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转载]书法的最高境界(二)

 逸心茶舍 2012-03-23

庄天明 

 

学即有品。随着学问事业的进取发展,就会有不同的高下层次、差别分等。书学如此,其他门类亦如此。青原惟信禅师上堂法语云:“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初时看书法,书法就是书法,似乎没有什么可疑可惑之处,然而其间短长、大小、方圆、坚脆、黑白茫然不知。继而深入书内,人为人,文字为文字,自然为自然,传统为传统,只觉书法之微,千家万法,不知头绪,首尾难顾,如禅师此时看山,只见泉石树木、泥土花草、兽嚎鸟鸣;故山非山,水非水。到了最后的境界,一切打通,一切不惑,道统乎理、理包乎法,文字、自然、自性一以贯之,了无分别,全然化合一体,备乎我一心。此时看得山实实在在是山,水实实在在是水,然此山此水已是老僧心中之物了。识有差别、本心无差别,故在心的份上言之,初时与后时无有异样。王国维《人间词话》论词亦有三种境界:“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初境为明理一节工夫,看得书法头头是道;又境为深入法统一节工夫,处处关节打通;终境为一本万殊、万法归一的自在境界。

以书法的所有事推论之,书法的最高境界终以人工之极归于自然大道为最。人工之极,是成法的极限;自然大道,则是成法外的新理异态,非法非非法的源泉。

从对张、钟、王上品三子的评论看,便有天然与工夫二途。王僧虔《论书》中说:“宋文帝书,自谓不减王子敬,时议者云:天然胜羊欣,功夫不及欣。”工夫即有人工之极致的意思在,天然则有自然之大道的意思在。天然胜者,其书法有天设地造、人意之外的自然气息和无定境界;工夫胜者,书法有能工巧匠、情理之极的神技效果与精美观感。书法的最境界建立在天然与工夫两重境界之上。或一端偏胜,或双美兼容,终须到前贤后贤使出全部家数也只能到得差不多的地步。如此,则可无愧于上品之称号、最高境界之表彰。然而作为书法最高最上、最为究竟彻底的无上境界,则理应建立在上品三子之上,设若有一个尚未出现的王羲之,天然更胜钟太傅,工夫复过张伯英,尽善尽美、几无缺憾。不管有没有可能出现终极理想中的书圣,然而书法的最上乘境界总须建立在人工与自然二者高度融合的极致之上,则是无有疑议的。这就是为什么古代书论品家以“超越逸品”标最高书品;以“规矩谙练”、“天然逸出”立正宗,标最高书品;以“遒丽天成”为神品,标最高书品;以“通人之书”为第一,标最高书品。从中可以体悟到通达人工与自然而至“天人合一”、“大道自然”的最高书品的不二法门。

本书为书法学习设计的公式为“人+(文字+自然)=书法”,书法最高境界的修学亦有一个建立在此公式之上的模式:“本我自性+(文字书写法统+大道自然)=书法最高境界”。本我自性是人的修为的极致,是指人发见本性,同乎大道,与自然一体。自性发挥之极,与自然造化不二;文字书写法统为文字发展的现象正果。由文字以至字体书体,由各种书体以至古人书法传统,由古人书法传统而显发出自家的法统;大道自然为书法取法之本,为自性复归之本。文字初以自然物象为法,终以自然神意为主,最后自性、文字、自然高度合一,即为书法的最高境界。

范宽为北宋时著名的大画家,他提出的画学大旨是:师古人未若师造化,师造化未若师我心。书学与画学无有二理。所谓师古人,就是师文字书写之传统;师造化,就是师自然自在之意象;师我心,就是师自性自然之本原。书学到最高最上的境界以自然自性为本,这个自然自性为书法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最终产物、究竟成就。所以书学之初,就是自性会合自然之始。初以文字字体为法,以古人传统为师,熟习文字,掌握笔法墨法、结体章法等基本规律,研究前人的成就成法,使之成就自己的基本体格。这一节工夫做到好处,便能成就书法最高境界的第一层工夫——能晶。继而发挥心意,师法造化,书外得之,书外求之,气质使之,通妙入灵,以至书法最高境界的第二个阶层——妙品。既得能与妙,复归自然自性,性上起用、本上道生,此时大道在手、万象在心,随机而化,感应无方,自在神圣,以至上品。

书法最高的境界必须统摄人工与自然,综合古今法统,包孕天地万有气象。所以上品书学应以无名、无上、无量之“无”为大法。上品之书学应具一种平怀,无所偏执,一法不可舍,而以法法之为法。要如上帝一般博爱,无分贵贱;要如大海一般兼容,巨细普纳。无分贵贱而施之于博爱,方为上帝的气度;不舍大川和细流,方成大海之雅量。

就上品的取法而论,真上品者,既取法乎下,又取法乎中,复取法乎上,更取法乎无。既取乎法,又取乎非法,所以有无兼得、人工与自然普摄。不执著于下,不执著于中,不执著于上,不执著于无;不执著于法,不执著于非法,法而不法,法无定法,以至无法不法,法法相生。

古代书品之论,或立三品,或分四格,或叙五种,总为上下之分别而分设。其中三品之说最为方便灵活。如三有不足,则增入中上、中下可分作五式;更有不能尽,复可仿古而衍出九等。书法的下品,是能品,是馆阁之书。从字面意思便可知道,此品用意,全在成法与人工上面,守护成法,应规入矩,无有少失,精能之至,以至入品。它如同吕坤所说的俗人,“表现出来的都是习俗”,这是一般书史上所论之成法。习俗守得火候时,便到第一层品位。古代书论,多有说“馆阁体”书法之非的,说它“生气全失”、“陋俗之至”,如同古书之论俗人:“一个俗念头,一双俗眼目,一口俗话说,任教聪明才辩,可惜错活了一生。”这话当然是站在学无止境、站在更上更高的书品人品上而引说的。俗人比之只有“私欲”,连“习俗”都不能周知守护的小人来说,已然大不相同了。然而比之贤人圣人,则自有很大的差距,故当更上层楼。

书法的中品,是妙品,是书家之书,它也像吕坤所说的贤人,“表现出来的都是气质。”书法之能品,表现出来的都是有目共睹的法度功力,没有许多“水份”,唯妙品与神品,如若其道不真,便多欺人之处,不明实理者实亦难分。所以神妙二品,尤须别以真假。真妙品者,能品之自然升级,玄妙之极,不舍精能,实由能妙互为其因,妙极而能,能极而妙。故妙品之真伪,以妙而精能为真,以妙而无能为伪。

所谓妙品,与之书家之书,是指书家气质之天性与所得成法互为因果、穿通一气而多神妙之意,况且所学成法,发挥心意、互相贯通,便生新法新意。法法贯通、心法贯通,妙象叠出,妙之又妙,以近乎神。此为书家之能事,所以称之为“书家之书”。这就是真妙品。

书法的上品,是神品,是通人之书。所谓通人,是指通于精能、通于玄妙、更通于神圣的人。而所谓神品,是能妙之极、成法之极、变化之极、气质理法贯通之极,更会于大道元神,而到无上的地步。妙品须别真伪,神品更须别真伪。真神品如同吕坤所说的圣人,“表现出来的是德性”。真神品如同佛陀、菩萨应世,有无量悲心,有无量法力。落实到书法上,即是各体各法兼摄,尤多非法之法,形质神意兼妙,而具鬼神般的神通。神而精能玄妙、玄妙精能而神。真上品,以大有为宗,以大无为本,如自然之统天地万物,无为而无不为。伪神品不过是假相而已,虽口出狂语,而言多无本,细细究之,精粗玄黄每有不知;它近于小人而多私欲,动辄私心为之;考其精能,往往能而不精、精而不能,考其玄妙,往往妙而不玄、玄而不妙,考其神圣,实只有一副神圣的假相而多妖魔怪气。

上品取乎法,取古今优异之成法为法,故能兼摄众法,备成一家;上品取乎非法,取古今未备之法而开生面,故多异态新理而富意外之神妙。所以上品不舍一法,法法为法,无所挂碍,得大自在。诚如张怀璀所言:“法本无法,贵乎会通”。《金刚经》有言:“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到了神圣的境界,本体而有大用,法出道生,纯凭感应,全属自在自然。如同敲鼓打钟,随其敲打角度、轻重的变化而生各种音响,真常而神妙。

就上品之用来说,真上品,有圣人一般的能量,凡人能做,贤人能做,圣人也能做,否则不成其为圣人。所以上品书学的妙用,如同《妙法莲花经》所载佛之再来者观世音大士之说法度众生:“若有国土众生,应以佛身得度者,观世音菩萨即现佛身而为说法。应以辟支佛身得度者,观世音菩萨即现辟支佛身而为说法……应以天大将军身得度者,即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应以毗沙门身得度者,即现毗沙门身而为说法……应以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妇女身得度者,即现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妇女身而为说法。应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现童男、童女身而为说法。应以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喉罗加、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现之而为说法……”可谓应机而化,恒顺众生,慈悲之至,包罗万象。这种境界自非身处妙品以下境界的人可以测知。

圣人之能作贤人,能作凡人,佛菩萨之现佛、现梵王、现人与非人等,都是应机而住,而非专住于此一境。如果有所住、有所执、有所定,则不是佛、不是圣人、不是神品上品了。因为有定,便不能无方而为,便不能穷极其神。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盖圣人之做人取境,全归德性,应机权宜而行,一本于正大至善,而非妄为瞎施。臻至最高境界的人,圣人能做,贤人能做,凡人也能做;然而,凡人且做不得贤人,贤人也做不得圣人,所以下品兼不了中品,中品亦兼不了上品,唯圣人佛祖、上品大家能统三品而居其上。马一浮曾说:“名家各具一幅面目;大家则神明变化,不拘一格。”名家为中品贤人的地步,由于有所偏执而不能通达大化。

上品之用应如圣人佛菩萨施教,因人因地而有别,极富巧妙。遇下品者则演中下法,遇中品者则演中上法,必同中有异,下而喻上,开示进机。遇上品者则演非法之法,无相之用;或则相期而大笑。孔子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最上境界的人施法度人,必然立于与受教者相应的地位,否则不仅会使人迷惑不解,甚至还会使人误解生非。例如,凡夫之视圣人,反以为不若中等之贤人。据《论语》载:“叔孙武叔语大夫于朝曰:‘子贡贤于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贡,子贡曰:‘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得其门者或寡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这段话足以证明俗人之莫测圣人,另外贤人之理解俗人,正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到了最高的境界往往很孤独,有些“高处不胜寒”的感觉。若无慈悲度人、以觉后觉的心量态度,或许自隐自灭者难免。孔子曾对子贡说:“莫我知也夫。”子贡即问:  “何为其莫知子也?”孔子回答说:“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这就是到得“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圣人有关上下兼得、囊括三品的自道了。成圣作佛之后,应像孔子施教立说、佛菩萨普度付法,使大家都转愚成智,由凡作圣,同登上品之途。

像叔孙武叔那样误解圣人,反以为贤过于圣的情况,在书法初地的学者是常有的事,每视能品妙品为至上,而视神品为简单草率也在所难免。初入其门,仅凭本能直觉很难分辨上下之分等,必由下学而后上达,必由明理而后善行,必由能品而至妙品,然后自然升入神品,到得神品,方能真正知晓什么是神品。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上小学容量最为广大,中等学校略减,高等学校则稀而贵的原因;也是为什么市级书人偏爱省级之书家书品,省级书人偏爱国家级之书家书品,国家级书人又偏爱历史上大家上品的原因。仅凭本能直觉而能越上两个级差的人,即属天生美质;能使那些初学的人入门即登正道,不为邪见腐说所误,而泯除地区之偏见,并且避古今之坏法,则是“先知知后知,先觉觉后觉”的本怀。

对古今上品大家的分判,应具两种不同的标准,一种为最高一贯的理想标准;一种为权宜应时的方便标准。若以最高一贯的理想标准来衡量上品大家,可能或多或少皆有不尽合格的成分;若以权宜应时的方便标准来衡量,则上品大家俨然书圣宗师,且历代出类拔萃之书家均可视为上品大家。

所谓最高的理想标准,即是不假少许方便,按人性能达的最高境界,理论能成立的最佳限度无私而论,有便有,无便无。所谓权宜应时的方便标准,即以一代一期为考察范围,相对比较而论,如同矮个子里面选拔高个,评出相对而言的上品大家而冠之以品位荣誉。

考察评述历代书家,不妨采用权宜方便的相对标准,选贤举能列圣,发表出一代优异之三品书家,以使后学多一参照系数、前进目标。对于有志于真正上品的书学者来说,则无疑应以一贯无上的最高标准为准绳标的,不可有少许假借。

正因为上品大家终以三品兼到而法乎“无”,万法包容而达乎道,人工之极复归于自然,所以其取法也宏,所造亦深,修学以至得道的历程也长,真所谓“大器晚成”。欲成大器,欲齐大道,欲至上品,须有大禹水未治则“三过其门而不入”的大毅力;须有颜回之“居于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颜子不改其乐”那种安贫乐道的大志向;更须有孟子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如此的大精神、大力量,方能成其事,全其功。

 

                                                                     此文写于1996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