意为绘画式的、图解的。1922年美国人W·A·德威金斯(William Addison Dwiggins)用graphic design来描述自己所从事的书籍装帧设计工作。“graphic”本身即具有图形的、印记的意思。

    “图像”中文翻译的英文对应词有image、imagery、picture等,基本意指具体形象的图画、照片、想像或意象描写,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一直使用的Bild德文被英译为Picture,在汉译中则被理解为形象、图像,图画、图式等,也是遵循这样的逻辑。可见,西方图形与图像的关键分歧在“形象”的界定与区分上。在西方传统思维中,将具体、客观的物象表现理解为图像主流,图形可以包含图像,但图像则是指向具体形象的。也因此,西方传统图像学研究与现代视觉文化探讨主要集中于模仿再现艺术和具体的物象世界,摄影术发明后,由于鲜明精确的形象性,摄制影像的“图像”称谓也没有产生任何异议。

    对于“图像“称谓的差异性定义还经常出现在不同行业和学科领域,由于关注的角度与重点不同,侧重点也不同。例如,美术创作领域多称绘画,视觉设计领域一般称图形、图案与装饰,新闻传播领域称影像与图片,这种各有侧重又游离错位的认知已经影响了我们跨学科的图像研究与交流,需要就其核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梳理、反思和重建,使其更符合当今图像语言样态的共同特征与规律描述。

 

    如同幼童辩物,人类对于图像的认知是历史地渐进发展的。针对考古发现的远古绘画“形象性”与“装饰性”特征,阿恩海姆曾指出:早期再现阶段所特有的高度抽象形式并不是由于对先前更复杂模式的简化。在知觉和图形再现中,它们是由于简单的整体形式在先而产生的。它们可以逐渐发展为更复杂的、如所要求的更“现实”的再现。这种高度现实的图像不能解释成照相式的真实知觉表象的直接记录,而只能看作是原来更抽象的形式模式的逐渐精细化。[7]

    远古时代,一个极具简化的线化形状可能在当时人的眼中已经非常“形象”了,而中世纪欧洲绘画的写实手段尚且粗陋,但对当时人的视觉经验也已经极其逼真。中国传统水墨尽管与逼真模仿自然的油画不能相提并论,但其对形象性的追求同样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历史传承与视角不同,中国绘画关注线性的轮廓、形状的传神写意,敏感于墨色明暗微妙变化所具有的情感意味,那是另一种真实的形象感知经验。因为传统与观念不同,明末利玛窦(Matteo Ricci)以“阴阳”来阐释西洋画的创作,但后来的许多国人寓于传统和习惯则把见过的欧洲光影油画肖像奚落为“阴阳脸”,难以理解和接受人的脸上怎么可以出现不同颜色与深浅。

    在西方图像传统中,模仿再现绘画被认为是对客观世界的模拟,镜像与影射,是通过对世界的观照与体验记述历史,感受生命,体验上帝与感悟真理,而出现在应用领域的装饰性、抽象性视觉表现,被理解为辅助性、功能性和审美性的非“图像”。由此,“图像”的外在特征表现为对物象的仿真度,决定于画面的形象识别结果,并借助解剖学、透视学、光学等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推进塑造形象的技术能力,在文艺复兴中后期达到历史的巅峰。

    随着人类知识与经验的拓展,尤其是现代绘画和自由艺术的实践,西方文化中的“形象”在精神与意识中也呈现多样化的意义。它开始更多表现为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体验与映象,不仅在外在整体形象,还体现在被抽离的形象的属性和特征上,如形状、轮廓、颜色、空间位置、肌理等等,这都是人类大脑思维加工与建筑的形象产物。W.J.T.米歇尔(W.J.T.Mitchell)重新描绘了Image “整个形象领域”,称其为“形象家族”,并画出了Image的家族树。这个家族树的左侧一般被我们归在“图像”名下,包括图画、雕塑、设计以及光学影像图像,而右侧则是认知形象、心理形象和词句形象(Verbal Image)。[8]这种富含个体与社会经验与情感的感受,是人对世界形象认识的深化,也使图像的空间视界不断拓展。

    广义 “形象”观念开始成为普遍性共识,这是建构人类多样化视觉文化景观的基本条件。因为不论是物理世界的景象,还是心理世界的幻像;也不论是具体事物,还是抽象的形态;不论这种形像是模仿、再现还是复制、再造;只要它是以视觉方式被感知,也就是可以成为视网膜经验下的视觉体验,并被转化为可视的媒介物,都可以被认定为“图像”。图像,是“图”和“像”的联合,是像之图,图之像,是符号化之“图”和客观物象之“像”的有机统一体。它是被建构的信息传播的视觉表述方式,具有形式和语义不可分割的双重属性。

图像反映现象,反映客观存在,但它不是现象与客观事物本身。以形塑像,以像表象,以象演义,一切具有自然简化形态与典型特征属性的视觉表述,都属于“像”的基本范畴。“像”可以理解为以视觉的方式对大千世界的多样化呈现。图”是符号化“像”的前提,是人为的对“象”的模仿、记录、映射、抽离和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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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0-1 图像的分类

 

    综上所述不论是图形、图像、还是是影像,不论其反映的是具象还是抽象事物,都是人类表达认知与情感的视觉介质,具有典型的符号化的视觉信息特征。鉴于不同语境中,二维视觉语言相关术语概念的分歧与混乱,笔者倾向于用“图像”来统合不同时空条件下二维媒介视觉信息指称(图0-1)。因为图像的内涵并不局限于形象的绘画与摄影,还包括各类抽象装饰的视觉表达以及科技用途的图像式表征与展示,而图形和影像制作可以理解为统合在“图像”下的绘制式图像与摄制式图像,笔者以为这是当前文化语境下最佳的选择,不仅反映了二维视觉语言的共同特征与规律,也可以建构一个更符合跨学科领域学术研究需要的基础平台。

 

    图像是符号化的二维视觉语言图式,依靠特定的物质媒介与视觉样态得以显现。我们知道,形象产生的源头是视网膜神经系统传输外在世界客观物象到大脑后的信息加工,一旦形象被记录,并被明确指向意义,那么它就成为人类经验的最初来源,也会成为符号化的视觉认知基础。

    符号的形成必须有几个基本条件:一、必须是人为的、有独立于身体外的记录媒介,可以跨越时空学习与传播;二、必然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事物信息的替代物;三、必须在群体性社会里流通,且具有意义的相互约定或共识。图像就是这样通过二维媒介建构的视觉符号集群。

    存储于大脑皮层区的神经思维机制,具有概念性的事物分类与视觉判断能力,这是许多动物都具有的简单认知与思维能力。但这种视觉认知如果只能驻留大脑,或者说只能通过身体语言表达,那么它的概念识别的符号化状态就只能是生物化学的神经元媒介性质,其信息表达与沟通能力会因身体条件影响受到严重限制,而且这样的信息传输,只是生命体的信号状态,与物质符号还不是一回事。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差异就在于具有把认知经验进行物质符号的创造和转换能力。当我们的祖先尝试使用契刻摹画呈现大脑中的视觉认知,也就是将具有信息性和符号化特征的视觉认知进行物质媒介转换之后,便形成了 “符号”的雏形。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人文社会科学“语言学转向”的同时,现代符号学也开始形成,在传播学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六十年代结构主义符号学的兴起进一步带动学者们对图像领域的符号问题进行思考。然而,符号学研究学科背景复杂,视角与理解千差万别且难有共识。图像与符号、言语符号与视觉符号等关系问题在引起高度关注同时,也是众说纷纭,充满矛盾与争议。

    郭鸿曾幽默地指出,有人把符号学理论上的混乱称为“符号学的危机”,把滥用符号学称为“符号帝国主义”、“符号恐怖主义”,把令人费解的、繁杂的术语称为“术语的丛林”。[9]图像领域的符号研究也是如此。

    西方图像文化的认知传统,是相信图像对外在世界的模仿再现,是有如镜子一般的镜像。当然,其镜像与表达的对象通常隐含了西方文明特有的宗教情感与体验真理的理想,甚至成为灵魂发现和精神救赎的象征,并逐渐形成了形式至上的核心思想与观念,成为西方艺术哲学探讨的重要内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西方传统符号观里有一种思维定势,就是认为只有符号的媒介物与所指代的对象外在形式有差异,才具有替代关系和价值,差异越大符号特征越明显。由于传统图像形态主要是模仿再现的“镜像”,在西方人看来是远离符号特征的,因为它似乎只能永远镜像与展现对象,而不能揭示意义,因此图像符号性长期被否认。不过,由于叙事抒情图像的形式技能要求与情感审美价值,图像被纳入到“艺术”的范畴,建构了一个与“语言”对立的逻辑概念与文化范畴。

    由此,镜像的“图像艺术”只有形式本体价值,意义与内容因为来自于对象客体,不属于图像自身。摄影术发明后,形式本体论曾遭受严重冲击,在面对现代艺术实践和符号观念发展时也曾经经历过各种困惑与动摇,但其内核并没有根本性改变。一个典型变化就是扩充了形式本体的情感内涵,但始终否认符号语义的本体性,将视觉图像的本体依然局限在形式的层面,而意义继续视为客体的对象。镜像观与传统语言观共同为图像打造了一个极其特殊的身份:“非语言的视觉符号镜像”(这也是包括索绪尔在内的许多学者不提图像符号概念的重要原因)。

    此后,虽然有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Santiago Peirce)、安伯托·艾柯(Umberto Eco)等众多学者的符号学研究已经促使人们面对视觉图像的符号性问题,甚至承认肖似图像就是符号。但在坚守语音中心主义的西方“镜像观”与“语言观”影响下,相关图像语义价值的思考并不能摆脱传统“语言”与“艺术”、“符号”与“形式”二元对立的逻辑怪圈,以致产生出情感符号论与泛符号论的变种。图像符号系统依然只能作为“艺术”的形式本体价值自成体系,被隔绝于“语言”之外,充其量只能作为“语言”的隐喻,沦为所谓“情感性符号”,形式至上的精神意志论被推崇为图像文化的核心价值。同时,视觉镜像隐喻下对客体对象意义的肯定,导致西方现代符号学研究产生一种倾向,将一切可能有意义的事物都视为符号,这种泛符号论的兴起本质上是镜像理论中对象意义客体化的延续。然而,不论符号图像如何肖似自然物象,它仅是第二性的物质媒介,不是物象本身。泛符号论思想在继续分割符号形式本体与语义本体同时又模糊了真实世界和符号世界的界限。

    镜像观念影响下的形式本体价值观是支撑西方话语模式下图像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图像的形式与语义研究被割裂于不同学科领域,各自独立,相互脱节,成为今天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一大奇观。

    形式本体观念在二十世纪前后开始不断遭受冲击。面对二十世纪初爆发的抽象性、观念性现代艺术的探索实验,纯粹形式的情感价值论一度占据艺术理论的制高点;而注重观念与表达的现当代艺术风起云涌后,一些人又试图以艺术的观念化来解释图像发展的诸多问题,以消解传统艺术是否终结的恐慌。他们也许还没有意识到,这些图像领域思潮演变和发展,正预示着艺术领域图像开始经历一次历史性的观念调整与变化。

    与自由艺术领域相呼应的,是伴随着传媒技术和传播文化大发展兴起的视觉传播设计在广告与信息传达应用中开拓性的视觉实践。与市场和受众需求相结合的设计策划,炫目的最新媒体与技术的使用,将视觉图像的设计制作与创意表达提升到新的高度,也造就了商业图像在经济社会与民众生活中无处不在的视觉景观;在新闻、科普、娱乐领域的图像功用也是异军突起,其巨大的影响力甚至渗透到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特别是近年来图像制作技术的飞速进步,动态、三维影像以及网络化、互动媒体平台的出现,进一步打破传统图像疆界,极大地开拓了图像语言与传播的实际内涵。

    这一切都是人类视觉图像语言不断发展与进步的结果。图像的语言价值和艺术功能从来没有像今天涉及如此广阔的领域与空间,也从没有受到如此剧烈冲击与震荡。显然,图像文化对于我们文明和未来的意义需要我们重新认识,我们过去坚信不疑的许多观念确实到了需要检讨与勇敢面对的时候了。

 

    由此,我们引出广义语言符号观念,也进入到图像语言、符号与思维问题的思考,它还必然涉及广义图像符号体系语言性和艺术功能的关系。这是视觉语言基础理论研究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学术界有一个重要变化是,由于现代符号学的兴起,世界范围内的众多学者开始以隐喻的方式将“语言”用于指称一切可以抒情表意的符号系统,并将目光投射到“语言”的源头——大脑思维。这无疑是人类认识史上的巨大突破。

    思维先于语言,语言是映射思维、影响思维、辅助与传达思维的符号化工具。在社会化的语境中,从人类的思维与符号语言关系来认识思考今天图像实践与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显然是必要的。符号化媒介“语言”包括听觉的、视觉的以及综合感官的多样化感受形态。不论我们怎么去理解和诠释,它们都只是人类认知世界的媒介工具。

    人们普遍相信,我们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认识世界,用言语描述表达世界。但它是在以视觉为主的感觉经验基础上进行的,而言语所描述的思维,也是以视觉的感知判断为基础和前提。显而易见,对人类思维和表达起作用的,是多种语言介质的使用和互通,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具有符号化的工具性,具有可存储的、不依附人的身体的物质属性,这当然也包括用注音和文字方式记录的言语。

    相对于人的智力活动和思维状态,符号化语言是次生于人类的思维需要和思维活动的,它不是思维本身,而是思维的工具。符号媒介的创造价值最终体现在其负载的信息与意义,体现在其表达与传播的能量。

图像和言语、文字一样是符号化媒介形态的一种。它们相互影响渗透,又各有优势和特点。言语、文字与图像系统一旦形成,即与“思维”有着密不可分的紧密关系,它是人类思维的延伸,反过来又对思维的内在结构与机制产生能动的反作用,在相互依存与影响中改造与发展着人类语言模式与结构形态,促进人类智力迅速发展。

从人类思维发生的源头去思考“语言”的产生,是近年来认知科学领域重要的共识。这里的“语言”不再仅是狭义的言语与文字,而是更广泛的人类思维表意与沟通的物化符号系统。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这些系统尽管形态、特征各异,但都具有相似的元语言组织结构、语法和表意模式,都具有各具特色的意义显现方式和优势。认知科学研究还发现,不同符号系统的产生与形成又都与视觉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由于符号化过程与符号形式之间有概念和符号载体的转换关系,因此人类感知的符号化过程也是人类灵性与智慧不断启蒙与拓展的过程,是我们思考语言本质的重要环节和关键点。

    语言是人类大脑思维状态的呈现与表达,是物质化思维形态对人的生物性感觉与判断能力的标记。语言是思维的产物与派生物,以符号化方式建构和显现,并在相互影响与作用下转化为对应结构关系和编解码机制。言语、文字和图像不是矛盾与对立的关系,作为差异性的符号信息体系,它们具有相互影响渗透的并行关系,并共同指向思维活动与语言本身。

    “语言”是呈现思维的符号的组合序列,可以通过语法结构的组织进行意义表达的转换和生成。符号是语言的基本组成元素,它的意义不仅在于语素单位,更在于它的基因性组织能力,在语境中完成话语的表达。图像语言如同文字、言语,是由基础符号和语素建构的,图像是符号语素的有机结合。作为承载图像的基础视觉语素与语言序列关系呈现出丰富的形态内涵与信息表达价值,它具有基本的语法和修辞关系,可以形成表达抽象概念与意义能力的视觉话语。

    可以说,人类数千年来的图像实践,都是视觉语言的探索和实验,并在十九世纪以后超越被动的再现模仿,走向自由的语义、观念与价值表达。以图像为典型代表的视觉文化,蕴涵着信息化媒介形态与文化传播的本质特征,是人类重要的语言方式和工具手段。图像语言不论是用于科学记录、应用传播还是艺术创作,作为图像的本体都包括形式与语义两个部分,是符号形式与符号意义的共生体。作为具有话语和意义表达能力的视觉语言,图像是符号形式与语义双重特性下的意义编码,是艺术实践重要的基石。

    表面上看,在图像创作和研究领域,国内学者目前已经普遍使用“视觉语言”概念,也理所当然地谈论视觉图像与形态的“语言”问题,但许多人却并不清楚“语言”内涵是什么?他们或者将其作为“形式语言”的替代品,或者跟随西方理论的脚印将其视作单纯的符号表意与象征,即使坚信图像艺术就是“语言”,也不能明晰为什么在西方文化语境下它只能是隐喻和象征却根本不被承认语言性的原因,结果只能在似是而非之间继续深陷传统 “非语言”艺术思想,在自相矛盾中曲解着视觉图像的意义与价值。

    图像的形式与语义关系问题在许多理论论述中似乎都得到高度重视乃至“完整”阐释,但是,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它们几乎都是在图像形式本体与对象意义客体的观念基础上建立的。也因此,形式与内容经常被割裂于不同的专业与学科领域进行,相互之间不仅缺少编解码共识性认知,研究也呈现分裂的、单向的关系。虽然上世纪初兴起的现代符号学思潮一定程度上弥合了这种观念分歧,但仍没有实质性改变,尤如难以逾越的鸿沟。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西方文化对图像语言属性的否定,图像语言本体被割裂得深层原因,无疑值得我们认真面对和严肃思考。

    图像语言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视觉传播形态在信息生活中所占据的比重,还在于图像已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人类的信息传活动播与文明发展进程,对人的情感、心智与社会关系建构形成重大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由视觉样态建构的概念与图像是人类最重要的意识生成形态和思维模式之一,与言语一起共建了人类思想沟通与交流的传播基础,也构造了我们人类文化的核心领域。

    正因为如此,面对视觉创作编码问题,我们不能回避图像艺术本体价值所隐含的人类思维方式和文化基因问题的争议,这些争议的最终解决需要我们超越过去传统的视界,深入到图像生成的最隐秘的区域。这也意味着我们必须面对如何看待语言,看待大脑思维活动和生物学意义上的大脑思维生成机制问题。

    如果我们能够意识到,不论是言语、文字还是图像都是人类大脑思维活动与群体性社会关系中信息交流的产物,意识到我们任何的文化样态与表征都是人类思维信息转译的社会性媒介沟通与传播行为,我们就可能对图像文化有更进一步的感悟和思考。因缘于不同历史和文化逻辑,中国古人对语言理解自有其博大深厚的积淀,如果我们不拘泥于西方话语优势下的“定论”,就可以通过更宏观、开阔与多元的思考研究破解西方为主导的传统图像观念的局限和误区,重新审视和认识人类多样化语言、符号媒介与思维认知的内在关系。这是人类思维与意识形态建构的根本。它决定了图像语言的生存方式,也决定了我们如何理解自己的图像文化,包括如何面对、传承与发展自己的精神传统。

    这使我深切意识到作为艺术实践与理论探索的基础,视觉“语言”研究是如何重要,而通过研究我也更加确信,以图像形态为代表的视觉符号体系具有惊人的、与文字言语相似的语言结构和话语表述功能,其创造性价值不仅在于形式和情感,更在于依附于形式的“话语”意义的创造性修辞与表达,这促使我愈加坚定地使用“视觉语言”概念并就其中许多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希望通过跨学科的研究和文化思考揭示人类视觉语言体系这一重要原理和规则。

    实际上,我们所探讨的“视觉文化”本质是人的视觉心象的概念化与符号化,不论它是通过何种视角,来源何种理论依据,阐释何种问题,本质上都呈现两方面事实:一是视觉摄入后的万千物象通过心智作用被转化为可传播的符号样态及视觉概念,也就是被物质化媒介所显现、构建的图形、图像与影像,本书中统称为“图像”;二是视觉图像本身成为人类视觉经验一个组成部分,再一次被纳入心智的体验与判断,构成一个混杂的人类知识经验的新宇宙。这是个有趣的命题,涉及到“看”与“知”,即建构与阐释关系问题,也是学术界争执不休所在。

    图像是人类文明长河中重要的符号语言体系,是一种形式与意义共生的语言媒体,它凝聚了人类文明进程中社会性群体的认知结构、生活形态、思维模式和精神状态,是一个浓缩的社会文明的象征体系。

从宏观视角看,视觉图像的建构与阐释是视觉文化研究不可缺少的整体,但是很长时间以来建构的问题却被严重忽视了,或者说被简单化为一个可以割裂研究的知识领域,甚至认为这种建构与阐释的研究方法已经在学术领域得到很好的解决,以致通过解码就可以透析编码的所有秘密。

    然而,由此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创作者的编码意图被主观性认知所左右,在多元化的自由自主旗帜下幻化为纯粹经验的、不确定的意义,或者艺术创造者和创造过程被无限夸大为难以企及的精神神话。如果解码的单向阐释只是作为促进创意想象的训练游戏当然没有问题,甚至可以被理解为激发创造力、参与度以及强化读者主体意识的妙方,因为这种发挥并不意味着冒犯作者或者亵渎作品。但是,如果把它滥用到阅读作品的规则上,其造成的弊端就显而易见。因为,任何图像传播必然有其主观的意图和目的(尽管这样的意图对于阅读者可能产生解读上多元差异,但并不影响整体的意义表达,否则这样的作品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即使创作过程中会有无意的或者不能掌控的信息迹象。如果编码的实际意涵被隐藏、扭曲甚至失去,那么我们的解码只会是充满谬误和主观态度的信息,传播与沟通的意义和价值何在?即便是纯粹的个体的艺术作品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无视意义与价值的表达。

    符号意义的阐释与解读,源于视觉符号语境下经验的感受和体验,与社会性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密切相关。在视觉语言的观念下深入图像组织、结构、语法和视觉话语生成研究,可以打破理论与实践的历史鸿沟,为图像艺术的创作与阐释提供理论依据;同时,视觉语言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看待语词与图像在人类思维、认知与表达中的相互关系,将艺术的形式价值引向意义修辞的关注,进一步扩展我们对图像语言艺术的理解。

本书较少涉及视觉创作中灵感和创造性等问题的讨论,主要着眼图像语言形成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规律研究。由于视觉文字与言语的特殊关系,当我们在讨论视觉语言的时候,是将文字形态作为特例,纳入到传统语言概念中,不作为视觉语言的基本范畴,尽管它是视觉性语言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视觉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

   本书的第一章《视知觉基础》主要援引神经认知科学领域相关成果,从物象感知的视网膜成像机制与视觉信息处理过程探讨视觉编码解码传输与整合形成过程,论述其对视觉图像建构及审美的深刻影响。

    第二章《视觉认知心理》从能动的视觉认知角度,重新反思感觉、知觉与大脑心智的关系,就大脑智能经验模式下通过类比思维所形成的范畴化视觉概念与符号化视觉认知进行探讨,论证能动的视觉分析与再造机制对人类心智与审美情感形成的重要作用。

    第三章《图像形态与建构规则》将就图像造型与审美的内在生理和心理机制进行分析论证,探讨图像形式建构中的形式原理与造型规则,揭示图像形态与意义之间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第四章《视觉语言与图像表征》主要通过符号化语言形成与传统语言观念认知反思,探讨传统语言与图像艺术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通过对图像符号实践、图像符号及话语组织能力的论述论证图像语言属性与特征,以揭示图像符号语言体系与传统言语文字符号体系共同构成语言主体的深层原因。

    第五章《图像话语与视觉修辞》重点是图像表述的话语结构模式与具有艺术功能的话语修辞。探讨符号化图像序列建构中的视觉语法与各类修辞问题,并就图像叙事抒情与观念表达的话语修辞艺术展开讨论,以揭示形式与表意的符号化图像语言所具有的话语艺术创造性表达能力与价值。



[1]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35页。

[2] 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将“语言”与“言语”相区别的“语言”观,已为学术界普遍认同。他认为语言是人类言语活动中同一社会群体共同掌握的、人类大脑思维中有规律可循的音义结合的词汇系统和语法系统,而言语作为具体的、个人的话语行为和结果与显现它存在的文字一起,共同反映语言本身。在英语中 “语言”为"Language","言语”则多为“speech”、“speak” 、“lack”、“diction”等。

[3] “非语言”符号被认为包括我们所运用的手势、姿态、动作、表情、腔调以及身体接触等身体信息形态。以及实物、伴随语言符号等。伴随语言符号还包括了类语言和副语言两种非语言符号,是指人类在传播活动中伴随言语行为而发出的具有一定语言功能符号,副语言是指词汇读音外的“声音因素”,如音调、音量、音色、轻重、节奏、速度、停顿等;类语言表现一定身心状态的功能性发声,如伤心的哭泣、欢愉的笑声、疲惫的叹息、痛苦的呻吟、恐慌的惊叫等等;时空(位置)语言符号,我们和我们的对话者之间的距离,我们安排听取对话者讲话或回答其问题的时间等。

[4] (法)孔狄亚克:《人类知识起源论》,洪洁求,洪丕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4页。

[5] 引自巴克森德尔:《附录:巴克森德尔谈欧美艺术史研究现状》,《意图的模式》,曹意强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7年,第168-170页。

[6] 伊雷特·罗戈夫:《视觉文化研究》,《文化研究》(第三辑),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40页。

 

[7]鲁道夫·阿恩海姆:《知觉抽象与艺术》,《外国设计艺术经典论著选读·下》,李砚祖编著,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26页。

[8]刘晋晋图像的晕头转向——对W.J.T.米切尔的理解与误解 《批评家》2009年第四辑。

 

[9] 郭鸿:《现代西方符号学纲要》,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引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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