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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昵称9252592 2012-03-23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维护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我局突发安全事故,使我局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县政府安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分局实际,特制定《XX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和职责。
    成立XX工商局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分局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长:XXX局长,副组长:XXXXXXXXX副局长;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工商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册股,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电话:XXXXXXX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领导、指挥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任务。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各项工作。
    2、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
    3、收集、整理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4、报请市工商局、县人民政府采取有关应急或干预措施。
    二、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我局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危房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单位领导一把手负责制。
    2、各单位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分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分局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县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及时向市局和县政府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安全事故分类及应急处理预案
   (一)火灾事故
    1、各单位指挥人员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局。
    2、各单位利用通讯工具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本单位人员疏散,及时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各单位工作人员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道路交通事故
    1、各单位指挥人员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分局。
    2、各单位要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各单位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各单位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各单位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分局。
    4、对受伤人员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的,立即停止食堂的经营活动,及时向市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其他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本局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要坚决听从分局统一指挥,沉着应对、有效处置,确保将事态的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各单位要在现有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整合人力资源,选派人员参与专业部门组织的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作为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下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另外,各单位所需的应急救援装备,平时由本单位财务负担,应急响应期间,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3、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对实施预案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研究改进,进一步完善预案措施,并在结束应急工作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和市局汇报。
    4、对出色完成应急任务、为应急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奖励。
    5、对不按照本预案规定执行应急工作任务,或在应急装备、应急救援方面处置不力、玩忽职守、贻误救援工作、对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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