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有甲乙二人因“四七等于二十几”而争论的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甲说:“四七明明就等于二十八,怎么会是二十七呢?” 乙说:“什么二十八!谁不知道四七是二十七,你连数都不识,还跟我在这儿争什么?” 甲气急地说:“我不识数?四七得出的只能是二十八!” 乙:“就是二七!” 甲:“二十八!”乙:“二十七!”....... 二人是争执不下,互不服输。 无奈,为了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于是一同来到县衙,让县太爷断出个子丑寅卯。 升堂后县太爷问:“你二人为何对簿公堂?” 乙:“老爷,你说四七是不是等于二十七?此人(指甲)不学无术,与我争执,竟说四七等于二十八,真是笑话儿!” 甲:“老爷,学生虽没有读书万卷,也不至于连四七等于二十几都不晓吧?请老爷公断!” 县太爷听罢,微微作笑:“噢,原来如此?” 对乙道:“没你的事了,你可以回去了。” 乙高兴地:“谢老爷!” 转向甲说:“怎么样?四七就是二十七嘛!”得意地扬长而去。 甲见状:“老爷,难道你也不晓得四七等于多少?” 县太爷温怒:“你还执迷不悟?来呀!” 众衙役:“有!”县太爷:“重责二十七大板!” 甲被重责后不断地哭喊:“冤枉啊!冤枉啊!” 县太爷猛击惊堂木道:“你一点儿也不冤枉!” 甲不解而委屈地望着县太爷...... 县太爷:“你与一个连四七等于多少都不清楚的人去争辩,乃至闹到公堂,你说打你打得冤不冤?” 甲恍然大悟,连声道:“老爷,不冤!学生惭愧!谢老爷!”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结束了,那么,古代与现代又相差在那里呢?值得我们去思考什么呢?然而,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却也不少。 做另一种设想 : 县太爷也不知道(装不知道或不想知道) 四七二十八那该是个什么结果 ? 现实生活中可不乏其这样的大老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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