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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博文赏析 2012-03-22

  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6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8]40号)文件精神,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其中,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协理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一、组织领导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北京地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北京地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管理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从2009年度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首次考试于2009年9月12日举行。从2010年起,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每年3至4月举行。
  考试设《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地产经纪基础》两个科目。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办法
  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名文件。)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北京地区内有效。
  六、注册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注册登记办法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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