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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龙南 2012-03-22

近日,《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向全省下发。规划提出,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60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补助散居城市“三无”老人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散居城市“三无”老人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落实好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相关保障政策。

完善和落实好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标准。

老年人健康建档率要达75%

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服务站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规定的纳入医保单位范围。

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为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加强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早期筛查管理。

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倡导社会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城市通过廉租住房优先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要优先收养城市“三无”老人。农村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家庭无房或居住危房,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救助或按“五保”集中供养。

探索无子女老人、独生子女父母和贫困家庭失能、高龄、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制度,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建立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城市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依托农村社区等资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十二五”期末覆盖全省。

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至少要新建或改扩建一所养护院或医护院。“十二五”期间,新建民办养老机构300所,新增床位30000张。

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维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杜绝歧视、虐待老年人现象。

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

省、市、县定期开展带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老年人趣味运动会。

推进老年维权网站建设,加强弱势老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把高龄、孤独、空巢、失能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列为社会维权服务重点对象。

依托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在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要安排一定比例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和慈善捐赠资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来源:延边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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